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贯彻落实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协会携手今日头条,联合11家会员单位,于2017年7月开展“明规则、识风险” 投资者教育保护月活动,围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公募基金基础知识,以“网友提问,专家解答”的形式将公募基金投资者适当性原则展示给普通投资者。今日开始,协会将陆续发布相关问答,供投资者学习参考。
问:当我购买基金产品的时候,需要给募集机构提供哪些我的个人信息?我的个人信息会被泄露吗?
回答1: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您在购买基金产品的时候会以纸质或者电子文档形式填写风险测评问卷,问卷内容包括您的职业、年龄、收入、工作经历、财务状况、风险偏好等信息,根据您的风险测评结果,基金募集机构会为您匹配适合的产品。如果您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或者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基金募集机构是有权拒绝向您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
基金募集机构及其销售人员要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价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该等信息和资料泄露或被不当利用。
回答2:工银瑞信基金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经营机构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的下列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