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城市发展备建用地,三类住宅组团用地,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青浦区青浦新城中央商务区A区1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 东至城中北路,南至规划地块,西至胜利路,北至崧泽大道。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香花桥街道盈中村11组177.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77.1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青浦区香花桥街道盈中村12组114.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14.0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青浦区香花桥街道盈中村13组127.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27.9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青浦区香花桥街道盈中村2组60.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60.7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青浦区香花桥街道盈中村3组235.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235.8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6、青浦区香花桥街道盈中村4组260.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260.3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7、青浦区香花桥街道盈中村5组66.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66.6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
征收土地1042.40平方米
,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042.4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