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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湖南湘潭案和耒阳案看权力的任性

天下说法  · 公众号  · 法律  · 2017-06-30 00:03

正文


 

刚发生不久的事,湖南湘潭,前城管队长刺死小贩,正在当地朋友圈刷屏。

 

死者张意湘,是一个在石潭农贸市场里经营了20年肉食生意的女摊贩。杀人者是石潭城管队(即石潭镇城建监察中队)原队长张议。两三年前被解聘后,张议等人与石潭镇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状》,替政府收取车辆停靠、环卫费。从2013以来,他们就开始征收名目为“鳝鱼场地管理费”的费用,票据上盖有“湘潭县石潭镇农贸市场管理办公室”的公章。这实际上就跟收保护费差不多。报纸上曾经报道过张议当城管队长的时候就有向过路中巴车收取“服务费”的事实,就算他的身份已经不是城管了,依然拥有政府赋予的权利。

 

于是,在一起应否交费的纠纷中,张议抄起张意湘店里一把“杀羊的刀”,刺向张意湘的背部。周围劝架的人准备往前,张议挥着刀说:“不要过来,今天我什么人都不认。”而后,张议的朋友周智国、刑满释放人员刘定波赶到,进店后一起对倒地的张意湘殴打,“两人还用脚踩”。张意湘的老公周正安赶回市场,遭到张议等3人的围殴。期间,张议用刀柄、刀背多次“重击”周正安的头部,问“你今天给还是不给?”周正安被迫交出了500块钱。后来,张意湘在送医途中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如果张议的背后没有权力撑腰,他敢这么嚣张吗?如果没有权力作祟,张议敢以城管队长的名义向路过的中巴车收服务费?如果没有权力作祟,张议可以与政府签订承包协议?如果没有权力作祟,张议承包市场三十年的租金只有三十万,一年一万?如果没有权力作祟,张议可以这么堂而皇之地多年收取保护费?如果没有权力作祟,张议等人去年就将市场入口处一水果店摊主及其儿子打伤,最终由派出所调解只赔钱了事?如果不是出了人命,张议跟权力的勾结还会继续,这些被他收保护费被他欺凌的摊主依然敢怒不敢言。

 

对于这些,当地政府真的不知道吗?盖章公章的《石潭镇农贸市场租赁协议》是谁签的?又是谁给张议等人下达经济任务的?又是谁放任了一群地痞流氓甚至刑满释放人员在政府眼皮子底下欺行霸市,鱼肉百姓的?难道抓了张议就够了吗?

 

这个六月,有太多的热点,杭州大火啊,乒乓球队啊,瑞丽玉案啊,电信诈骗自杀案啊,所以很少有人会注意到一则简短的新闻:2017年65日上午9点,湖南耒阳市蔡子池派出所民警徐广利以及4名协警故意伤害、滥用职权罪一审在衡阳县人民法院开庭。

 

这是一次等待近两年的开庭,也许,有些人的记忆已经模糊。

 

2015年8月下旬,湖南耒阳市一位网民发帖称,自己经营一家酒店,820日,耒阳市蔡子池派出所金盆一中队一些警察两次查房,因生意不好做,她丈夫心情不好,与这些警察发生争吵后被带往派出所调查。821日凌晨,她丈夫回家后身上多处伤痕,说是在蔡子池派出所被警察殴打的。接下来几天,她丈夫自己去打针治疗,但825日晚,她丈夫在耒阳市人民医院离世,她怀疑是因民警殴打所致。

 

我找到了当时耒阳市官方的一份通报。通报称,201582021时许,耒阳市公安局蔡子池派出所一中队中队长徐广利带领协警一行5人对辖区内宾馆进行清查,与宾馆实际经营者吴小芳发生言语冲突。徐某等人遂将吴小芳带至派出所调查。次日零时许,吴小芳离开派出所自行回家。82519时许,吴小芳在耒阳市人民医院死亡。827日上午11时许,湖南省湘雅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对死者进行了医学解剖。911日,法医学鉴定结果显示吴小芳因伤致死。与此同时,检察机关通过各方面的调查取证和对涉案人员的讯问证实,民警徐某及4名涉案协警在当晚的执法过程中有殴打吴小芳的行为。检察机关遂对徐某等参与殴打的5名涉案人员以暴力取证罪予以刑事拘留。随后,耒阳市公安局对负有责任的耒阳市蔡子池派出所所长、教导员,以及分管副所长作出停职决定,并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队伍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



 

对于该案,我有几个疑问:第一,派出所警察以什么理由,什么法律手续把一个人带走调查?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是刑法,难道争辩两句就妨碍公务了?这是否意味着警察可以用任何理由,带走一个普通公民,而不需要出具协助调查、留置、盘查或者拘留的手续?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出,把吴小芳带走的行为是那位中队长做的,而且很随意。第二,把公民带到派出所以后,所谓的“执法”活动如何开展,难道执法就是对吴小芳进行殴打吗?这个过程有没有正常的程序以及监督,如何防范警察暴力呢?鉴定结论支持吴小芳是被因伤致死,或者说得直接一点,是被5位涉案的警察及协警打死的。第三,检察院初步定性是暴力取证罪,这取证是取什么证啊?吴小芳既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不是证人。刑法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从重定罪处罚。

 

两年了,该案才移送法院审判,这恰恰从另一个方面反映出权力对于被权力追究者也是任性的,诉讼的拖延无论对于普通被告人还是前警察被告人,都是一样不公平。我前几天才写过江西的付东圣案已经拖延四年多,仍未有生效判决,而且被告人已经身患严重疾病,仍不予取保,湖南的姜久光案拖延五年,至今也仍未有生效判决,而且有可能拖到2018年;湖南的吴正戈案拖延一年多,仍在侦查阶段,移送审判遥遥无期。当殴打吴小芳的五位前警察被关押在看守所两年,才移送审判,我想他们也能体会到失去自由而又无法确定命运的绝望吧。

 

今天下午,一位从黑龙江绥化赶来的刑事案件申诉人向我讲述了他自己的遭遇。他原本是当地公安局的副局长、党组成员,主管经侦,多年前因涉嫌受贿被刑拘和逮捕,然后就遭遇了漫长的羁押,刑讯逼供、疲劳审讯成了家常便饭,他觉得冤屈的同时更是体会到了权利的霸道,对于曾经掌握权力者也可以肆意滥用,让他感到恐惧。

 

我忽然想到冤案平反的张高平对法官们说的一段话:“今天你们是法官和检察官,但是你们的子孙不一定是法官和检察官,如果要是没有法律和制度的保障,你们的子孙也可能被冤枉,徘徊在死刑的边缘……”。

 

滥用的权力,不受监督的权力,就像一个戴着面具的魔鬼,它可以践踏人世间的一切法律,不管是曾经拥有权力的人还是一直被权力治理的人,都要匍匐于它面前。因正因为此,我们深知,法治之路的任重道远,艰难险阻。若无法治,谁,都无法获得保障,获得安全感。无论是吴小芳,张意湘,黑龙江的那位公安局长,还是杭州被纵火失去四位亲人的林先生。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