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企、外企到民企,再到投资,卫哲一直从事管理工作,吸收不同企业的文化和管理精华,这种经历,也造就了他对商业和管理有着极深的洞察。
以下内容根据卫哲公开演讲整理。
01
好的制度
让“坏人”变成“好人”
我当年在伦敦商学院读书,有一句话印象特别深,叫Process Overrules Power,流程比权力大。
那CEO还有什么权力呢?有,可以发起改流程。他的责任并不是什么事都由自己来批准,这叫人治,不是法治。当你的公司是法治的时候,CEO也得服从这个流程。
如果制度错了怎么办?一起讨论改制度。在没改之前,就要照着原有制度来。
制度不只是要增加,还要考虑减少。尤其是要剔除那些和公司的文化价值观相抵触的法规。
举个例子。在阿里加班,可以再吃一顿晚饭。当时,一顿晚饭的成本是15块钱,一年大约两百五十个工作日,就要吃掉差不多两千多万加班费。
最早的管理办法很简单,员工提申请,主管批准,然后撕张券给你,六点钟开饭,你就去吃。这个制度,很多人觉得很正常,用了很多年。
但是,我们再问自己,这个制度是不是真得好?
第一,谁也没有规定工作到几点以后是加班。所以确实有一批人,六点钟吃饭,申请加班,吃完以后六点半,加班到七点钟走人了。于公司,也没有制度说这不可以。
第二,我们从没有去想,每天五、六千个人,提加班申请,主管批准,发一张券,这个动作,花多少时间,花了多少钱。好像这是不花钱的。
实际上想想看,每天五、六千个人写一个“今天要加班”,还得写一个理由:什么项目加班。主管看一眼批,还得撕一张券给你。从来没有人计算这个成本。
于是,我们就跟员工讲清楚,晚餐是给加班员工吃的,你不加班最好不要吃。但是如果你今天觉得很累,回去不想做饭,想吃完以后再回去,也没关系。反正公司是我们大家的,大家把公司吃光了,吃穷了,最后就只能散伙。
一年下来,大概前一年加班餐费在1400万左右,取消报批制以后,多了大概100万,变成1500万了。但计算一下,200多工作日,每天四、五千人打申请,主管批准发券,这事值不值一百万?
中间消耗掉的人工,消耗掉的效率何止一百万。
你的公司,你的组织,有没有这样的制度?这是愚蠢的制度,官僚就是这么来的,组织的效率就是这么下降的。
好的制度,让“坏人”都有机会变成“好人”。而坏的制度,有可能让“好人”成为“坏人”。
我们相信大部分团队都有自我约束能力,有正常的道德底线。你要跟他讲,是什么样的道德底线。而且,员工之间也会互相监督。
02
中国大量的公司
并不真正理解什么叫合伙人制
当年马云提出合伙人制时,我说,合伙人制带来的最大影响就是对创始人的。因为合伙人就是来制约创始人原来的很多权力的。合伙人的本质是票决制。
很多公司学合伙人制,学得都不像。
他们的合伙人制变成了分钱的机制。真正的合伙人制,是政治权力比经济权力要更重要的一个机制。
但是,一般公司是官大一级压死人,按职务高低来决定问题,按股份大小决定问题。我是51%,你是49%,你听我的,这是股份制。
而合伙人制什么呢?你是5%的股份,我是10%的股份,你是副总裁,我是总监,但如果我们决定采取合伙人会议了,对不起,你是一票,我也是一票。
是不是一定一人一票呢?不一定,你可以宣布,你是创始人,每次投票顶两票、三票或者带否决权,都行。但是你第一天就把它讲清楚。不能像打牌一样,今天投票不够了,你就从口袋里摸出两A来,说我一票算两票,这是作弊。
所以,我们讨论合伙人制,一定要明白什么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伙人。
合伙人跟非合伙人主要区别在哪里?就是在决策权上,而不一定是体现在经济利益上。
合伙人的本质是什么?
首先,合伙人是票决制,一人一票。
一人有一票的权利,跟你持有的股份无关。
其次,合伙人制,跟你的级别无关。
他是创始人兼董事长,你是联合创始人兼副总裁,创始人和副董事长是不是一人一票?是董事长说了算还是CEO说了算?那也是伪合伙人。
利益上你给予股份,不是合伙人制。
公司制也可以有股份,家族企业都可以给股份的,但都不是合伙人制。如果你仅仅是分一点股份给团队,说这就是合伙人制了,让大家感觉比较好,其实是伪合伙人,是今天比较流行这种说法而已。
但票决制不一样,可以设计投票机制。比如嘉御基金有7个合伙人,我是唯一拥有否决票的,但是我们任意三个合伙人不想干的事,我卫哲再想干,也干不了,这个就是我们刹车机制。
我们团队想做一件事,或者不想做一件事,可能说服不了我,没关系,只要能说服任意三个合伙人,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我就刹车,票决制就拦住我了。
合伙人制最大的好处不是利益分配,而是有一个集体决策的机制,防止创始人动力过足,刹车失灵。
03
价值观对外是底线
对内是游戏规则
大多数人都对《水浒传》耳熟能详。梁山有1.0版本和2.0版本。1.0版本,是晁盖的梁山,2.0版本,是宋江的梁山。他们有什么不同?
晁盖的梁山,是没有价值观的梁山,基本上就是流氓犯罪团伙。为什么?因为他们见钱就抢,见人就杀。你要上山入伙,下山见到第一个人,无论男女老少一刀拿下,抢人钱财就可以上山。
宋江时候的梁山,就不一样了。他提出了使命:替天行道。虽然他的商业模式还是抢钱,但是他规定了女人的钱不能抢,僧人的钱不能抢。什么钱可以抢?恶霸的钱、贪官的钱,这些可以抢,因为这是替天行道。
抢完以后还规定怎么用,宋江提出三个用处。
第一,三分之一的钱要开仓放粮,接济当地的贫民。第二,三分之一留在山寨做不时之需,储备弹药。第三,最后三分之一按功劳大小及座次分配,功劳放在座次的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