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7年 28号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8批次质量抽检不合格药品的通告
(2017年第4期)
经济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潍坊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等5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等4批次医疗机构制剂、标识为吉林省长恒药业有限公司等4批次药品不合格。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配制的制霉菌素甘油(批号:161012,规格:30ml)、硼酸滴耳液(批号:160928,规格:10ml),济南市中医医院委托山东省针灸医院配制的消平片(批号:20160125,规格:0.25g),董家骨科诊所配制的灵术活血胶囊(批号:20150721,规格:每粒装0.5g),经抽检药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检查、性状、鉴别等(详见附件)。
标示为吉林省长恒药业有限公司的诺氟沙星胶囊(批号:20160402,规格:0.1g)、山东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的酒石酸美托洛尔缓释片(批号:160303,规格:100mg)、林州市亚神制药有限公司的维生素B6注射液(批号:15042711,规格:1ml:50mg)、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的维A酸片(批号:150102,规格:10mg),经抽检药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检查、性状、含量测定等(详见附件)。
二、相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抽检不合格药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或正在进行查处。
三、对于不合格产品及相应企业,相关市局要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查清原因,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风险隐患。
特此通告。
附件:8批次不合格药品名单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15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8批次不合格药品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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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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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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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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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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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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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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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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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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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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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霉菌素甘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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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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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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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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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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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医疗机构制剂规范 》第一版第二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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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最低装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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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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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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硼酸滴耳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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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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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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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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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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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医疗机构制剂规范》第一版第二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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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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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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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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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平片
(原名:消症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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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济南市中医医院;配制单位:山东省针灸医院制剂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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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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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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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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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药制ZBZ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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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重量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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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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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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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术活血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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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家骨科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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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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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粒装0.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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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家骨科诊所(安丘市兴安路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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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医疗机构制剂规范》第一版第一册及《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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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别,性状-(1)显微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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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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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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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氟沙星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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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恒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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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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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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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益德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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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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