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首都机场一架待飞航班上,一名女乘客擅自开启飞机舱门处的应急滑梯,导致航班取消。
事发后,该乘客已被处行拘12日。航空公司负责人还表示,损失至少10万元,滑梯损坏的话可达45万元,之后不排除向该乘客提出索赔(详情请点击《又有旅客误放客机逃生滑梯,只是因为“想试试”,后果很严重》)。
部分网友表示:仅仅开了一下滑梯,处罚是否过重?赔偿是否过高?
周到君告诉你:这不是杀机儆猴或狮子大开口,这处罚一点都不重,赔偿金额也不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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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拘12天依据是什么
事实上这样的新闻不是第一次,而且就在最近发生的:
正如这则新闻所说,处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做出的。该法第34条规定:
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或者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擅开应急滑梯肯定属于擅自移动,所以被处拘留也就很正常了。而且因为擅开舱门的事情不断发生(两年12起),去年12月还有乘客因为擅开舱门被判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情节轻微,免予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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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滑梯价值有多少
从网友的留言看,比起被拘12天,更大的疑问在至少10万元的损失上。
其实,事件发生没多久,就有热心网友总结了一份应急滑梯报价:737主滑梯8万;空客320主滑梯9万2,翼上7万;空客330主滑梯19万,应急出口15万;777的20至25万;380的30万左右。
有网友就在下面留言指出:这种类型的设备在安全上会有很大的冗余设计,以应付不可预料的使用情形,所以成本会远远高于“按理说”的想法。
不过,航空专业人士介绍,滑梯确实是可以循环使用的,但抢修过程并不像人们想像的那么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