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现代财经
《现代财经》是由天津财经大学学报编辑部编辑出版的一份反映中国财经管理类专业期刊。所选用、发表的稿件紧扣中国经济发展脉博,透析中国经济发展深层动因,探索中国经济发展之路,关注社会民生,把握财经类学术研究动态,突出前瞻性、前沿性、科学性和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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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财经-早读早分享》2024年10月8日周二(第3147期)

现代财经  · 公众号  · 社会 金融  · 2024-10-08 00:00

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介绍了中国城乡居民税收负担的差异及其形成机制,并通过构建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测算了2002-2018年间城乡居民的税收负担。研究发现,农村居民的税收负担始终高于城镇居民,且城乡居民的税负差距还有扩大趋势。间接税是居民税收负担的主要来源,也是导致城乡居民税负差距的主要原因。虽然个人所得税有助于缩小城乡居民税负差距,但财政转移性支出具有明显的城镇居民偏向性,阻碍了缩小城乡居民税负差距的效果。为了缩小城乡税负差距,文章提出了三种改革方案,包括调整转移性支出结构、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以及降低间接税负并增加直接税负。模拟测算结果显示,这些方案均能有效降低农村居民税收负担,缩小城乡居民税负差距,但各有利弊,需根据政策目标进行组合协调。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城乡居民税收负担差异

农村居民的税收负担高于城镇居民,且税负差距有扩大趋势。

关键观点2: 间接税是主要原因

间接税是居民税收负担的主要来源,也是导致城乡居民税负差距的主要原因。

关键观点3: 个人所得税的作用有限

虽然个人所得税有助于缩小城乡居民税负差距,但其作用有限。

关键观点4: 财政转移性支出的偏向性

财政转移性支出具有明显的城镇居民偏向性,阻碍了缩小城乡居民税负差距的效果。

关键观点5: 改革方案的效果

调整转移性支出结构、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以及降低间接税负并增加直接税负的改革方案均能有效降低农村居民税收负担,缩小城乡居民税负差距,但各有利弊,需根据政策目标进行组合协调。


正文

今天是2024年10月8日,星期二,农历九月初六,美好的一天从阅读《现代财经-早读早分享》开始!

每日晨语


面对生活的种种可能,豁达者心怀宽广,预留余地以纳百川,化经历为宝贵阅历,滋养心灵的沃土。他们不会沉溺于往昔的羁绊,亦不畏惧未来的未知,而是以乐观之心,珍惜每一个当下的瞬间,悠然前行,在成长的路上绽放光彩。 周二,早安!

以下内容是由《现代财经》编辑部根据国内外财经类门户网站相关资讯编辑整理而成(总第3147期)。原创不易,敬请尊重。谢谢鼓励。

一、早读分享

1、 我国算力总规模居世界前列。 算力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底座”。近年来,相关部门推出一系列举措,推动提升算力综合供给能力,工业、教育、医疗、能源等多个领域算力应用项目超过1.3万个,全国算力中心平均电能利用效率(PUE)降至1.47,创建国家绿色数据中心246个。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赵志国在近日于郑州举行的2024中国算力大会上表示,在算力领域,全国在用算力中心机架总规模超过830万标准机架,算力总规模达246EFLOPS,位居世界前列。(新华网)
蔡子微评: 我国算力总规模居世界前列,为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底座”。这不仅体现了我国在算力基础设施建设上的雄厚实力,也彰显了我国在技术创新和产业应用方面的领先地位。随着算力在各行业的广泛应用,将有力推动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
话题关注:数字经济背景下算力服务供给能否提升我国企业的创新水平?
2、 绿色金融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近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提出了“丰富绿色转型金融工具”“延长碳减排支持工具实施年限至2027年年末”“为传统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合理必要的金融支持”等举措,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引入更多金融“活水”。近年来,在新发展理念引领下,我国金融机构积极发展绿色金融,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多种形式的金融服务,让金融活水持续滋养绿水青山。(经济日报)
蔡子微评: 绿色金融的发展不仅有助于实现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也为金融机构提供了新的业务增长点和创新机会。通过绿色金融,金融机构可以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的绿色转型,同时也能够提升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和市场竞争力。未来,随着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金融产品创新的不断推进,绿色金融将在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话题关注:资源配置视角下绿色金融如何促进区域经济生态化发展?
3、 农资行业加快转型升级,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 从近日召开的第四届全国农业综合服务商大会暨第十届全国农资科技博览会上了解到,近年来,农资行业企业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顺应农业发展趋势,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领域,正在形成多元化、专业化、精细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农业生产能力和效益。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生产资料与棉麻局局长、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会长龙文说,农资行业要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定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决心和信心;要加快农资网络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支撑能力;要实施好“绿色农资”升级行动,逐步构建全链条服务体系。(新华网)
蔡子微评: 面对农业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求,农资行业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和服务模式变革,能够有效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促进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不仅有助于解决农民在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还能增强农业产业链的整体竞争力。这响应了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也为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提供了有力支撑。
话题关注: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对城乡收入差距的空间效应分析
4、保险业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我国保险业未来5年到10年左右的发展进行系统部署。《若干意见》强调,要提升保险业服务民生保障水平,积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提升健康保险服务保障水平,健全普惠保险体系。(经济日报)
蔡子微评: 促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对于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提升人民群众总体保障水平、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想要高质量的发展普惠保险,一方面要聚焦普惠保险重点领域,推动建立普惠保险专业化体制机制,提升产品服务质效,力争为“三农”、小微企业、特定群体等提供质优价廉的专属产品;另一方面要着力推动人工智能等技术与保险服务深度融合,根据不同群体多元化、个性化保障需求,推动普惠保险精准定制、精准推介,并不断提高智能化理赔效率,提升普惠保险市场满意度。
话题关注:普惠保险产品扩容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协同发展研究
5、如何支持科创企业成长、推动保险与医康养融合发展? 如何服务和扶持好“卡脖子”关键领域的科创企业从初创到壮大,怎样推动保险与医康养产业的融合发展?在上海松江,中国人寿集团旗下广发银行从短期流动性贷款开始,为专业无线通信公司创远信科提供金融支持,并逐步将支持领域扩充到“银行+投资+保险”的全方位定制化服务;在广东珠海横琴,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旗下太平人寿以“保险+医康养”生态圈为战略发展重点,持续探索保险与医康养产业的融合发展。(澎湃新闻)
蔡子微评: 科创企业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收益、轻资产等特点,其成长需要全方位差异化金融需求的定制化服务方案。其中,科创金融解决方案覆盖科创企业的全生命周期,可以通过布局多维度养老产业服务体系来助推科创企业与其他行业的融合发展,同时,也要加快解决科创企业成长中的“卡脖子”难题,推动科创企业可持续发展。
话题关注:科创金融如何赋能企业生态圈构建?
6、 经济日报金观平:积极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 经济日报金观平文章指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充分”意味着量的扩大,就是要想方设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容量;“高质量”意味着质的提升,就是要进一步增强就业的适配性稳定性,维护劳动者权益,提供更加可靠的社会保障。当前,我国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继续加快推动相关举措落实落细,进一步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尽早让政策预期效果充分释放出来,将是接下来工作的重中之重。(财联社)
蔡子微评: 当前中国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但仍需进一步扩大就业容量和提升就业质量。从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到增强就业适配性和稳定性,再到维护劳动者权益和提供可靠的社会保障,各级政府和部门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落实细化相关举措。只有这样,才能充分释放政策预期效果,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目标。
话题关注:政策支持下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影响因素及复杂组态路径分析
7、 山西推动能源结构绿色转型。 近年来,山西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统筹能源保供和绿色转型,全力打造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先行区,推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产业提速发展。截至今年上半年,山西省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规模达6448.9万千瓦,占全省电力总装机的比例达47.2%。(经济日报)
蔡子微评: “双碳”背景下山西能源产业绿色低碳转型迫在眉睫,需要加速推进新型能源系统、全面提速绿色转型。对此,要加快建设数智化电网。制定适应电碳市场、绿电制氢、微电网等新业态的数智化电网,以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
话题关注:“双碳”背景下能源产业转型与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联动发展研究
8、云南:工业互联网赋能企业“提智向新”。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融合应用不断孵化,云南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截至2023年底,云南省被列入首批数字化转型贯标试点省份,建成34个工业互联网平台、20户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221家企业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数量突破9万户。(经济日报)
蔡子微评: 工业互联网的应用为制造业企业带来了降本增效和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的双重利好。通过集成先进的信息通信技术,工业互联网优化了生产流程,实现了设备管理的智能化和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显著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同时,它还促进了供应链管理的透明化和精细化,降低了运营成本。此外,工业互联网的数据驱动特性有助于企业进行精准决策,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应用的深化,工业互联网将为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强劲的动力。
话题关注:工业互联网应用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机制研究——基于企业降本增效的视角分析
9、哈尔滨:“数智”技术让“三大动力”澎湃不息。 在哈尔滨的一条街道上,曾经分布着哈尔滨电机厂、哈尔滨汽轮机厂、哈尔滨锅炉厂三家大型装备制造企业,人称“三大动力”。如今,“三大动力”已经合并组建为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大动力”的发展史,一定程度上亦是老工业基地哈尔滨装备制造业发展的缩影。作为我国发电设备制造业的“摇篮”,近年来,哈电集团积极拥抱“数智”技术,不断推进生产数字化、装备智能化、管理信息化,“老企业”展现出“新活力”。(新华网)
蔡子微评: 哈尔滨是全国最重要的工业基地之一,这座老工业基地正积极推动“数实融合”的生动实践。传统制造企业通过企业合并组建新集团,注重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不断提高企业市场核心竞争力,不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动能转换、增长方式转,继续为哈尔滨的经济腾飞持续注入生机活力。
话题关注:数字化转型如何提高企业的市场价值?
10、年增长超8%!浙江这座县城做对了什么? 近来,浙江南部一座沿海的县城,频频以“不受干扰的发展速度”破圈:不久前发布的《中国“千亿县”发展研究报告(2024)》披露,2023年城镇县域消费水平最高的是浙江乐清市,人均消费支出达57682元,直逼北上广深一线城市。位于浙江东南沿海的乐清,是一座拥有147万人口的县城。在当下经济承压、消费需求普遍不足的形势下,这座有8个高速口、3个动车站以及多个大规模商业综合体的小城,依然车水马龙、喧哗热闹,令人感受到不同寻常的繁荣与活力。(中经网)
蔡子微评: 县域是我国经济的基本单元,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地方政府应该因地制宜,通过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吸引高端人来前来就业,以创新和技术为引领,推动产业向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形成产业集群,增强区域经济增长韧性,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县域经济。
话题关注:营商环境异质性如何影响县域经济韧性?
11、 24小时不打烊,国庆多元场景拓展消费体验。 品美食、逛夜市、赏美景,国庆期间,各地不少文旅休闲场所丰富供给,构建起“不打烊”的消费场景。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24小时消费场景的拓展,囊括了时尚潮、文化芯、科技核,打造出包容多元、业态融合、动静相宜、安全便捷的业态模式,释放更大经济活力。科技核如何实现?就国庆期间而言,各地商圈、商家和文旅景区借助人工智能、5G、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数智化手段,赋能消费场景的沉浸式体验、智慧化管理。(人民网)
蔡子微评: 24小时消费场景的拓展,囊括了时尚潮流、文化内涵和科技核心,打造出包容多元、业态融合、动静相宜、安全便捷的业态模式,释放更大的经济活力。各地商圈、商家和文旅景区借助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数智化手段,赋能消费场景的沉浸式体验和智慧化管理,而且年轻消费者借助“AI搭子”安排攻略、交通、票务、酒店等出行事项。未来将会形成丰富多元的消费供给结构,持续优化消费环境,这些技术不仅提供了沉浸式的体验,还提升了管理和监管的智能化水平,进一步释放了经济活力。
话题关注:数智场景赋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时空特征与组态路径研究
12、 多家银行继续实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优惠减免。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9月29日发出倡议,鼓励支付行业主体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降费措施于9月30日到期后,延续部分降费项目标准。记者了解到,主要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和中国银联等清算机构纷纷响应倡议内容,发布接续安排和优惠措施。四大行均表示将自2021年9月底施行、2024年9月底到期的部分手续费优惠减免举措延续三年,延至2027年9月。(经济日报)
蔡子微评: 金融支持在赋能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金融机构通过提供贷款、风险投资、融资租赁等多元化服务,降低了企业在数字化升级过程中的资金门槛。这不仅缓解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还促进了企业技术革新和效率提升。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和金融政策的优化,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效率将进一步提高,为中小微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话题关注:金融支持赋能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机制研究
二、今日社科期刊佳作关注

城乡居民的税收负担:财政归宿分析


作者: 郭婧,汪昊. 来源:《经济研究》2024年第5期

导读

城乡居民的税收负担直接影响其实际收入状况,关系到共同富裕的进程。本文运用可计算一般均衡(CGE)模型,基于所构建的2002—2018年社会核算矩阵(SAM表),测算了我国城乡居民的税收负担,分析了城乡居民税负差距及其形成机制。测算结果表明:农村居民的税收负担始终高于城镇居民,且城乡居民的税负差距还有扩大趋势;农村居民的间接税负重是导致城乡居民税负差距的主要原因,而城乡居民的收入结构差异则是城乡居民税负差距的助推因素;虽然个人所得税有助于缩小城乡居民税负差距,但财政转移性支出具有明显的城镇居民偏向性,致使缩小城乡居民税负差距的财政再分配政策效果大打折扣。改革方案模拟结果表明,在继续优化税制结构的基础上,适度调整财政转移性支出偏向,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将有助于缩小城乡居民税负差距,改善城乡居民收入不平等状况,助推城乡居民共同富裕。

关键词: 城乡差距;收入分配;财政归宿;可计算一般均衡;

引用格式: 郭婧,汪昊.城乡居民的税收负担:财政归宿分析[J].经济研究,2024,59(05):77-96.


一、引言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五大特色之一,而“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因此,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特别是要“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的调节力度”。毫无疑问,在“不断厚植现代化的物质基础,不断夯实人民幸福生活的物质条件”的同时,通过完善财政再分配制度,增加低收入者收入,缩小居民收入差距,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题中之意。

税收是政府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而居民的税收负担,能反映政府的税收政策是否起到了缩小居民收入差距的作用。一般来说,居民的税收负担是指居民实际承担的税收占其收入的比重,体现了政府征税减少居民收入的程度;税收负担越重,征税使居民收入减少的程度就越高。在税收公平理论中,税收负担只有在不同收入水平的群体间量能分配、累进分布,才有助于实现收入差距的缩小(Musgrave&Musgrave,1973)。当前,我国已经历史性地消灭了绝对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但城乡二元结构特征依然突出,不仅农村居民收入明显低于城镇居民,而且低收入者大多分布于乡村。在这种情况下,税收是否起到了调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作用?换言之,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税收负担孰轻孰重?倘若农村居民的税负重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乃至全体居民收入差距都将进一步拉大,变成推进共同富裕的桎梏。(1)

以往不乏测算我国居民税收负担的研究,但对比城乡居民税负的文献相对有限。一个主要的原因可能在于,直观上看,我国农村居民似乎很少纳税,尤其是自2006年1月1日起取消农业税后,农村居民几乎不缴纳税收。但这样的思路显然忽略了一个重要事实,即居民除缴纳直接税外,还需负担间接税。尽管间接税是由政府向企业征收,以企业生产的商品和劳务为课税对象,但根据税负转嫁原理,间接税的最终负担者仍然是自然人(即本文所称居民)(罗森和盖亚,2015)。在税负转嫁中,一方面,企业可以通过“前转”方式,即提高商品服务价格,最终将税负转嫁给作为消费者的居民,在居民收入的使用端形成税收负担;另一方面,企业可以通过“后转”方式,即压低要素价格,最终将税负转嫁给作为要素提供者的居民,在居民收入的来源端形成税收负担。二者相加即为居民总的间接税负担。因此,农村居民在从事生产活动以及消费的过程中必然负担大量的间接税。一些研究采用微观模拟法,并基于间接税的“前转”假设进行测算,发现我国农村居民间接税负高于城镇居民(杨森平和周敏,2011;李颖,2016;杨森平和刘树鑫,2019),但聂海峰和岳希明(2012)利用2007年的数据进行研究,得到了相反的结论。

虽然已有众多文献研究了税收和转移支付对收入分配的影响(Ballard et al.,1987;Metcalf et al.,2008;Rausch et al.,2011;岳希明等,2014;岳希明等2021;汪昊和娄峰,2017a;解垩,2018;卢洪友和杜亦譞,2019;汪昊等,2022;汪昊,2023),但基于一般均衡模型测算中国直接税、间接税和财政转移支付在城乡居民间分配情况的研究尚不多见。特别是,城乡居民间的间接税负担分配机制、个人所得税的调节效果、财政转移性支出的作用力度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探究。

第一,间接税负担在城乡居民间的分配机制有待明确。厘清城乡居民间接税负担差异的形成机制,是寻求调节城乡居民税收负担有效途径的关键。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基于间接税“混转”假设的一般均衡模型,能够更全面地呈现导致城乡居民间接税负担差异的影响因素。从采用一般均衡模型的文献来看,汪昊和娄峰(2017b)从居民收入的来源端和使用端两方面入手,分析了居民间接税负担的形成机制,发现居民的收入和支出结构是导致城乡居民间接税负担差异的关键因素。但囿于当时可利用的调查数据,该研究仅考察了2010年的情况,未能体现城乡居民收支结构对城乡居民间接税负变化的影响。本文同样基于一般均衡模型,测算2002—2018年城乡居民的间接税负担,动态揭示了导致城乡居民间接税负变化的关键因素及作用机制。

第二,个人所得税对城乡居民税负差距的调节效果有待考察。尽管我国居民的税收负担主要来自于间接税,但个人所得税对城乡居民税负差距的影响不容忽视。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主要由城镇居民缴纳,农村居民几乎不负担个人所得税,这意味着,倘若农村居民的间接税负高于城镇居民,那么个人所得税将有助于改善城乡居民的税负差距。岳希明等(2014)利用2007年的数据,基于流转税前转假设测算发现,个人所得税的累进性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间接税的累退性,缓和了间接税对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的逆向调节作用。不过,近年来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不断推进——基本扣除费用标准提高、税率级距调整和专项附加扣除项增加等,个人所得税对城乡居民税负差距的调节作用是否产生变化,成为本文的一个考察重点。

第三,财政转移性支出对公平城乡居民税收负担的作用效果有待探究。财政转移性支出是另一种政府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但与税收对居民收入的影响相反,政府给予居民的转移性支出越多,目标居民收入提升的程度就越高。因此,在调节居民收入方面,政府的转移性支出相当于一种“负税收”,能够抵消征税造成的居民收入减少。若要更全面地通过税收负担反映政府收入再分配政策的实施效果,就需要进行财政归宿分析,将居民获得的转移性收入,即“负税负”考虑在内。本文测算的居民税收负担包含了居民的“净”税收负担,即居民实际负担的、扣除财政转移性收入后的税收占其收入的比重。测算城乡居民的净税收负担,不仅可以综合体现政府征税和转移性支出在调节城乡居民收入中的作用,也有助于明确转移性支出对减轻居民税收负担的贡献力度,以及对比税收和转移性支出这两种财政再分配手段调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作用差异。

本文基于一般均衡理论,构建包含城乡居民等经济主体、11个行业代表性企业、各项税收、财政支出等要素的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测算2002—2018年间城镇和农村居民的税收负担。结果显示,农村居民的间接税负担、总税收负担和净税收负担均高于城镇居民,不仅如此,城乡居民的税负差距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扩大趋势。间接税是居民税收负担的主要来源,也是导致农村居民税负高于城镇居民的主要因素。城乡居民收入结构变化主导了城乡居民间接税负差距的变化。虽然个人所得税有助于缩小城乡居民税负差距,但财政转移性支出更“偏向”于城镇居民,阻碍了再分配政策发挥调节城乡居民税负差距的作用。上述结果意味着,城乡居民税负差距亟待调节,而为了寻求有效的解决途径,本文尝试构建模拟改革方案。模拟测算结果显示,倘若通过增加财政支出提升农业生产率从而降低农村居民税收负担,或对财政转移性支出偏向进行调整以提高农村居民转移性净收入比重,或降低间接税负并相应提高直接税负以调整税制结构,都将有利于缩小城乡居民税负差距。

本文可能的边际贡献主要有:第一,在现有研究基础上,尝试构建更契合我国税负转嫁实际情况的一般均衡模型,综合考虑间接税、个人所得税和财政转移性支出对居民税收负担的影响,更多角度、更全面地呈现城乡居民的税收负担和税负差距状况。第二,通过测算城乡居民税收负担的变化,探寻城乡居民税负差距动态演化的形成机制。第三,以个人所得税为代表,测算对农村居民相对“少取”的再分配政策在调节城乡居民税负差距中的作用程度。第四,明确财政转移性支出是否起到缩小城乡居民税负差距的作用。第五,构建促进城乡居民税负公平的改革方案,并模拟改革方案效果,为寻求优化城乡收入分配、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政策建议提供依据。

本文第二部分为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的构建、测算原理与数据说明;第三部分为城乡居民税收负担测算的结果及分析;第四部分为优化城乡居民税负的改革方案及效果模拟;第五部分为本文的主要结论和政策建议。

二、模型、测算原理与数据

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computational general equilibrium model,以下简称CGE模型)是学术界和实际部门进行经济分析和政策模拟研究时普遍使用的实证工具。在税收问题的研究中,一般均衡分析能够更全面地考虑税收对整个经济系统中的要素市场和商品市场的价格影响,因此被看作是测度税收归宿和居民税收负担的有效工具(Harberger,2008)。本文在Harberger(1962)及其拓展模型的基础上,进一步构建用于分析我国城镇和农村居民税收负担的CGE模型,(1)基于我国实际经济数据,全面测算城乡居民税收负担及变化。

本文构建的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具有以下特点:(1)将居民划分为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两类,刻画城乡居民不同的收入结构和支出结构,反映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特征。(2)模型包含城乡居民、企业、政府、国外部门等经济主体,各经济主体的行为均遵循最优化原则,不同经济主体间相互作用构成一个均衡的经济系统。(3)模型包含直接税和间接税。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本文旨在考察居民的税收负担,因此根据纳税人不同,将直接税定义为直接向居民课征的税收;将间接税定义为向企业课征的税收。这是由于,企业缴纳的税收转嫁后最终均由居民负担,即居民间接负担了由企业缴纳的税收。本文将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种划为间接税,(2)将个人所得税划为直接税;(4)模型将企业划分为11个行业(1)代表性企业,描绘企业缴纳的各项间接税,分析间接税的税负转嫁与归宿;(5)模型不仅包含上述直接税和间接税,还包括财政对城镇和农村居民的转移性支出。

(一)CGE模型的构建(2)

1. 企业与间接税

本文根据投入产出数据将经济划分为11个部门。每个部门的投入包括劳动、资本和中间投入品。生产采用两层嵌套的CES生产函数刻画。税收作用于生产要素或商品,并通过影响其价格进而影响资源配置。其中,企业所得税设置为对企业课征的资本要素税,增值税设置为同时对劳动和资本课征的要素税。企业缴纳的其他税收被视为对企业课征的一般商品税。

2. 城乡居民、个人所得税与社保缴费

本文假定居民效用函数为柯布-道格拉斯(Cobb-Douglas)函数形式,在居民预算约束下,以效用最大化为目标,得到居民需求函数。居民收入包括其劳动收入、资本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在扣除居民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和储蓄后,得到居民用于消费的支出。在居民预算约束和其效用最大化下,线性支出函数为:

其中,PQch和QHch分别为居民h消费商品c的价格和数量,βch为居民h对商品c的边际消费份额,YHLh、YHKh、SINCh、GIHTAXh、SPh、SHh分别表示居民的劳动收入、资本收入、转移性收入、个人所得税、社保缴费支出和储蓄。rihtaxh为居民h的个人所得税有效税率,是居民h缴纳的个人所得税GIHTAXh与个人可支配收入(TYHh-SPh)之比,即rihtaxh=GIHTAXh (TYHh-SPh)。TYHh表示居民h的劳动与资本收入之和。

3. 政府财政收支

在本文的模型中,政府收入包括对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12项间接税,以及对居民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保缴费,如(3)式所示;政府支出包含政府消费性支出、政府投资性支出以及政府对居民的转移性支出,如(4)式所示,以便在更接近实际的政府收支情况下分析居民的税收负担。

在(3)式中,TYG表示政府总收入,GVa为部门a缴纳的增值税,GCITa为部门a缴纳的企业所得税,GIHh为居民h缴纳的个人所得税,GTa c 为部门a缴纳的其余间接税,SPh为居民h缴纳的社会保障缴费,Gother表示政府的其他收入。在(4)式中,SINCh为政府对居民的转移性支出,GINVa为政府的投资性支出,政府的消费性支出取决于政府对商品c的消费数量GDc和商品c的价格PQc。

4. 宏观均衡与闭合

本文采用新古典宏观假设。假设市场完全竞争,所有商品和要素价格完全变动,经济中劳动和资本总供给量不变,但可以在部门间自由流动。

5. 城乡居民税收负担测算

根据税收学原理,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缴纳的税收,其最终的税收归宿都是自然人(即文中所称居民)。居民作为劳动和资本的要素收入者和商品服务的消费者,在收入的来源端和使用端均负担税收,二者之和即为居民的税收负担(罗森和盖亚,2015)。

本文将“居民税收负担”定义为居民实际负担税收占其收入的比重,包括直接税负担和间接税负担。其中,直接税指直接向自然人课征而无法进行税负转嫁的税收,在本文中主要指个人所得税;间接税指向企业征收,但存在税负转嫁的可能性,最终由自然人负担的税收,因此本文的间接税包含了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并非向自然人课征的税收。同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文中进一步假定直接税(个人所得税)全部由城镇居民负担;间接税会通过劳动价格、资本价格和商品价格转嫁给劳动所有者、资本所有者和消费者,税负在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间分担。

测算居民税收负担,难点在于对居民间接税负担的测算。测算居民间接税负担,需要基于间接税的一般均衡归宿原理,通过测算间接税税负转嫁改变的劳动、资本和商品价格来测算居民的间接税负担。由于现实中的价格均为间接税作用后的价格,即税后价格,为了测算税收对各项价格的影响,需要采用反事实法,即假定不存在间接税,测算出此时的税前价格,通过对比税后和税前价格得到税收对各项价格的影响,也即单位价格劳动、资本和商品负担的间接税。

测算过程中,需要排除其他因素对各项价格的影响,得到间接税对价格的影响。为此,本文以GDP价格为基准价格,采用差别税收归宿法,使用一次性总付税代替拟测算的间接税得到税前价格,再通过与税后价格对比,得到间接税与一次性总付税税收归宿的差别。由于一次性总付税仅有收入效应,不影响各项相对价格,而间接税既有收入效应,又有替代效应,替代效应又影响各项相对价格,因此二者差别,即为间接税对价格的影响。该方法同时保持了政府总体税收收入中性,从而排除财政支出变化对各项价格的影响。

在分析间接税在不同居民间的税收负担分配问题时,Musgrave et al.(1974)和Browning(1978)将居民收入和支出结构作为居民税收负担的影响因素。据此,本文将居民间接税负担公式表述为:

在公式(5)中,(1)等式左侧,r_ind_taxh表示居民h的间接税负担。等式右侧,d WL、d WK、d PQc分别表示间接税导致的劳动、资本、商品c的价格变化;、conh(c,h)分别表示居民h的劳动、资本收入占总收入的份额和商品c支出占总支出的份额。其中,第一项为居民h收入来源端的间接税负担,第二项-sum (c,conh(c,h)⋅d PQc)为居民h收入使用端的间接税负担。因商品价格变化与要素价格变化呈反方向,故用负号加以调整并与第一项相加。

在测算出居民的间接税负担后,本文继续测算居民的直接税负担。由于直接税不存在税负转嫁,因此居民的直接税负担即为居民缴纳的直接税占其收入的比重。这样,居民h的总税收负担r_taxh就等于居民h的间接税负担r_ind_taxh加上直接税(个人所得税)负担rihtaxh:

在得到居民总税收负担的基础上,进一步扣除由财政转移性支出产生的“负税负”,从而测算出居民的净税收负担:

其中,rsinch为居民h获得的转移性净收入(居民的转移性收入减去转移性支出)占其总收入的比重。在居民获得的转移性收入中,社保收入是一项重要内容,但居民也进行相应的社保缴费支出,因此在居民获得的转移性收入中扣除了居民的社保缴费和其他转移性支出,(1)测算出居民的转移性净收入对税收负担的影响。

(二)数据与参数

本文以2002、2005、2007、2010、2012、2015、2017、2018年的全国投入产出数据、税收收入数据、城乡居民收支数据为基础,构建8年的平衡社会核算矩阵(SAM),以该数据作为CGE模型的基础平衡数据集。在本文构建的宏观SAM表(2002—2018)中,包括企业生产活动、商品、劳动、资本、居民、企业、政府、居民转移性净收入、税收、投资、存货、世界其他地区等账户。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构建了细分的SAM表,其中,生产活动进一步细分为11类,商品进一步细分为11类,税收细分为16类,居民细分为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细分后的SAM表可以满足多部门、多税种、多居民条件下一般均衡分析的数据要求。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相关年份的《中国投入产出表》、《中国税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农村住户调查年鉴》和《中国城市居民生活与价格年鉴》。

本文CGE模型参数大部分根据平衡的SAM表和CGE模型校准确定,如份额参数、规模参数、各间接税实际税率、居民边际消费倾向等,这些参数反映了经济的结构性特征,以及不同年份的差别;一些弹性参数,如要素替代弹性、中间投入品与要素间替代弹性、进出口产品与国内产品间替代弹性、消费者需求弹性等为外生给定。模型中生产和贸易函数的相关弹性基准值均取1。由于生产、贸易函数均为CES函数形式,因此,弹性值为1时,相当于函数为C-D函数形式。(2)

本文测算的税收包含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环境保护税。(3)文中根据可否进行税负转嫁,将上述税种划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其中,个人所得税为直接税,其余均归类为间接税。

居民收入包含劳动收入、资本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其中,劳动收入为工资薪金收入;资本收入包括经营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转移性收入包括养老金或离退休金、社会救济和补助、惠农补贴、政策性生活补贴、报销医疗费、外出从业人员寄回带回收入、赡养收入和其他经常转移收入。居民支出包括消费支出、转移性支出、个人所得税和储蓄。其中,转移性支出包括社会保障支出、外来从业人员寄给家人的支出、赡养支出和其他经常转移支出。本文居民转移性净收入数据为居民转移性收入减去居民转移性支出。

在测算我国城乡居民的税收负担前,我们先对2002—2018年税收收入和城乡居民收入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数据显示,我国税收收入以间接税为主,因此间接税构成居民税收负担的主要来源,而间接税在城镇和农村居民间的税负转嫁情况需要通过具体的测算得出。同时,由于个人所得税在总税收中的占比较低,因此我们认为,个人所得税在调节城乡税负差距上的作用可能较为有限;而居民的转移性净收入看似起到了一定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作用,但具体对城乡居民税负差距的调节作用如何,有待进一步测算。(1)

三、测算结果与分析

基于CGE模型和相关数据,本文首先对城镇和农村居民的间接税负担进行测算,并分别测算城乡居民收入来源端和使用端的间接税负担,以及不同税种在城乡居民间的税负转嫁情况,用以分析城乡居民间接税负担差异的来源与形成机制;之后,测算城乡居民总税负水平,考察个人所得税对城乡居民税收负担的调节作用;最后,进一步测算城乡居民净税收负担,反映社保和财政补贴等财政转移性支出对城乡居民税收负担的影响。

(一)城乡居民间接税负担与形成机制

1. 城乡居民间接税负担

根据(6)式,居民总税收负担由直接税负和间接税负两部分构成。本文假设直接税仅由城镇居民负担,而间接税由城乡居民共同负担。因此,首先对城乡居民的间接税负担进行测算。

图1给出了2002—2018年间,城乡居民的间接税负担及其变化情况。从城乡居民间接税负水平来看,二者均呈现先升后降的变化趋势,但农村居民间接税负始终高于城镇居民。具体来说,2002年城镇和农村居民间接税负最低,分别为11.46%和17.53%,2012年城乡居民间接税负达到最高点,分别为21.51%和32.61%,而后逐渐回落,到2018年分别为19.83%和26.87%,但均明显高于2002年的水平。从城乡居民间接税负差距来看,2002年农村居民间接税负高出城镇居民6.07个百分点,2012年该差距扩大到11.1个百分点,随后在2018年缩小至7.04个百分点,这一差距较2002年仍扩大了0.97个百分点。综合来看,在这一时期,仅就间接税而言,农村居民不仅比城镇居民的税负更重,而且农村居民的税负增长也超过了城镇居民。针对上述实证结果,本文作了进一步的稳健性检验,基本结论保持不变。(2)

由此可见,我国间接税并未体现出对农村居民“少取”。那么,为何农村居民的间接税负高于城镇居民?为何城乡居民间接税负差距拉大?其中的作用机制关系到如何改善城乡居民的税负分配。而根据公式(5)可知,间接税会同时在居民收入的来源端和使用端形成税收负担,因此可以通过分别测算城乡居民在收入来源端和使用端的间接税负,进一步找寻上述问题的答案。

2. 收入来源端间接税负担

间接税通过向居民提供的生产要素进行转嫁,在居民收入的来源端形成税收负担。因此,居民收入来源端的间接税负担可分为劳动的间接税负担和资本的间接税负担(后文简称为劳动税负和资本税负)。(1)由图2可知,在劳动税负水平方面,城镇居民始终高于农村居民。2002年城乡居民劳动税负分别为9.93%和6.40%,2018年分别上升到17.3%和14.8%,且二者的增长趋势相似,2010年前,城乡居民劳动税负变化相对平稳,而后大幅提高,城镇居民劳动税负在2012年达到20.33%的最高水平后开始下降;农村居民劳动税负稍有不同,2012年大幅增长后保持稳定的小幅增长,2017年达到15.57%的最高水平。在劳动税负差距方面,城乡居民的劳动税负差距从2002年的3.53个百分点缩小到2018年的2.5个百分点。但由于城镇居民劳动税负高于农村居民,这与农村居民间接税负高于城镇居民的情况相反,因此城乡居民劳动税负差距的缩小,实则扩大了城乡居民的间接税负差距。

居民的劳动税负取决于单位劳动所负担的间接税和居民劳动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重。由此可见,城乡居民收入构成的不同,是导致城乡居民劳动税负差异的直接原因。如图3所示,城镇居民收入中的劳动收入占比一直高于农村居民,导致城镇居民劳动税负重于农村居民;而随着农村居民收入中劳动收入占比的提升,城乡居民劳动税负差距随之缩小。而城乡居民劳动税负整体上涨,则是由于单位劳动负担的间接税增加所致。

图4给出了城乡居民资本的间接税负担情况。在资本税负水平方面,农村居民远高于城镇居民。2002年,城乡居民资本税负分别为0.64%和8.91%,之后二者基本呈上升趋势,直到2012年后开始持续下降,2018年城乡居民资本税负分别为5.63%和12.85%,均较2002年有明显上升。在资本税负差距方面,城乡居民间资本税负差距从2002年的8.27个百分点缩小至2018年的7.22个百分点。可见,资本税负是导致农村居民间接税负高于城镇居民的重要因素,但并非城乡居民间接税负差距扩大的来源。

与劳动税负同理,城乡居民收入中资本收入占比是导致城乡居民资本税负差异的直接因素。从图5可知,资本收入在农村居民收入中的比重远高于城镇居民,(2)因此农村居民的资本税负也明显高于城镇居民,并且随着城乡居民收入中资本收入占比的逐渐接近,城乡居民资本税负差距也随之缩小。而城乡居民资本税负较为一致的波动和变化趋势,则是受单位资本所负担的间接税影响所致。

对比城乡居民的劳动税负和资本税负,可以看出以下两个特点:其一,城镇居民的劳动税负高于农村居民,而农村居民的资本税负高于城镇居民。也就是说,农村居民间接税负高于城镇居民的原因之一,是农村居民资本税负高于城镇居民,而这又是由于农村居民资本收入占比尤其是经营净收入占比高于城镇居民所致。其二,城乡居民资本税负差距远大于劳动税负差距。具体来说,在2002—2018年间,城镇居民劳动税负平均高于农村居民劳动税负3.97个百分点,而农村居民资本税负则平均高于城镇居民资本税负10.29个百分点。进一步结合城乡居民劳动收入占比和资本收入占比会发现,即便在城镇居民劳动收入占比高出农村居民46.06个百分点的2005年,城镇居民劳动税负也仅高于农村居民5.22个百分点;然而在城乡居民资本收入占比差距最小的2018年,农村居民资本收入占比高于城镇居民15.4个百分点,但农村居民资本税负仍高出城镇居民7.22个百分点。这体现出单位劳动税负和单位资本税负差异的影响。如图6所示,单位资本税负始终高于单位劳动税负,并且二者差距呈现出扩大趋势。这也说明了为什么资本收入占比更高的农村居民,在收入来源端会负担更多的间接税。因此,若要减轻农村居民的税收负担,缩小城乡居民的税负差距,就需要降低单位资本税负,或者提高农村居民劳动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重。

3. 收入使用端间接税负担

间接税通过向居民购买的商品转嫁,在居民收入的使用端形成税收负担,具体体现为城乡居民消费的间接税负担(后文简称消费税负)。由图7可知,在消费税负方面,明显不同于城乡居民的劳动税负和资本税负,城乡居民的消费税负水平很低,甚至为负,并且变化趋势基本与劳动税负和资本税负相反。2002年,城镇和农村居民消费税负分别为0.89%和2.22%,随后开始降低,并在2010年后大幅下降,在2015年分别达到-5.68%和-2.26%的最低水平后有所回升,2018年分别为-3.10%和-0.79%。在消费税负差距方面,农村居民的消费税负高于城镇居民,且由于城镇居民消费税负降幅更大,二者差距有所扩大。2002年农村居民消费税负高于城镇居民1.33个百分点,而2018年该幅度扩大为2.31个百分点。可见,消费税负不仅是农村居民间接税负重于城镇居民的另一个原因,同时也是导致城乡居民间接税负差距扩大的因素之一。

居民的消费税负取决于商品所负担的间接税和商品在消费中的占比结构两方面因素。在居民消费的商品中,负担税收多的商品占比越大,居民的消费税负就越高,因此,消费结构是导致城乡居民消费税负差异的关键因素。表1以2018年为例,给出了不同商品的间接税负担和这些商品在城乡居民消费中的占比结构。城乡居民消费占比差异最大的三类商品分别是农业商品、制造业商品和金融商品。其中,农村居民消费占比更高的是农业商品和制造业商品,二者的单位间接税负担分别为16.28%和4.34%;而城镇居民消费占比更高的是金融商品,其单位间接税负担为-0.80%。显然,相较于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将更大比重的收入用于消费负担间接税更多的商品,致使农村居民的消费税负高于城镇居民。一般来说,收入越低的群体,消费生活必需品的比重越大。农业商品和制造业商品包含了更多必需品,例如食品和农机具,因此在收入相对更低的农村居民消费中占比更大;而属于服务业的金融商品则在收入相对更高的城镇居民消费中占比更高。这意味着,提升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改善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将可能有助于减轻农村居民消费税负,缩小城乡居民间的消费税负差距。

需要说明的是,房地产商品的税负为-2.97%,负值表示相对于GDP基准价格,房地产行业消费者不仅没有被转嫁税收,还获得负税收,即消费者将税收转嫁给了房地产生产者。但这并不意味着居民不负担此税收。转嫁给房地产生产者的税收最终由资本所有者负担,表现为其资本收益下降,居民收入来源端的资本税负增长。

综合来看,农村居民在收入来源端和收入使用端的间接税负担均高于城镇居民。其中,资本税负是农村居民间接税负的主要来源,也是导致农村居民间接税负重于城镇居民的主要因素,但并非导致城乡居民间接税负差距扩大的因素;消费税负整体较低,甚至一定程度减轻了城乡居民的间接税负,但却扩大了城乡居民的间接税负差距;而劳动税负则是城镇居民间接税负的主要来源,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村居民间接税负重于城镇居民的情况,但随着城乡居民劳动税负差距的缩小,这种改善效果逐渐减弱。根据对居民劳动税负、资本税负和消费税负的形成机制的分析,收入结构和消费结构是调节城乡居民税负差距的关键,提高农村居民劳动收入比重、升级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将有利于降低农村居民相对于城镇居民的间接税负担。

4. 城乡居民间接税负担的税种构成比较

我们还测算了不同税种在城乡居民收入来源端和使用端的税负转嫁情况。“营改增”后,我国从2017年起进一步推进降低增值税法定税率的改革。(1)结合这一变化,本文对2018年不同税种的税负转嫁情况进行了测算,结果如图8所示。

首先,不同税种对城乡居民间接税负水平的影响比较。2018年,城镇居民总的间接税负为19.83%,其中,增值税为8.9%、消费税为2.96%、企业所得税为1.09%,其他间接税为7.67%;农村居民的总间接税负为26.86%,其中,增值税为10.79%、消费税为2.96%、企业所得税为5.05%,其他间接税为8.96%。可以看出,尽管我国不断加大增值税的减税力度,但由于增值税仍是我国间接税的主体税种,因此直至2018年,无论对于城镇还是农村居民,增值税仍是其间接税负担最主要的税种来源。

其次,不同税种对城乡居民间接税负差距的影响比较。2018年,农村居民总的间接税负高出城镇居民7.03个百分点。具体来说,在居民收入来源端,农村居民劳动的间接税负略低于城镇居民,资本的间接税负远高于城镇居民,总的间接税负高于城镇居民;在居民收入使用端,农村居民消费的间接税负也高于城镇居民。从分税种的角度看,增值税在城乡居民间的税负转嫁情况与总间接税情况一致。在收入来源端,农村居民劳动的增值税负担低于城镇居民、资本的增值税负担高于城镇居民,总的增值税负担高于城镇居民;在收入使用端,农村居民消费的增值税负担高于城镇居民。总体来看,农村居民增值税负担也更高,但仅高出城镇居民1.89个百分点,这一差距远小于城乡居民间总的间接税负担差距。消费税的转嫁情况有所不同。尽管消费税对城乡居民收入来源端和使用端的转嫁情况也与总的间接税情况一致,但城乡居民最终所负担的消费税水平相同,消费税没有造成城乡居民的间接税负差距。相比之下,企业所得税则明显更多地转嫁给农村居民。无论在收入的来源端还是使用端,农村居民劳动、资本和消费的企业所得税负担均高于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总的企业所得税负担明显高出城镇居民3.96个百分点。因此,在各税种中,增值税是城乡居民间接税负担的主要税种来源,但企业所得税造成的城乡居民税负差距最大,是导致农村居民间接税负高于城镇居民的主要因素,而消费税则未能起到调节城乡居民间接税负差距的作用。

由此可见,从税种的角度考虑,调节城乡居民税负水平和税负差距的途径存在差异。若要降低城乡居民整体的间接税负担,应进一步降低增值税税率,减轻城乡居民增值税负担;若要缩小城乡居民间接税负差距,则应重点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以减少企业所得税对扩大城乡居民间接税负差距的影响,同时,应优化消费税在商品间的税率设置,发挥消费税对城乡居民税收负担的调节作用。

(二)城乡居民总税收负担与净税收负担

1. 城乡居民总税收负担

在间接税负测算的基础上,本文进一步将直接税负(个人所得税)纳入测算,得到城乡居民的总税收负担情况,如图9所示。在总税负水平方面,由于假设农村居民不负担个人所得税,因此只有城镇居民税负水平发生变化。2002年,城镇居民的总税收负担为13.78%,在经历税负上升后在2012年达到最高点,为23.81%,随后回落,2018年城镇居民总税负为22.72%。与城镇居民的间接税负相比,个人所得税显然加重了城镇居民的税收负担,然而,这并未改变农村居民税负高于城镇居民的状况。对比城乡居民的总税负水平发现,农村居民仍然始终高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的税负差距从2002年的3.75个百分点扩大到2012年的8.8个百分点,又在2018年下降至4.15个百分点,在2002—2018年间,城乡居民总税负差距扩大了0.4个百分点。但将城乡居民总税负差距与间接税负差距进行对比,不难看出,在个人所得税的作用下,城乡居民的税负差距有所缩小,并且城乡居民税负差距的扩大趋势也得到了一定抑制。这是由于,个人所得税主要由城镇居民负担,因而从征税的角度来看,事实上起到了对农村居民相对“少取”的作用,在农村居民的间接税负高于城镇居民的情况下,有利于平衡城乡居民的总税收负担。但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体量较小,在总税收收入中占比较低,因此仅靠个人所得税调节我国城乡居民税负差距,效果较为有限。


2. 城乡居民净税收负担

理论上,除个人所得税以外,财政转移性支出也同样具有调节居民税收负担的作用。本文在得到城乡居民总税收负担的基础上,更进一步考察居民转移性收入对居民税收负担的影响,即测算居民的净税收负担,结果如图10所示。首先,在净税收负担水平方面,农村居民仍然高于城镇居民。2002年,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净税负分别为10.57%和16.58%,随后二者除在2012年增长波动较大,分别达到21.37%和29.98%的最高点外,其余时间基本稳定增长,到2018年时城乡居民净税负分别为23.12%和27.32%。相比于城乡居民的总税负,在2002—2018年间,城镇居民净税负平均低于总税负2.53个百分点,农村居民净税负平均低于总税负1.69个百分点。可见,财政转移性支出通过对居民收入给予补偿,起到了一定程度降低居民税收负担的作用。问题在于,财政转移性支出更多地减轻了税负本就较低的城镇居民的税收负担,这不利于缩小城乡居民间的税负差距。

从城乡居民净税负的差距来看,2002年,农村居民净税负高于城镇居民6.01个百分点,2005年该差距扩大至8.44个百分点,此后除2012年外,城乡居民净税负差距基本呈现缩小趋势,2018年二者差距减小到4.2个百分点,较2002年缩小了1.81个百分点。这与城乡居民总税负差距相比,存在两点不同。第一,尽管城乡居民的净税负水平低于总税负水平,但城乡居民的净税负差距却大于总税负差距。换言之,当居民获得转移性净收入后,农村居民的税收负担愈发相对城镇居民加重,因此财政转移性支出并未起到调节城乡居民税负差距的作用。第二,虽然平均来看,城乡居民净税负差距比总税负差距更大,但在2002—2018年间,城乡居民总税负差距有所拉大,而净税负差距在逐步缩小。从这个角度来说,财政转移性支出又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调节城乡居民税负差距的作用。我们认为,导致这一“矛盾”的原因,可能与财政转移性支出在城乡居民间分配的变化情况有关。

图11从居民净获得的角度,给出了2002—2018年间,财政转移性支出在城乡居民间分配的变化情况。首先,2018年的情况较为特殊,由于该年居民社保缴费大于社保收入所致。如果不考虑2018年的特殊情况,那么在2002—2017年间,相比于农村居民,城镇居民的转移性净收入始终更高,且增速更快。一方面,这意味着,从政府的角度来说,财政转移性支出似乎越来越偏向于城镇居民。针对这一现象,岳希明和范小海(2022)在分析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再分配效应时曾指出,我国社保支出投向过度集中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职工,广大农村人口所领取的政府转移性收入微乎其微,严重妨碍了当前政府收入再分配政策效应的发挥。而这种转移性支出对城镇居民的“偏向”,也一定程度解释了“矛盾”的第一个方面,即为什么转移性支出扩大了城乡居民税负差距。

然而,尽管城镇居民获得的转移性净收入总额不断提高,但城镇居民转移性净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即转移性净收入率)却并未因此加大。图12对比了城乡居民转移性净收入率的变化情况,从中可知,除2018年的特殊情况外,在2002—2017年间,农村居民转移性净收入率明显上升,而城镇居民转移性净收入率则出现一定的下降趋势,从远高于农村居民变为低于农村居民。我们认为,导致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可能与我国的城镇化进程有关。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人口从农村流向城镇。(1)城镇人口增加使得城镇居民收入基数扩大,如果转移性支出增速低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城镇居民的转移性净收入率就会减小。反之,由于农村人口减少,农村居民收入基数缩小,而对农村居民的转移性支出又有所增长,(1)因此,农村居民的转移性净收入率势必大大提高。城乡居民转移性净收入率的这种变化,解释了“矛盾”的第二个方面,即为何城乡居民净税负差距逐渐缩小。根据(7)式可知,居民转移性净收入率越高,居民净税负越低,因此在农村居民总税负高于城镇居民的情况下,随着城镇居民转移性净收入率的下降和农村居民转移性净收入率的上升,城乡居民间净税负差距得以缩小。

综上所述,之所以产生这一组看似“矛盾”的现象,关键就在于转移性支出对城乡居民补贴力度的变化。尽管在总量上,财政转移性支出始终更偏向城镇居民,但对城镇居民收入的补贴力度却逐渐减小,而对农村居民收入的补贴力度明显增大,因此财政转移性支出对城乡居民税收负担的负向调节作用得以缓解。因此,若要有效发挥财政转移性支出的收入再分配作用、公平城乡居民税收负担,需要继续加大对农村居民的转移性支出力度。

四、改革方案及效果模拟

上述测算表明,我国农村居民税收负担重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税负差距有待调节。而通过分析城乡居民税负差距的形成机制,我们发现,城乡居民的收支结构和转移性支出在城乡居民间的分配情况,是影响城乡居民税负差距的关键因素。结合国际经验和我国实践来看,通过财政政策促进农业生产率提升和加大对农村居民的转移性支出,是助力农村发展、缩小城乡差距的普遍措施(马晓河等,2005;岳希明等,2021)。农业生产率的提升有助于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可能通过影响农村居民收入结构、提升消费层级,改变农村居民在收入来源端和使用端的税收负担;加大对农村居民的转移性支出将更大程度补偿农村居民收入,直接减轻农村居民税收负担。此外,通过税制结构的调整,降低农村居民负担的间接税,同时增加城镇居民的个人所得税,也具有缩小城乡税负差距的效果。因此,本文依照上述三种措施分别拟定三种改革方案,并对三种方案降低农村居民税收负担、调节城乡税负差距的效果进行模拟测算。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改革方案涉及居民转移性净收入调整,而2018年的情况较为特殊,为具有可比性,三种改革方案效果的模拟均以2017年的情况作为基础。

方案一:在转移性支出总额不变的基础上,调整转移性支出在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间的分配结构,将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的10%补贴至农村居民。(2)

具体来说,2017年,城镇居民转移性净收入为11402亿元,农村居民为2465亿元。改革方案假定将城镇居民转移性净收入中的10%,即1140亿元转移给农村居民,城镇居民转移性净收入降为10262亿元,农村居民转移性净收入相应提高至3605亿元。在转移性支出分配结构调整后,城乡居民转移性净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将随之变化,改革对城乡居民税收负担影响的测算结果显示在表2中。

方案二:进一步落实并加大促进农民增收政策力度,使农业部门全要素生产率提高10%。

不同于方案一直接增加对农村居民的转移性支出来提升农村居民收入的做法,方案二拟通过加大促进农民增收政策力度,例如引导农业产业升级、培育农业特色产业等举措,实现农村居民自我增收。(1)假定该方案可将农业部门全要素生产率提升10%,则在测算模型中,将农业部门全要素生产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测算结果同样显示在表2中。高鸣和魏佳朔(2022)证实,对农业生产的补贴有利于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为本方案提供了理论依据。同时,本文进一步研究了农业生产补贴对农民收入及其他宏观经济变量的影响。

方案三:降低增值税负10%,在保持税收收入中性条件下,增加个人所得税。

前文分析表明,间接税是导致农村居民税负高于城镇居民税负的主要原因,而直接税一定程度上缩小了城乡居民税负差距。因此,降低间接税负担,同时提高以个人所得税为代表的直接税,具有缩小城乡居民税负差距的作用,这也符合我国税制改革方向。具体来说,该方案假定将增值税负平均降低10%,在保持税收收入中性条件下,内生出城镇居民个人所得税的平均税负。测算结果同样显示在表2中。

方案一的模拟测算结果显示,调整转移性支出结构能够降低农村居民税收负担,有利于缩小城乡居民间的税负差距。具体来说,该方案使农村居民净税收负担降低1.286个百分点,而城镇居民净税收负担增加0.260个百分点,因此使城乡居民税负差距缩小了1.546个百分点。其中,导致城乡居民税负变化的主要原因在于转移性净收入率的变化,城镇居民转移性净收入率下降0.262个百分点,而农村居民转移性净收入率上升1.285个百分点。

我们同时测算了该方案对主要宏观经济变量的影响。由于转移性支出分配结构的调整减少了城镇居民收入,因此城镇居民消费相应下降0.279%,而农村居民收入上升使农村居民消费增加1.342%,但这一变化并未对城乡居民收入来源端和使用端的税收负担产生明显影响。在投资方面,由于资本回报率下降,投资减少了0.0416%,GDP也略有减少,但仅降低0.0003%。从政府角度而言,税收收入整体下降0.004%。最后,城镇居民福利降低714.040亿元,农村居民福利上升868.830亿元。

可见,方案一有效降低了农村居民税收负担、显著缩小了城乡居民税负差距,并且有利于促进农村居民消费和福利增长。但与此同时,该方案也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例如减少了投资、GDP和政府税收收入,并降低了城镇居民的消费和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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