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被休息”期间,我个人最满意的一篇文章是《
含钱量?
》,言简意赅说清楚一个大问题。
那么继续展开下,我要说,想问题不能老只站在你自己的立场上考虑,也要设身处地替人家想想。
你想那种手握无罪判决书,不起诉决定书,而且实践证明在特定领域的案子就是有本事拿到好效果的人,要高价,何错之有?凭本事吃饭嘛。
我想普通人顿时就陷入了一个悖论:
如果你认为这一切没有问题,那是不是谁钱多,谁就更能得到正义?那不是含钱量?
如果你主张正义含量不能和钱挂钩,难道要他们能赚钱而不赚?那他们不就吃亏了?
而如果一个主张会让人明显吃亏,那肯定要遇到很大的挑战。
如何破?我来。
祭出取极值大法。你钱多可以这可以那,能卖你爹你妈吗?
有人说这样的烂人也不少,但是你去看,这类人往往就两类,一个是最穷困最没钱的那些烂仔;一类是一身牵扯很多人吃饭的政客,巨贾之类。
对大部分情况下,答案显然是不能。
为何不能?
价值
。
价值哪里来的?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不是你自己忽然间憋出来的,是社会教化你的。是社会的共同认知。
一个事情,大部分人认为应该这样做,那就是价值。
比如货拉拉案,你正常找个人问,那就应该无罪。但是最后那个判决结果给司机留一案底,影响司机后代的前程,那么你这个判决,价值上就是和社会大众对立。
比如一个恶贯满盈的杀人犯,某些很牛律师用合法的手段,比如找程序问题啊,比如搞排非啊,居然给他弄成免死(不包含行贿受贿贪赃枉法,那是另外一码事),然后他自己赚了一大笔钱。那显然社会不会认可这样的事情。
你不能去和教师爷一样训斥普通人觉悟低,不进步,自己没本事赚钱还眼红,这种傲慢只会让自己越来越站在对立面。
大部分人认为你们这不对,就是价值,是这块土地,这里的文明,几千年的教化,所形成的。不是你们搞一些洋文洋词,找一些白皮站台,说一些群众听了似是而非的话,就可以改变的。
那么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就是:司法判决不能背离社会的主流价值。
具体怎么做呢?其实甩石头,掺沙子,挖墙脚。
甩石头,就是面对这样不公不义的事情,不能沉默,不能放任他们胡搞,要引起更多人的共鸣。就算当下还没办法直接改变事情本身,起码立此存照,等待社会力量对比的改变。
掺沙子,就是司法判决影响普通人特别巨大,有的通案直接影响社会风气,有的个案毁掉当事人的人生,如此重大的事情,很多还涉及到价值,不可以就司法人员参与,普通人能不能问一问呢?很多人尬吹普通法,我们觉得并不是没有值得借鉴的地方,你们怎么就不敢跟?很多严重违背社会主流认知的案子,如果在司法流程里有普通人的参与,你们就不敢这样做。
挖墙脚,就是争取很多内部人逐渐站到正确的一边来。这需要时间,需要很多年轻人的觉醒。并不容易。但众所周知相关领域门派观念很重,学阀横行,压榨也很重,他们内部存在着巨大的世代矛盾,年轻人早就不爽老屁股了。而且年轻人并没有那么深的思想钢印,并不觉得洋人一切都是对的,是可以争取的对象。
这些年大方面的进步很多,但是司法领域到底如何,我想,大家心里有一杆秤。显然大部分人是不满意的。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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