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临沂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出租车在机动车道行驶时,撞上了同样在道路上晨练的健跑队,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
这起恶性交通事故一经报道,引起了轩然大波。行人和司机都有错,但到底谁付主要责任?
这次,网友和专业人士的的意见呈现较大的差别……
在事故的报道下,许多网友都站到了司机一边,认为在这案件中,“暴走团”负有更大的责任。
仙人对弈
事发路段正在施工,处于半封闭状态,暴走团仍然不听警示不占道而用机动车道,违法在先,应拘留暴走团负责人!此人应对死伤者负责!
脆皮_筋
哎哟喂,走路的组团故意占用机动车道,跟开车的闯进人行道有什么区别?大家各走自己该走的路,错在哪里?
上街采访,不少群众也认为行人需要负一定责任:
市民简女士
我现在发现很多人走路是不注意安全的,所以我觉得晨跑的人是有责任的,因为他们不可以因为自己要走路就不顾一切。
更有网友以美国和香港的情况为例:
华裔美国人郭先生
在美国,行人是要负全责的,因为行人只能够使用行人道去跑步,不可以占用机动车道。(记者:机动车司机呢?)他是免责的,行人还要赔偿机动车的损失。
香港自由行加加
香港交通条例第48条:任何使用道路的行人,或于任何道路上驾驶人力车的人疏忽地危害其本人或他人的安全,即属犯罪,可处罚款$500元;第49条:任何人没有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登上一部车辆或干预该车辆任何部分,即属犯罪,可处罚款$5000及监禁12个月。
当然,也有行人觉得机动车的危险性更大,司机应承担相应责任,但仍有不少群众认为,走上机动车道的行人应负主责。
对此,律师们却有不同意见……
行人在机动车道上行走,与机动车相撞发生意外,主责任应该归谁?
几位律师就山东临沂这案件展开讨论:
蔺存宝律师
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主任
与通常情况下的几个人在机动车道上行走不同,本案的行人人数众多,目标非常明确。对于机动车的驾驶员来说呢,属于是更容易发现的目标,更容易采取制动措施,且案中司机所采取的制动措施,显然是错误的。
由于这是一死两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如果司机被认定为承担主要责任,这名司机有可能同时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也就是说在法律责任上来说,司机除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外,可能还要承担相对的刑事责任。
律师郑佳宇
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我个人认为,行人与司机是责任相当的。但考虑到现在为大工业时代,机动车一方在法律拟定上有一定的经济与交通运行优势,故而在这种情况下,机动车要负的责任可能会重一些。
这么说吧,由于现代法律拟定,机动车的驾驶人在道路交通运输关系当中,具有更大的优势与危险性,所以赋予比行人、自行车更多的注意义务与责任。
郭华寿律师
它是在一个开放式路段上面的,不是处于一个封闭的状态,也不是在高速公路上,所以车主也都有责任注意到路上的行人情况。
从案情来进行初步判断,行人为非故意造成相应事故的,所以从法律上来看,行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主要责任还是在司机方。
谭景华律师
广东创誉律师事务所
从我个人的法律意见分析来看,一般来说,行人走在机动车道上行走,与机动车相撞,行人负的责任比较多,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司机当时的驾驶是否操作不当,例如车子有没有故障、是否超速。
出租车往左边拐弯
我们光看视频,是没办法认定主要责任的,一切要等交警在了解现场资料后做综合判定,以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为准。
山东临沂交警支队11日就该起交通事故回应称,健跑队与出租车司机均存在违法行为。
据临沂交警支队回应,健跑队行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三十六和六十一条规定,即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出租车司机同样存在违法行为,据临沂交警支队回应,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目前,驾驶员董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
行人在机动车道上和机动车发生意外,
究竟哪方的责任更大?
虽然山东交警支队的责任认定已出,
但不少市民仍有不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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