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含义
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是由政府设立并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政府为了支持创新创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以及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等领域单独出资或者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基金,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的发展。
二、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主要政策依据
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最早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在2005年制定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2014年,中国证监会颁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包括创业投资基金在内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各类私募基金纳入统一调整范围。2015年11月12日,财政部公布了《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15)210号),并于同年12月,发布了《关于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建[2015]1062号)。2016年12月30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财金规[2016]2800号)。
三、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常见形式
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常见形式有:母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细分产业基金;PPP基金;担保基金等。有些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已经超出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的范畴,从事委托贷款、过桥贷款、融资担保等行为。
四、宁夏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现状
宁夏是从2015年才开始设立政府产业引导基金,规模暂定30亿元,分三年到位,每年10亿元,到2020年力争吸引社会资本规模达到100亿元,基本以1:3的比例进行配资。
宁夏政府产业引导基金采取三级管理模式,指导委员会(政府官员及部分专家组成)—母基金管理中心(宁夏惠民投融资有限公司)—子基金管理人。
宁夏政府产业引导基金自成立至今已运行一年有余,对外投资主要以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为主体履行出资人义务。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14日,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独资认缴100000万元设立。截至2017年3月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宁夏产业引导基金共计对外股权投资112900万元,吸引社会资本共计投资319725万元,总的基金规模为432625万元。按照《自治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到今年应该投资规模达到20亿元,目前仅实现11亿多一点,对外投资压力较大。
五、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母基金运作主体以政府为主,专业能力不足;
(二)对基金管理人的选择主要以区内机构为主,少数区外机构参与(如中植系、华融系);
(三)基金投向文化产业、信息产业、清真产业、枸杞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新兴产业等;并未存在严格的投资分类和行之有效的投资监督,投资对象比较模糊和有所冲突、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