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称“暴走漫画”早期发布的某段视频中含有戏谑侮辱董存瑞烈士的内容,随后该视频遭平台下架。《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已经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第二十二条明确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此事一经爆出,众多网友表示愤怒。
5月8日,有网友爆料自媒体“暴走漫画”在“今日头条”等平台发布了一段时长58秒、含有戏谑侮辱董存瑞烈士和叶挺烈士内容的短视频。
媒体截图
爆料称该段视频中,网友熟悉的“王尼玛”在台上南腔北调、侮辱烈士洋洋自得,台下不时传出阵阵笑声。据了解,该段短视频截取自《暴走大事件》第三季第15集,首次发布是在2014年期间,后被下架,网上早已搜索不到。
在“今日头条”平台,有网友留言:“拿烈士开涮真的好吗?”还有网友质疑:“1日英烈保护法实施,8号你就发这个。啥意思?平台咋审的?”
据了解,今年4月10日,“今日头条”旗下“内涵段子”应用程序及公众号因存在导向不正、格调低俗等突出问题被永久关停。当日深夜,其创始人发表致歉声明,表示要加强“四个意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舆论导向、法律法规等教育,履行好企业的社会责任;强化总编辑责任制,全面纠正算法和机器审核的缺陷,不断强化人工运营和审核,将现有6000人的运营审核队伍扩大到10000人。但整改还不到一个月,“今日头条”便于5月8日审核通过了“暴走漫画”公然侮辱董存瑞烈士和叶挺烈士的视频,在”今日头条”平台展示播放。
5月16日,中国青年网发布《“暴走漫画”在“今日头条”侮辱董存瑞 网友:这是挑衅英烈保护法》,文章称,自此,惩治“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行为,有了专门的法律利剑。如果事实真如文章所呈现的那般,“暴走漫画”无疑是在以身试法。
随后,《暴走大事件》主持人、主编王尼玛的官方微博又在中国青年网的相关新闻报道下回复称:“您好,这段脱口秀的主题是为了调侃不合时宜的广告植入,并无任何侮辱先烈的意思。很抱歉这张断章取义的截图让您产生了误会,这是原文。再如果您有更多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我们,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和监督。”
微博截图
完整视频截图
5月16日晚7点,今日头条发布公告称,封禁“暴走漫画”。
随后,中国青年网转发该公告,王尼玛官方微博再次在评论区道歉,并强调原文引用来源系断章取义,视频原意是为了调侃不合时宜的广告植入,并无任何侮辱先烈的意思。
5月16日晚8点半,王尼玛官微发微博道歉,表示“目前正在与相关部门进行积极沟通,尽快解决误会”,“会对今后的节目内容进行更加严格的管理,欢迎监督”“我们坚决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英烈保护法》”。
对于“暴走漫画”的此番言论,众多网友表示失望并支持封禁,认为“暴走漫画”罪有应得,发评论称:“必须坚决查处”,“早就应该关停”。
网友“小贾来了”说:“英雄不容这些人侮辱,支持封禁。”
就在今天下午3点,王尼玛官微再次发微博表示深刻的道歉:
微博截图
但也有一些网友认为,说其侮辱英烈是“断章取义”了......
究竟是谁在“断章取义”?为何每次类似的事件总会刺痛国人的心?
截至5月16日,“暴走漫画”在“今日头条”拥有253.1万粉丝,影响力巨大。暴漫公然调侃先烈,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网友除了愤怒以外,还质疑称,这是否违反了刚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新法规定:“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
&英烈保护法的一系列规定,弥补了法律空白,也拉紧了法律“高压线”,构筑起保护英烈的责任主体框架和惩处侵害英烈权益的全方位责任体系。让侮辱烈士英雄者受到法律严惩,让人人都成为捍卫英雄的“卫道者”,重塑民族自信心,也让民族更有灵根。
&相关部门应当切实履行法定职能,对破坏、污损英烈纪念设施的行为严格执法,对污名化英烈的行为敢于“亮剑”、善于“亮剑”。
&网络运营者要依法担起监管职责,不可对侵犯英烈名誉的行为视而不见、消极无为。同时,还应做好法律宣传和普及,动员起全社会力量,营造“保护英烈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共同守护好崇尚英烈、捍卫英烈的昭昭天日、朗朗乾坤。
无论何时,调侃、嘲讽烈士都不能被允许和接受,民族英雄和他们的英勇事迹也不应该成为可以信口胡说的笑料,这无关娱乐,而是作为正在为伟大的民族复兴努力奋斗的中国人的基本底线。
虽然,暴走漫画解释此视频是为了嘲讽那些不合时宜的广告插入,可以拿来作为论据的实例很多,但为何一定要用戏谑、调侃先烈来举例呢?为说明某个道理而用来举例的事实,必须遵守客观、公正的原则,同时还要考虑会不会给受众带来反作用,这本来是一种常识。比如,电视台在报道一些扫黄除恶的新闻时,不得不使用的涉嫌色情和暴力的镜头都要用马赛克来遮掩,警察提供的宣传防扒手的视频中,也不会播放扒手的偷窃技巧,这都是为了避免可能在客观上产生的诲淫诲盗的副作用。
从“解构”“质疑”英烈事迹到身着二战日军军服拍照传播,近年来一些肆意亵渎英雄烈士的行为,在互联网甚嚣尘上,一度刮起阵阵歪风,不断被炒作,也刺痛了无数人的心。如果一个国家的英雄人物可以被肆意毁谤,这个国家的整体历史也将在被怀疑和扭曲中走向虚无。
93岁高龄的黄旭华,是中国第一批研制核潜艇工作的科学家,被誉为“中国核潜艇之父”,是时代的英雄。为确保国家工作不泄密,他隐姓埋名30年,未与父母相见如今,他在自己的工作结束后,才从幕后走到前台。但在2018春晚给大家送去祝福之后,禚某将其特殊的经历毁谤为不孝子孙的行为,并用恶毒的语言进行攻击。
禚某的言论令不少网友愤怒。有网友评论:“没有强有力的国防,何来今天的安定?侮辱英雄,良心何安?”2月18日,“@人民网”发布了央视新闻联播对黄旭华事迹的宣传片段,并配文“30载挺起的中国脊梁,值得敬重,不容诋毁”。诋毁黄旭华院士的事情发生后,山东临沭县公安局对禚某行政拘留十日,并罚款500元。
2018年2月22日,因在微信群里谩骂、污蔑南京大屠杀遇难者而被上海杨浦警方行政拘留5日的孟某,在拘留期满后来到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在刻有“遇难者300000”的墙前录制视频。视频中,他多次提及侮辱性词汇。
3月5日,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发表声明,称这种行为“太嚣张”,纪念馆“予以谴责”。3月8日,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通报称,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录制视频寻衅滋事的男子,被南京警方行政拘留8日。
孟某在南京大屠杀纪念碑前拍摄泄愤视频。视频截图
2018年2月,两名男子身穿二战时期日本军服在南京紫金山抗日守军碉堡前摆造型拍照。这一行为被曝光后引发网友愤怒,同时,江苏警方将涉案违法行为人唐某、宗某抓获,依法对涉案违法人员予以拘留15日的处罚。
天津港爆炸案烈士父母在失独以后冒着高领的危险产下新生儿的消息,有不少的朋友对烈士父母表示支持和祝福,但是有人在网络上出演谩骂侮辱烈士父母,2018年3月17日,微博带V账号@高富强转发@华商报报道烈士母亲生子消息的微博,口无遮拦,直接称他们是“傻X”,不珍惜自己的“贱命”。3月18日下午,@高富强发微博道歉,称当时“欠考虑”。3月19日下午,据中国妇女报官方微博,当事人已因其不当言论被解聘。
中国妇女报官方微博截图
不可否认,网络是一个追求多元化的虚拟世界。然而,认知上有差异,理念上应有共识;表达上有分歧,目标上应有共识。在对待民族英雄的态度上,我们应当一以贯之。保卫英雄,就是捍卫我们共同的价值遵循和理想信念。我们不仅要靠广泛传播真相,在网络上凝聚关于如何对待英雄的共识,更要通过法治手段捍卫英雄的名誉。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已有半月,对亵渎英烈的行为及时依法惩处,把保护英烈落到实处,是法律实施的要义,也是推动形成尊崇英雄之风的要求。
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熊文钊表示:英雄烈士名誉保护的底线是法律,底线之上是社会舆论、道德、文化的引导。全社会都应认识到英雄烈士保护的重要意义,都有责任参与对英雄烈士名誉的保护,推动全体公民形成捍卫英烈荣光的最大共识。
无论何时何地
调侃、嘲讽烈士都不能被允许和接受
编辑:武司宇
综合: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网、新浪微博、观察者网、中国青年网、东方网、中国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