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局部修订的公告,
修订版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
。
针对本次修订,PKPM绿色低碳系列软件2024Plus版本进行了全新升级,现已全面贯彻《局部修订》相关内容。
围绕此次标准修订内容,构力科技推出
“绿色建筑新国标学习笔记”系列文章
,从绿色建材、围护结构及负荷、绿色建筑碳排放、室内空气质量、幕墙光环境、热舒适、噪声、采光、能耗、可再生能源等角度进行分享。
本篇将围绕
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计算
相关内容
进行解读。
局部修订提出:关注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应用,以“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为评价指标。
7.2.9 结合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评价总分值为15分,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达到10%,得15分;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不足10%时,按线性内插法计算得分。
7.2.9 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本条在本标准2019年版第7.2.9条基础上发展而来。
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是指建筑中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占建筑能源消耗总量的比率。
本条所指可再生能源,包括但不限于太阳能、地热能等非化石能源。终端能源消费量主要指建筑能耗,包括供暖、通风、空调、照明、生活热水、电梯能耗。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计算分析报告;评价查阅相关竣工图、计算分析报告、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注意:不同类型的可再生能源需要进行换算,不能简单累加计算。
R——可再生能源利用率,%
EPh——供暖系统中可再生能源利用量,kWh
EPc——供冷系统中可再生能源利用量,kWh
EPw——生活热水系统中可再生能源利用量,kWh
E
r,i
——年本体产生的i类型可再生能源发电量,kWh
E
rd,i
——年周边产生的i类型可再生能源发电量,kWh
f
i
——i类型能源的能源换算系数
Q
h
——年供暖耗热量,kWh
Q
c
——年供冷耗冷量,kWh
Q
w
——年生活热水耗热量,kWh
E
l
——年照明系统能源消耗,kWh
E
e
——年电梯系统能源消耗,kWh
其中,供暖系统中可再生能源利用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供冷系统中可再生能源利用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生活热水系统中可再生能源利用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R——可再生能源利用率,%
EP
h
——供暖系统中可再生能源利用量,kWh
EP
c
——供冷系统中可再生能源利用量,kWh
EP
w
——生活热水系统中可再生能源利用量,kWh
E
r,i
——年本体产生的i类型可再生能源发电量,kWh
E
rd,i
——年周边产生的i类型可再生能源发电量,kWh
f
i
——i类型能源的能源换算系数
Q
h
——年供暖耗热量,kWh
Q
c
——年供冷耗冷量,kWh
Q
w
——年生活热水耗热量,kWh
E
j
——建筑j类型能源总用量,kWh
对于生活热水:
以年为周期,计算可再生能源对于生活热水的加热量(不含辅助加热)与所消耗生活热水的总耗热量之比。空气源热泵提供生活热水也算可再生能源利用。
对于冷热量和发电量:
以全年的冷热量和电量计算,对于配置了冷却塔、电加热的复合式地源热泵空调系统,应以地埋管、地下水等提供的冷热量(不含辅助加热)乘以机组实际运行的性能系数来计算可再生能源提供的冷热量。
运行阶段与设计阶段计算的差异:
1、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建筑各类能源用量均基于实际计量;
2、建筑总用能覆盖范围全,数据来源可信、可回溯。
3、同样需要注意避免重复计算(耗热量、耗冷量、辅助加热等)。
1)GB/T 50378-2006该版标准特点:定性为主、定量为辅,绿色建筑理念处于普及推广阶段。
住宅建筑:
4.2.9 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5%。
公共建筑:
5.2.18 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产生的热水量不低于建筑生活热水消耗量的10%,或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不低于建筑用电量的2%。
判定方法:
住宅建筑:
4.2.9 小区中采用太阳能热水器提供大部分生活热水的
住户比例达到25%
以上,或采用地源热泵系统采暖(空调)的
住户比例达到25%以上
,或
采用地热水直接采暖的住户比例达到50%以上
,可以认定为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5%。
公共建筑:
5.2.18 利用可再生能源提供生活热水,其
热水供应量满足建筑生活热水总消耗量的比例不低于10%
,或采用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技术,其
发电量在建筑总用电量中的达到的比例不低于2%
,或采用地源、水源等新型热泵空调技术(
未提定量要求,直接判定得分
)。
2)GB/T 50378-2014 该版标准特点: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绿色建筑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
5.2.16 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总分10分)
当建筑的可再生能源利用不止一种用途时,可各自评分并累计;当累计得分超过10分时,应取为10分。
生活热水:住宅沿用住户比例的判别方式(运行阶段应取实际入住户数,不区分系统形式)。对于公共建筑以及采用公共洗浴形式的居住建筑,考核可再生能源对于生活热水的加热量(不含辅助加热)占所消耗生活热水的总耗热量得比例。
空调用冷/热量以及电量
:
设计计算可再生能源供冷/热的冷热源机组的
供冷/热量
与空调系统总的冷/热负荷(冬季供热且夏季供冷的,可简单取冷量和热量的算术和),发电机组(如光伏板)的输出功率与供电系统设计负荷之比;运行阶段,同样应以全年的冷/热量和电量来计算。
3)GB/T 50378-2019 该版标准特点:延续定量评价原则,提高评价要求,丰富绿色建筑内涵。
7.2.9 结合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总分10分)
2019版相较2014版,在评价方法上一致,但调整了档次划分及个档次的得分,表现为降低低档得分,减少档次数量(7档变为5档),得高分的难度有所增加。
4)局部修订提出:关注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应用,以“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为评价指标。
7.2.9 结合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评价总分值为15分,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达到0.5%,得5分,每提高1%,再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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