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四川高院
司法公开,司法便民。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高工智能汽车  ·  激光雷达“开卷”2.0,头部Tier1入局 ·  昨天  
理想汽车  ·  理想L7交付两周年成绩单发布,感谢有你 ·  2 天前  
青岛日报  ·  太抢眼,飙涨超50%! ·  2 天前  
青岛日报  ·  太抢眼,飙涨超50%! ·  2 天前  
理想汽车  ·  理想i8轻伪装车全国路测开启! ·  3 天前  
小米汽车  ·  小米汽车答网友问(第122集)“小米SU7智 ... ·  2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四川高院

听见TA的声音丨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婚姻家事纠纷,省人大代表王树江提出了这些建议……

四川高院  · 公众号  ·  · 2025-01-23 15:09

正文



四川省两会正在火热进行中,作为省人大代表的四川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 带来了《关于推进市场主体平等保护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议》和《关于在婚姻家事纠纷中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咨询的建议》。







建议推进市场主体平等保护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全国各地持续优化执法、司法环境,加强产权平等保护,传递正面积极信号,提振社会信心和预期,取得显著成绩,但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省人大代表、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注意到,各种市场准入的显性隐性壁垒仍然存在,“任性执法”“小过重罚”等执法司法乱象未完全杜绝。对此,王树江带来了一份 《关于推进市场主体平等保护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王树江分析,国企与民企在法律上虽应受平等保护,但由于历史上基本经济制度对二者的功能定位有区分,导致在市场经济法律中,对民营企业的赋权性保护规范本身不完善,进而导致国企与民企在法律上被区别对待。


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的“因销售一瓶78元的过期葡萄酒被罚款5万元”“施工现场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且首次违法被罚4万元”等“小过重罚”争议性行政处罚案件,屡屡成为舆论热议焦点。王树江说,这表明“一刀切”执法、“粗暴执法”“过罚不当”等乱象仍然存在,亟待加强系统治理,以满足市场需求。


此外,在司法审判和执行过程中,民营企业在创新创业行为、不规范经营行为与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往往难以明确区分。王树江说,这就需要司法机关提高甄别能力,防止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避免将民事案件作为刑事案件处理,防止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



针对上述情况,王树江给出了建议方案:一是搭建民营企业参与立法协商的平台;二是开展涉企执法检查专项治理;三是开展涉企违规罚款专项治理;四是畅通涉企不当执法行为救济渠道。



搭建民营企业参与立法协商的平台。 “根据人大立法规划和国务院立法规划,针对性引导相关企业和商会开展专项立法研究。”王树江说,建议完善支持创新、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地方法规制度体系,健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交易保护等制度规则。积极参与立法后评估,切实发挥在法律实施中的监督作用。准确把握民营企业的实际需求,深入挖掘打造良好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