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有关
专利申请、专利权的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
例如:对
发明申请审批
的受理、保密确定、初步审查、实质审查、授权及公告等过程中的不当行为不服;对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审批
的受理、保密确定、初步审查、授权及公告等过程中的不当行为不服;对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审批
的受理、初步审查、授权及公告
等
过程中的不当行为不服。
②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有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布图设计专有权的
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
③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有关
专利复审、无效的
程序性决定
不服;
④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有关
专利代理管理的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
①专利申请人对
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
不服;
注:应当直接申请复审
②复审请求人对
复审请求审查决定
不服;
注: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③专利权人或者无效宣告请求人对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不服;
注: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④专利权人或者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被许可人对
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
不服;
⑤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
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国际申请的受理单位、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
所作决定
不服;
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驳回登记申请的决定不服;
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
⑧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对撤销布图设计登记的决定不服;
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非自愿许可取得人对非自愿许可报酬的裁决不服;
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被控侵权人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不服。
①行政复议申请的时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
日
内
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②行政复议申请的材料:
行政复议申请书
一式两份
,附具必要的证据材料。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制作的标准表格,表格内容可以
手写或者打印
,内容应当包括:
-
复议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
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
-
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
复议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
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行政复议申请书的下载地址:果汁局官网 → 表格下载 → 与专利申请相关 → 行政复议类 → 101101行政复议申请书。
③行政复议申请的费用:
免费
④行政复议申请的递交:
以邮寄、传真或者当面递交等方式向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审查业务部法律处
提交。
⑤行政复议申请的主体:
-
行政复议申请人:
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例如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布图设计权利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
:
国家知识产权局。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审查业务部法律处
负责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
行政复议第三人:
权利或者利益受到损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
受理:
审查业务部法律处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之日起
5
日
内
,对于符合规定的申请予以受理并向行政复议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理由;行政复议申请书如果缺少内容,则通知复议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补正,否则视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
审理:
专利局审查业务部法律处
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
7
日
内
,将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副本转交给做出原行政行为的部门,该部门在
10
日
内
作出维持、撤销或者变更原行政行为的书面答复意见,并提交证据、依据等。用于作为审查业务部法律处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参考。
-
行政复议决定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
作出,情况复杂的案件最多
再
延长
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