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监察委前沿 来源:北京纪检监察网
编者按:
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北京市一级派驻纪检组统一更名为派驻
纪检
监察
组后不久,北京市各县区也开始了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更名和派驻调整工作。
一是作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一部分,北京市及其县区应该将全部统一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由同级纪委、监察委共同派出,受同级纪委、监察委共同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协助所属纪委、监察委履行纪检和监察两种职能。
二是根据报道情况看,派驻纪检监察组也将逐渐实现人员、编制、待遇统一归所派驻纪委、监察委管理,即: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人员、编制及待遇收归纪委、监察委,实现纪委、监察委规模真正意义上的扩大。
三是统一管理后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干部使用上可能改变以往由所派驻单位产生为主的实际情况,而是由纪委、监察委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整,在派驻干部使用上更加倾向于纪委、监察委自身人员,也意味着纪委、监察委内部工作人员担任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应负责人的几率增大,同时,履职权力跟工作压力也相应增大。
四是这种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中的派驻模式,也将在不断完善调整的基础上,可能将在试点推开后一并施行。
近日,北京市纪委市监委召开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工作会,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刘振刚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提出,
要精心做好向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推荐干部工作
,加强派驻机构力量和派驻机构建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刘振刚强调,要从历史的使命担当认识监察体制改革,正确认识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与特点。
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培养三个方面的意识与能力:一是要有精准辨析概念、使用概念的意识和能力,二是要加强“四个意识”,真正做到“打铁自身硬”。三是要谨慎细致,高质量地做好前端工作,增强工作的预判性、可控性以及应急反应力。
会议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发现问题捕捉问题的能力,使“派”的权威、“驻”的优势真正得以发挥。要在实践中构建并不断完善工作体系,打造“工具库”,这也是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职责所在,是“打铁先做铁打人”的必然要求。要找准定位,履职尽责,既要实现与驻在单位的融合,又要始终坚守职责界线。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对党忠诚,特别是要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抓好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宣传和落实。
此外,近日,北京
延庆区举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成立大会,对派驻纪检监察监察机构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区委书记李志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穆鹏主持会议。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刘学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虞宝才出席会议。
会议就加强全区派驻机构建设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并宣布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安排。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代表作表态发言。
延庆区共设立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了对全区74家区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全覆盖
,
将监督驻在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初步核实问题线索、参与调查违反党纪案件,对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承办区纪委区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李志军要求,一是要树牢“四个意识”,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二是要突出主责主业,正确把握派驻机构的职责定位。三是要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区处级领导班子党政正职,区纪委区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各室主任,区纪委委员,派驻机构全体干部,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24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