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推荐的《自私的基因》,是「当代达尔文」道金斯的代表作,也是开智正典重磅收录书籍。读这样一本书,让你明白「人不为已,天诛地灭,不过是基因使然」;看此书的解读,可以帮你「升级」世界观,帮你「开智」。
首先介绍一下作者。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是英国著名演化生物学家、动物行为学家和科普作家。相关资料网上很多,其中有一点值得一提,他同美国哲学家丹尼尔·丹尼特、神经科学家山姆·哈里斯和已故的英裔美国作家克里斯托弗·希钦斯常常一起被称为「新无神论的四骑士」。看完《自私的基因》,就能理解如果道金斯不是无神论者,那简直是见鬼了。
一句话:这是一本早读早超生的书,评分五星。
五星的理由
升级世界观必备
世界观是神马?自从韩岳父送出一句「没有观过世界,哪来的世界观」,似乎把原本扒拉在这个词上面各种装逼的外衣全撕扯下拉,露出了它本来的面目:世界观,不就是怎么看待世界嘛。那么,看遍了世界,就可以升级世界观了么?并不是。解决问题,必需跳到盒子之外。同理,升级世界观,得通过「升维」达成:原来是一维视角,得换成二维的,世界才能跟着换个模样。
人的最大局限,无外乎「时」和「空」:无法穿越时间长廊,也无法跨越星辰大海。而有的理论,却能一下子把时空之锁打开,伴随「咔哒」一声解锁,身之所处原点的横纵坐标,瞬间延伸至无尽,不但有视野豁然开朗的惊奇,更多是面对赤裸裸的新世界时感到的孤立无援。高清无码的新世界让人因为信息过载而头脑发胀、倒吸一口凉气:以前我都是怎么过的呀……
以前看书少,这两年才接触这两本升级世界观的书,想来有点懊恼。一本是用来空间升维的《三体》(让你小时候不看科幻,开窍晚啊)。从三尺身躯占不到的几寸弹丸之地,一下跃进茫茫星系,在漆黑无边的宇宙黑暗森林中,尽物种之力也无法推迟哪怕一秒被降维攻击的灭顶之灾。另一本,就是用来时间升维的《自私的基因》。跟几乎永垂不朽的基因相比,人短短的一生简直短得来不及拿出手机拍照。物种的特征和习性,经过漫漫时间长河,才得以形成和稳定。一个人的爱恨情仇,又算得上什么呢?(已被洗脑状)
有趣的人,写有趣的书
五星的理由,远不止惊世骇俗的论调。道金斯作为多本畅销书科普作家,深知怎么写一本有趣的书。这本书里的比喻之多、质量之高,让人恨不能想让道金斯也写写其他太不友好的学科科普。每每在读者将要费力脑补的节骨眼上,道金斯都能华丽丽地举出例子来帮助理解。比如用房间、书橱、设计图、卷、页来比喻细胞、DNA 基因、染色体、等位基因,用桨手比喻合作的基因,简直让人忘记不能。又比如这个:
个体是不稳定的,它们在不停地消失。染色体也像打出去不久的一副牌一样,混合以致被湮没。但牌本身虽经洗牌而仍存在。在这里,牌就是基因。基因不会被交换所破坏,它们只是调换伙伴再继续前进。
跟专业的科学论著不同,看道金斯的书,读者能感受到自己的存在,感受到这位立场鲜明的斗士时时刻刻在与我们对话,巧妙推销他的理论。无论是絮絮叨叨的实验描述,还是狡黠的自问自答,一位内里不老实但装作一本正经的萌萌哒教授形象,总是不经意浮现出来。
安利了那么多,是时候复习一下书中的精华了。
生命和进化的秘密
虽然书名是《自私的基因》(道金斯自己都承认书名并不理想),这本书的重点绝对不在「自私」而在「基因」,而且自私也不是我们理解的个体、主观的、道德意义上的自私,而是一种盲目的、无意识的、近乎出厂内置程序一般的生存命令,更多是自私的行为本身。
这本书惊世骇俗的观点,首当其冲是生存机器。驱动生命演化、生物生存繁殖的主角,是基因。而种类繁多的生物,都是基因用于繁殖演化的生存机器。个体会灭亡,基因却不朽。
道金斯对基因的定义:染色体物质的任何一部分,它能够作为一个自然选择的单位对连续若干代起作用。
生命最初从「原始汤」中偶然形成,其中有一种特殊的分子,属性逆天——能够自我复制。于是,生命的演化由此拉开序幕。生命的本质,就在于复制。不但得生存时间足够长、有数量保证,而且需要精确 copy 和 paste。当然,各种差错肯定会发生,但这又正好为更利于生存的变异提供了可能,最终形成了自然生态的终极大法——多样性。
道金斯指出,进化的单位是基因,而不是个体,不是种群,也不是物种。从基因的利益(这里可以理解为生存的机会)出发,才能解释看似矛盾的利他现象。复制基因的出现,不仅仅是为了生存,还是为自己制造赖以生存的容器,也就是各种生物体。能够生存下来的复制基因,都是那些为自己构造了生存机器以安居其中的复制基因。
演化到今天,远古时期的复制基因们安稳地寄居在庞大的「机器人」体内,通过迂回曲折的间接途径与外部世界联系,并通过遥控操纵外部世界。它们存在于我们的躯体内,创造了我们的肉体和心灵,而保存它们正是我们存在的终极理由。今天,我们称它们为基因,而我们就是它们的生存机器。
自然界上演的好戏——生存博弈
基因的生存机器们就这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履行着使命:帮助基因扩大在整个基因库/池中的数量。随着时间的推移,复制基因为了保证自己在世界上得以存在下去而采用的技巧和计谋也逐渐改进。基因驱使物种不断调整以形成稳定进化策略(达尔文「适者生存」的含义可以理解为稳定者生存),不同物种之间的策略相互纠缠和影响,形成了自然界蔚为壮观的生物景象。
成功基因的一个突出特性,是无情的自私,基因的自私通常会导致个体行为的自私。个体的自私会引发种群内的竞争,以及种群间的进犯与防守。事实上,自然界是一个充满博弈的地方。对一个鸟妈妈来说,到底该生多少鸟蛋,孵出多少雏鸟能都养活,生育所需精力如何与自我生存、种内竞争、抵御天敌进犯之间取得平衡,绝对都是超出脑容量的复杂判断。基因怎么办?在足够长的时间内操控生存机器进行冒险试验,最终达到动态平衡,即形成进化上的稳定策略(Evolutionarily Stable Strategy,简称 ESS)。书中有大量例子,此处略过。
道金斯在这部分讲解了博弈论,特别是如何用零和游戏和非零和游戏看待进化策略形成,非常有趣。基因和生物之间的博弈,不仅发生在个体层面,甚至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两性细胞的形态、两性分工、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等等。如果我们把父母对子女无私的付出理解为对繁殖进行投资(收益者体内存在同样基因的可能性更大),如果我们理解女性因为对后代投资更多而在两性关系中处于劣势地位,如果我们发现性细胞如此迥异的形态和特性,其实来自于性细胞极端专业化的分工……难道不会对世界有全新的看法么?
比如,取书中一个问题举例:为什么生命要选择费力的减数分裂而不是更简单的有丝分裂?一个合理的解释是:「促进了在单个个体内积累那些以往分别出现于不同个体内的有利突变」。更加富有想象力的回答是「有一种操作其他基因中拷贝错误率的基因,如果交换对负责交换的基因有好处,这就是存在交换现象的充分理由」。
又比如在「两性战争」中道金斯总结道:在动物界中各种不同的繁殖制度——一雌一雄、雌雄乱交、「妻妾」等等——都可以理解为雌雄两性间利害冲突所造成的现象。雌雄两性的个体都「想要」在其一生中最大限度地增加它们的全部繁殖成果。由于精子和卵子之间在大小和数量方面存在根本差别,雄性个体一般来说大多倾向于雌雄乱交,而缺乏对后代的关注。雌性个体有两种可供利用的对抗策略:大丈夫策略和家庭幸福策略。
自然界太有趣,这种有趣因为有了生生不息、精于繁殖演化的基因,而变得五彩斑斓光怪陆离。
病毒的病毒,觅母的觅母
基因力量之强大,我们已经有了很多理解。
什么是生命?基因是否只有性细胞繁殖一条通路?如果仅就「能够进行复制」这一点出发,生命并不只有一种新式。病毒就是另一种形式的「基因」,它不去操控生存机器,而是直接附着在寄主那儿,有着非比寻常的自我复制和传播扩散能力。又比如,人类发明了不一样的「生命体」、自我繁殖能力更强——文化。
道金斯再次抛出一个比自私的基因更有冲击力的概念:产生于人类文化「原始汤」中的文化传播单位或模仿单位 —— Meme/觅母/模因。
曲调、概念、妙句、时装、制锅或建造拱廊的方式等都是觅母。正如基因通过精子或卵子从一个个体转移到另一个个体,从而在基因库中进行繁殖一样,觅母通过从广义上说可以称为模仿的过程从一个大脑转移到另一个大脑,从而在觅母库中进行繁殖。当你把一个有生命力的觅母移植到我的心田上时,事实上你把我的大脑变成了这个觅母的宿主,使之成为传播这个觅母的工具,就象病毒寄生于一个宿主细胞的遗传机制一样。
看到这里,甚至让人产生一种阴谋论的想法:道金斯花了一本书说服读者接受自私基因的背后目的,其实是为了扩散这个关于觅母的「觅母」!觅母这个概念一抛出,立马就能在读者脑海中扎根生长。每个人的无数经验都可以用来浇灌这个幼小却挠人的概念。。
能穿越时间的事物,才是真正厉害。财富再多,200 年后呢,1000 年后呢?还不是灰飞烟灭。穿越时间长廊,谁最成功?物种吗?人类吗?是基因,是模因。
这让人想到一个有趣的问题:最具病毒性、生命力的觅母都有哪些?让我试着举 3 个栗子来说明:
「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一个邪恶的觅母。哪个家长听了,不会感到(哪怕一丝)焦虑?有多少不理智的投资,都是因这句话而起?有多少家长,都不自觉地传播这句话?
三大宗教宗教和其教义,应该是生命力最强大的大型显性觅母。人们自愿且虔诚地献身于复制它的事业中。宗教就像基因,操纵着信徒建立起生存机器——宗教组织,进一步有了宗教建筑、制度、文化等等。宗教和文化,同化过无数骁勇善战的民族,帮助多少人重建了世界观(其实是替代了个体原本孱弱的文化等位基因,嗯)。
时间这是个比宗教留存更久,对人类生活影响更大的隐性觅母。时间并不客观存在(关于这个的争议暂且忽略),但是从人类文明发端开始,对这个觅母的传播和巩固就没有停止过。时钟被发明,时间是不同民族和文化的公共语言,成为现代文明的根基,更不要说时间觅母成功借用「生命有限」的概念,成为现代文明的基本恐惧之一。
于是似乎可以总结一下觅母的特征:
不得不承认,其实我们都是各种各样觅母的生存机器。只不过,作为机器本身,我们还可以产生全新的觅母。
世界如何从此不同
书读完,世界观被刷新。
我们观看世界到底获得了什么样的新维度呢?进化习得的生存策略,对我们的影响到底有多大?作为生存机器的我们,到底该追寻什么意义?我们有可能赢得进化战争吗?
没法回答这些终极问题,但可以试着给自己列几条新的指南:
认识作为生存机器的局限性
时至今日,人类大脑已经进化到一个程度,使我们得以背叛自身的自私基因。基因如何做到隔绝在机器体内而能够预测未来,是个难题。一个解决办法是预先赋予生存机器以学习能力。随着演化的进行,机器的精巧程度如此之高,基因已经将越来越多的决策交由机器自行判断。问题是,我们已经进入一个生存环境急剧变化的时代,生存机器常常来不及根据变化做出反应,更不要说潜藏在机器中间接操纵外部的基因了。人类根据基因过时的资料做出的决定,多半是错误的。作为人这类物种,我们看到蛇会本能害怕,看到高蛋白高热量的肉和糖会下意识兴奋,我们的认知始终有限,大脑容易短路而产生各种谬误……认识到一点,就是极好的~
成为少数派也没什么大不了
受基因操纵的我们,生活在以生殖繁衍为主题的社会中,半完成任务半享受地按照预置程序认真运行着。我们死后可以遗留给后代的东西有两种:基因和模因/觅母。
但如果我这台机器的出厂设置出了点小 bug,怎么办?几乎可以预见,我这辈子在基因方面无所贡献。但反正基因库压根不缺我一台机器呀!!
任何「主流」,无外乎是已经足够强大基因和模因/觅母的统治环境。逃出基因的手掌心比较难,但是摆脱某些模因/觅母似乎可以做到。也许我可以选择成为某些模因/觅母的机器,勤勤恳恳地传播(已经有苗头,虽然不会是任何宗教)。或者,哪天我掌握了更高阶的玩法,成为制造觅母的机器,如同我的偶像们一样,短短一生,却留下财富无数(其实都是模因)。
区分清楚敌人和朋友
作为生存机器的我们,很容易陷入到个体的竞争中。但是,进化中的合作可能远比竞争带来的收益大。物种与物种,个体与个体之间最大的「敌人」,也许是制定规则的「银行家」(见第十二章),而不是跟我们的阶级兄弟。将这个原则放大到其他领域,也同样适用。我们应该在生活的哪些方面追求零和博弈,又在哪些方面追求非零和博弈呢?这是个值得经常思考的问题。同最近流行的「从零到一」风潮类似,进化中的合作告诉我们,要去寻找增量,寻找系统中不合理的规则并联合其他力量一起去打破它,然后才能获得比原来存量市场大得多的回报。
寻找新的价值
只属于个体层面的价值、受基因无脑驱使而追逐的价值,其实并没有多大意思(比如生存、财富、安全感、社交)。我并不是说这些不重要,而是觉得既然这些是天然属性,本能就会使然。如果我们用 hack 游戏规则的角度来看,是不是可以通过钻研游戏规则找到一些好玩的玩法和彩蛋?有哪些能力,是我们被赋予原本用来运载基因,但是又可以为我们所用,去追逐其他更有意思的事物的?作为一台卑微的生存机器,我们是不是也能制造出穿越时间的「作品」?
最后
豆瓣创始人阿北这样评论这本书:
我其实是断断续续读过些别的进化论、基因和进化心理学的流行读物以后才看了这本经典的。虽然悬念少些,但经典就是经典,每页都非常值得。如果你想找出「生命的意义」来。这是很考验人的,这本书帮不了你,但我个人只是希望能早十几年看到这本书。■
文章:kidult00
——- 不想创造模因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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