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月9日,青岛市民王先生发现一个小孩,正在挨家挨户地送快递。
孩子名为“小长江”,今年6岁,父亲去世,母亲改嫁,与父亲生前的工友颜先生一起生活,帮颜先生送快递。
小长江没有户口,没上过学,同龄人还在撒娇打滚的年纪,他却拖着沉重的快递,在寒风里来回穿梭。
现在,小长江已经住进了福利院,并在当地上了学。可落实户口,找到生母,依旧遥遥无期。
对此,许多人不禁感叹世事艰难,人生不易。
但小长江不是孤儿。他死了父亲,可他还有母亲;他的母亲,还和别人结了婚。
如果他母亲知道,自己的亲生儿子,正冒着严寒与风雪,在城市居无定所,又会作何感想?
失去了丈夫,小长江的母亲当然可以改嫁;可改嫁的前提,难道是丢下孩子?如果哪个男人,非但不爱你的孩子,还想把他扫地出门,你又何必嫁给他?
退一步说,一个正常人,背着丈夫看孩子,真的办不到吗?
这样荒唐的故事,却在生活中比比皆是。
曾经有一篇英语听力,讲了一对夫妻,因为离婚,把孩子丢在街头。
我妈的一位同事,他弟弟离婚后,遗弃了不满周岁的儿子。同事心生怜悯,把孩子带回家,当作自己的儿子抚养。但他自己也有个女儿,孩子上不了户口,考不了高中。
几周前,有篇文章被大号纷纷转载——女人不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就是不负责任吗?
离婚不要孩子,当然不算自私。可又有谁能说,放弃抚养权的父母,就能跟孩子撇清关系?
离婚离婚,结束的不过是夫妻关系,难道和前任关系破裂,你的孩子,就成了别人的孩子?
(二)
也许有人会问,虎毒尚不食子,母鸡还知道护仔,为什么有的父母,却能因为婚姻变故,家庭不再,对孩子不闻不问?
不可否认的是,有些人丢下孩子,是因为受制于人,一旦离婚,就等于失去了孩子。
我爸有个前同事,自己是大学教授,丈夫凭着业内资源开公司,名下有几套房,条件十分优渥。她的女儿名校毕业,有份不错的工作,却偏偏遇上了渣男。
那个男人看中了她家家产,先是软磨硬泡,把丈人的公司归到自己名下,然后就原形毕露,玩起了出轨的把戏。
他甚至当着妻子的面,把外面的女人带回家。
后来,两人不可避免地离了婚。男人为了争孩子,不惜贿赂法官,拿到了抚养权。
紧接着,他带着一群打手,从女方手里抢走孩子,不让女方看孩子。
离婚几年来,老太太的女儿,再没有见过孩子。
可世上大多数夫妻,并没有这么奇葩。他们也许对前任心怀芥蒂,对他们颇有怨言,却不至于剥夺对方的探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