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8日,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接到宫先生报警称:
自己被熟人诈骗100余万元。
接到报案后,
伊金霍洛旗公安局立即部署,由
刑事侦查大队
、情报指挥中心和警务支援大队等多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案组,
依托“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化运行机制,
开展联合调查取证工作。经
通力合作和缜密侦查,办案民警第一时间
将犯罪嫌疑人鲁某某抓获
,经讯问,其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宫先生是一名包工头,2021年承包一公司基建工程后来到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其所承包的基建工程分为多个项目逐一进行,
每完成一部分工程,该公司便会支付一部分工程款,
由于日常资金往来密切,宫先生结识了负责该项工作的公司会计
鲁某某
,再加上是
同乡
的关系,二人逐渐成为
朋友
并有了
资金上的往来
。
2021年底,宫先生有
一笔
工程款迟迟没有到账,鲁某某称能够帮助其申请
300万元的公司贷款
,但贷款所产生的利息
需自己承担,
宫先生觉得可行,便同意进行贷款,且每个季度均按照鲁某某所提供的利息表金额支付利息,先后累计
支付20余万元
。
2021年至2024年1月期间,鲁某某先后
30余次
告知宫先生,其工程款是通过承兑汇票的形式支付的,
承兑汇票往往有一定期限(30天——180天),
宫先生需要资金周转,所以每次都要求鲁某某帮其变现,
并支付鲁某某“手续费”共计50余万元。
2023年年初,宫先生向项目部负责人查询贷款及工程款支付相关事项时,
才发现所谓的300万公司贷款和30余次承兑汇票,都是鲁某某拿着自己的工程款伪造相关手续编造的,
宫先生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宫先生念在朋友一场,
只要鲁某某归还被骗款项即可既往不咎
。一年来,宫先生多次索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