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Gustave Courbet
看了新闻,今天再详细请教法律专业人士,说几点看法吧:
1、我是市场派,不反对高利贷。一个人信用不足,或急需资金救急,银行不借,亲友不理,只有高利贷肯借你钱,这是市场之善,不是恶。
2、所以我反对超过一定利息,法律就不保护。这将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
3、一个人想进入高利贷行业,他预估的风险是这块:有些人按约定借了钱,最后不还,还得到法律保护。作为反制,就要采用极凶悍的手段和震慑让人不敢这么做。这又极大增加了成本,整体利息更高了。恶性循环。最后除了黑社会,少有人敢做这行。
4、高利贷极易让人倾家荡产,这是事实,不到穷途末路,少有人孤注一掷。这后果应该多说,借之前就得知道,然后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5、支持高利贷,不等同于支持侵犯他人身体与财产。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部分,放贷人讨债,温和等于没有效果。这使局面更加尖锐,债务方觉得颜面扫地,情绪冲动,债权人又加深伤害,放大情绪,杀人,不意外。很多人觉得高利贷生意不错,可能并没算到后面这些成本。
6、侵犯他人身体与财产,被对等复仇,是活该。即使只是言语侮辱,行为下流,使人情绪失控,受损失都是自找的。讨债者在于欢母子前露出男性生殖器,被于欢刀捅,也是不作不死。
7、如果你认为高利贷就是罪,我建议你把这块剔除,再思考这个案件。
8、讨债者不仅露出男性生殖器,还用它抽打于欢母亲的脸,甚至有说强迫口交,法院的判决书,并没有体现这事实。如果你是这细节点爆的,我建议你把这点剔除,再思考这个案件。当然,你可以怀疑法院判决的事实认定,那就忽略我的一切说法。
9、警察不能介入民间债务纠纷;法院基于讨债者的过错,1死2重伤1轻伤,判于欢无期,也确实从轻了。
10、这事件,所有人都是受害者,其根源,就是因为政府限定利息,所以,学点经济学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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