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注
1. 朱刚《唐宋“古文运动”与士大夫文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88页。
2. 郑玄注《礼记·祭法》“燔柴于泰坛”,《礼记正义》卷四十六,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588页。
3. 陆龟蒙《奉詶袭美先辈吴中苦雨一百韵见寄》,皮日休等撰、王锡九校注《松陵集校注》卷一,中华书局2018年版,第168页。
4. 赵勇认为:“所谓文学公共性是指文学活动的成果进入到公共领域所形成的公共话题(舆论)。此种话题具有介入性、干预性、批判性和明显的政治诉求,并能引发公众的广泛共鸣和参与意识。”参见:赵勇《文学活动的转型与文学公共性的消失:中国当代文学公共领域的反思》,《文艺研究》2009年第1期,第30—39页。
5. 傅刚《汉魏六朝文学与文献论稿》,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第102页。
6. 周振甫《文心雕龙今译》,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60页。
7. 周振甫《文心雕龙今译》,第60页。
8. 王叔岷笺注《钟嵘诗品笺证稿》,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165页。
9. 袁行霈《陶渊明研究》(增订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8页。
10. 房玄龄等《晋书》卷四十九,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374页。
11. 沈约《宋书》卷六十七,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778页。
12. 王叔岷笺注《钟嵘诗品笺证稿》,第60—61页。
13. 魏征等《隋书》卷七十六,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1730页。
14. 周振甫《文心雕龙今译》,第412页。
15. 萧子显《南齐书》卷四十七,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825页。
16. 据哈贝马斯的观点,文学公共领域“是公开批判的练习场所,这种公开批判基本上还集中在自己内部——这是一个私人对新的私人性的天生经验的自我启蒙过程”。参见: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等译,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34页。
17. 钱锺书《谈艺录》,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3页。
18. 朱刚《唐宋“古文运动”与士大夫文学》,第188页。
19. 宁稼雨《魏晋名士风流》,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82页。
20. 李林甫等《唐六典》卷第三,陈仲夫点校,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163页。
21. 参见:郑樵《艺文略八》,《通志》卷七十,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825页。
22.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二十一,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5370页。
23. 哈贝马斯:“政治公共领域是从文学公共领域中产生出来的;它以公众舆论为媒介对国家和社会的需求加以调节。”“参与讨论的公众占有受上层控制的公共领域并将它建成一个公共权力的批判领域,这样一个过程表现为已经具备公众和论坛的文学公共领域的功能转换。以文学公共领域为中介,与公众相关的私人性的经验关系也进入了政治公共领域。”参见:哈贝马斯《结构领域的公共转型》,第35、55页。
24. 欧阳修《镇阳读书》,李逸安点校《欧阳修全集》卷二,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35页。
25. 严羽《沧浪诗话校释》,郭绍虞校释,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26页。
26. 钱锺书《谈艺录》,第3页。
27. 李德辉《唐宋馆驿与文学》,中西书局2019年版,第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