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位颇为洋气、甚讲派头的演员,曾如此划分人群:
吃大蒜的,喝咖啡的。
这位先生自居喝咖啡的一族,对吃大蒜的,似乎无甚好感;大约他先生洋气得很,会觉得大蒜与咖啡,应该泾渭分明,道不同不相与谋。
我都懒得论争咖啡与大蒜本身的问题。只就洋气这一点论起。
地中海沿岸的欧洲人,尤其是现代法国人听了“咖啡比大蒜高雅”,大概会觉得他这论断,着实莫名其妙。
在地中海沿岸历史上,蒜是上帝赐福的神物。
西方医学的老祖宗希腊的希波克拉底先生,认为大蒜无所不能:可以利尿,可以通便,可以发热御寒,简直是天赐之宝;和希腊特产的橄榄油一配合,天下无对。
古希腊人航海,吃大蒜、橄榄油就鱼,胜似天堂。妙在吃大蒜杀菌解毒,不易生病,还能当药使,神了。
十字军时期,西欧骑士健康状况都差,但吃上了大蒜,防疫能力飞升,一时百毒不侵。于是中世纪末期,大蒜流行西欧,乃是防瘟疫治感冒的万灵丹,对付黑死病的杀手锏;甚至有欧洲人挂一串大蒜在脖子上代替十字架,还能对付妖魔鬼怪。
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前,地中海居民主要的人生乐趣,便是将大蒜捣碎,配上荷兰芹,蘸鱼、蘸面包、蘸烤肉,无往而不利!
现在举世向往的法国蔚蓝海岸,有普罗旺斯风味。
普罗旺斯风味为何呢?答:大蒜味。
19世纪时,诸位在巴黎的大师,每到冬天就头疼脑热,心情阴郁,要去南方。大仲马说,他坐在马车里,都能觉得车子进了普罗旺斯。为什么?因为闻到了健康、丰硕、活泼、健壮的大蒜味。
没到过普罗旺斯的人,总想象普罗旺斯是薰衣草味、玫瑰味、晚香玉味。然而对法国人而言,普罗旺斯主要的动人处,就是大蒜。
将大蒜捣碎,与橄榄油拌上,是任何普罗旺斯菜的基本调味风格。
蛋黄酱里加橄榄油大蒜,与意大利干酪丝一配,往鱼汤里倒,就是著名的马赛鱼汤。
一锅贻贝,用大蒜焖煮出来,就是普罗旺斯风味。
烤得的面包要蘸蒜蓉蛋黄酱,吃鹅螺时店主如果体贴,会端上蒜泥。
每年夏天,尼斯有点门路的海鲜店,会自制大蒜蛋黄酱:大蒜、鸡蛋、芥末,合理勾兑,新鲜冲鼻。吃海鲜或面包不就蒜,店主根本没法开门做生意。
注意下面这碟,尼斯海边的马赛鱼汤,那一头蒜是必须有的;酱料则是芥末、蛋黄和蒜蓉调的。
非只普罗旺斯如此。西班牙只要是靠海地界,多爱吃蒜。
塞维利亚和巴塞罗那都有一道tapas下酒小菜,做来极简单:橄榄油、蒜蓉、红辣椒,用来焖虾,焖熟了吃。
这里还有讲究。中国人讲究热油炒葱姜蒜来炝锅,但西班牙人觉得不妥。蒜的味道是多么细腻有味,怎么能用热油炒呢?要保持油温平衡,慢慢地将蒜味焖出来,再来焖虾,如此才有鲜美的海味啊。
上道的老板,你等菜时,先上一篮子面包,一碟大蒜,大家立刻笑逐颜开。
哪位会问了:咖啡呢?
欧洲人也爱咖啡,但咖啡在西方世界,历史实在不长。
咖啡源出阿拉伯世界,从东往西传播,先是在意大利登陆。所以,至今咖啡里的许多术语,都是意大利词。比如浓缩咖啡espresso,比如“拿铁”,意大利语写作Caffè latte,法语写作Cafe au lait,读作“欧蕾”,其实意大利语latte和法语lait,都是牛奶。
在欧洲人概念里,咖啡是东方玩意儿,1530年,大马士革就有咖啡馆了;1554年前后的伊斯坦布尔,奥斯曼帝国的人管咖啡叫“黑色金子”。而荷兰人大概在17世纪到来前几年才见到咖啡豆:多亏了威尼斯人的慷慨。
咖啡刚到欧洲时,许多人不满意。一是味道太怪异啦:1610年,有位叫乔治·桑兹的先生写道:“咖啡颜色如煤烟,味道也和煤烟大同小异。”
最初卖咖啡的人们,并不强调咖啡的美味香浓。伦敦第一家咖啡馆,开在圣迈克尔·康希尔坟场——现在谁会把咖啡馆开在坟场呢?
当时的咖啡馆老板帕斯奎·罗西先生,对外打的口号是:咖啡可以治头疼,治感冒不通气,治肠胃气胀,治通风,治坏血病,防止流产,治眼睛酸痛等,您是卖饮料还是卖药来着?
意大利人喝咖啡抢了先,威尼斯1645年出现了街头咖啡馆。
就是说,欧洲第一家街头咖啡馆,是明朝灭亡那年之后。巴黎人后来居上,1672年巴黎新桥,也有了自己的咖啡馆;又过一百来年,法国大革命前夕,巴黎的咖啡馆突破两千。
比如下面,著名的双叟咖啡馆——其实进去也未必是喝咖啡。双叟的热巧克力和煎蛋都挺有名。
您大概明白了:
相当于中国春秋战国那时候,地中海沿岸居民就狂吃大蒜。
相当于中国清朝开国那时候,西欧人才开始喝咖啡。
大蒜在欧洲的历史之悠久,在法国菜中的地位,都是极高的。
直到今时今日,依然如此:
2013年,法国每年人均吃掉一斤半大蒜;人均消费咖啡5.4公斤——当然,后一个算上了水的分量。
也就是说,法国人喝咖啡吃大蒜两不误,肚里的大蒜不一定比咖啡豆少。越往南,比如马赛、戛纳和尼斯,人民越是离不开大蒜,对咖啡,怕还无所谓些——法国南部居民和意大利、西班牙人一德行,冬天短,阳光多,平日动不动就直接sangria之类酒精饮料了。
尼斯或戛纳这种爱吃大蒜胜过咖啡的风尚,是因为他们不够洋气么?
您想必已经明白,这中间的乖谬之处了。
以消费习惯来划分不同群体,不算错。但靠消费习惯来暗示群体的高下,就
可能不够全面。
至于有人觉得“喝咖啡就比吃大蒜高雅”,那不是借着信息不对等蓄意误导,就可能是认知有限。
直白点说,企图靠标榜咖啡比大蒜高雅,来凸显本身洋气的……要么是本身见的世面有限,要么就是把受众群都想象得没见过世面了。前一种是自己见识不广,后一种就是把观众当笨蛋了。
如果在2017年,您跑去尼斯老城海边的英国走廊,对就着大蒜喝马赛鱼汤的诸位大吼:“你们没有隔壁喝咖啡的高雅”,南法人、意大利居民和来度假的英国人一定目瞪口呆,心想:
“神经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