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的物质的或非物质的“世界文化遗产”项目都有一个从专属的物权(或知识产权)到公共利益的转变,从“小我”的权属到“大我”的权属的转变,从排他的私益到开放的公益的转变。文化遗产都有具体的存在方式,作为建筑物或建筑遗址,作为山川地段,或者作为技能,都属于具体的个人或人群,但是这些社会事物要经过转化才成为文化遗产。从形式上看,省里组织评审的项目就成为省级的文化遗产,中央政府的代表机构评审的项目就成为国家的文化遗产,国际组织评审的项目就成为世界文化遗产。于是,山东的泰山、孔府祭典就成为省级、国家级、世界的文化遗产。但是,这种“申报—评审—发布”的过程何以就能够把一样专属的东西转变为公众的东西呢?“我的”何以能够转变为“我们的”呢?专属的社会事物能够转变为公共的文化遗产,其所遵循的内在依据就是文化概念的代表性意涵。作为社会事物,一个项目是“你的”,就总是你的,也只是你的;然而,如果它能够被认为在文化上代表我们,就被我们认同为“我们的”,并且这并不剥夺它作为社会事物仍然是“你的”。
我们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例进一步解析独占的社会事物转变为公共认同与共享的文化遗产对于代表性的依赖以及这种新的权益体系和生成机制在这个时代的特殊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因为是现实生活的现象,依附于具体的人,所以有明确的私人性、专属性。凉茶制作的配方和技艺是中国传统医药与饮食文化在当代生活中的活态存在,它由粤港澳的特定公司和传承人所掌握的配方和工艺所代表。这些配方和工艺有特定的所有人,它们不是别人的,不是大家的;它们所制造的凉茶当然也不是别人的,也不是大家的。但是中国医药与中国饮食因为有凉茶这一活态的传承,得到了现实的一个证明,成为我们的认同对象。我们除了在可口可乐等洋饮料之外有另一个选择的实惠,还有一个文化自觉的体验机会。凉茶成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之后,作为保护单位的公司和作为传承人的个人仍然保留着原有的权属,因为全国公众广泛的文化认同,他们的品牌获得了更广的认可,从而增加了自己的收益;在公众一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名义造成了一种公共的权益,因为文化遗产在被命名之时就新增了一种公众认同、公共享有的维度。这种既保持私利,又增生公益,并由此增加私利的机制,构成了一种新的权益体系。这种把社会事物再命名为非遗的社会过程显然依赖于文化概念本身的公共性和代表性,或者说依赖于文化概念的公共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