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拉开了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的序幕。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要求“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改革。作为本轮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成败极其重要。对此,《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2014-2018)》、《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就司法责任制的内涵、追责范围、追责程序等进行了探索。然而,理论上对此尚未取得突破性研究成果,以及相关制度设计也尚未在立法层面确立的情况下,司法实践先行先试,经过前期试点改革探索,司法责任制改革处于全面推开的阶段。有鉴于此,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将于2017年9月中下旬左右在重庆召开“司法责任制重大问题研究”研讨会。诚邀国内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参与。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17年9月中下旬(暂定、会期1天)
2. 地点: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二、征文主题
本次会议围绕“司法责任制重大问题研究”进行探讨,参考选题如下:
1.司法责任制的实证研究;
2.司法责任制运行的基本原理;
3.司法责任追究的域外考察;
4.司法责任制适用的主体范围;
5.司法责任制适用的客体范围;
6.追究司法责任的适用程序;
7.司法责任制实施的制度保障。
三、征文要求
1.紧密围绕本次征文主题,题目自拟,体裁可以是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或者调研报告,字数原则上控制在6000——15000字之间。
2.稿件须按照学术论文的规范格式编排。文章内容编排顺序为:标题、作者姓名、作者单位、摘要和关键词、正文。注释规范参照《中国法学》。
3.稿件内容必须具有原创性,公开发表与未公开发表均可。
4.文后请附作者简介,至少应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在单位,职务职称,通信通讯方式(电话号码、电子邮件、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
5.本次征文截止日期:2017年8月31日。
6.稿件请发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栏内填写“司法责任制重大问题研究主题征文”。稿件名称统一为:“作者姓名-所在单位-文章题目”。
四、费用安排
本次会议不收取任何费用。参会代表往返交通费自理,住宿费自理(主办方可代为预定酒店),餐饮费用由主办方严格按标准承担。
会务组欢迎没有提交论文或发言提纲、但对司法责任制感兴趣的朋友,在承担差旅及住宿费用的前提下参会(请预报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谷佳杰,
电话:13637983713,
邮箱:[email protected].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民事诉讼法教研室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