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诚信的时刻到了?纽约希尔顿欢朋酒店EB5项目有一申请人提前申请退款事宜更新」 先几点简单说明,会持续更新,方便大家看到真相和解决方案,所有聊天截图皆有备查。
1. 纽约希尔顿欢朋酒店是一个地理位置优越漂亮的酒店,已进入最后开业前网络安装阶段,虽然百年不遇疫情让全球、纽约的很多酒店倒闭,但开发商扛住冲击完成了项目,见图一、图二、图三,并成功帮助很多申请人拿到了临时绿卡批准,批准信陆续收到并转交客户,图四,图五、图六截图为部分最近获批客户。
2. 客户江某(应要求匿去名字)提出,家人生病急用钱,要求提前退出EB5申请并提前退款,之前该客户以婚姻失败为由提出过一次退出,但后妻子反对要求继续申请。这次是第二次提出,是正式提出,家人身体情况不好外,还包含了一些个人困难等其他理由。
3. 之前江某主要通过代理律师沟通,偶尔会简单告知我沟通情况,说是出于不想打扰我的考量,我很感激为我考虑,但问题并没有解决。
4. 为什么没解决?因为根据江某当时签署的办理文件(图7),约定在绿卡申请途中移民局作出决定前,个人不能要求提前退出和退款,
5. 为什么合同要这样约定,合不合理?根据移民法,投资移民申请人最终能顺利拿到绿卡,需要完成一个成功项目以保证创造足够法定就业岗位,在移民局作出决定前,在项目正式完成前,合同约定投资人不能随意退出,是为了保证投资资金能稳定用到项目上。
毕竟开发商在拿到投资移民资金后,这笔计划内的投资款对开发商顺利完成项目至关重要。如果随意退款,影响到的不只是个案的问题,项目失败会影响到每个期待拿到绿卡的家庭,包括那些伸长脖子,经过漫长等待好不容易拿到移民局526批准的家庭。
并且根据旧移民法(50万美元投资额),要求投资资金持续处于投资状态,不能在永久绿卡批下前退款,否则投资人会拿不到绿卡。
当时旧法下,全部投资移民项目为合法合规拿绿卡,都有类似不能随意退出的约定条款,虽然不完全一致,但内容大体相同。
后来移民局对旧法做了一定修正,规定可在临时绿卡拿到两年以后退款。
根据希尔顿欢朋酒店项目最初的退款约定,也是和旧的移民法一致的,也就是拿到永久绿卡才退款(图11),移民局修正旧法后,开发商也同意按照更新后的规则办理退款。
6. 为什么会有一份由开发商发出的提前付款协议,约定2025年2月15日开始退款。我后来了解到,开发商本人同情江某的情况,简单爽快起草了提前退款协议发给江某,但最终签字时,项目方法律团队提出不同看法,认为老板不该同意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变更条款,这样会造成法律困扰,建议老板按合同履行,于是开发商处于暂缓签字状态中(图八)。
7. 江某家里的确存在难处,于2025年3月4日给我微信发送其家父生病凭证(图九),至此,通过律师与开发商商议提前退款的事宜正式升级,发到我的桌面。
8. 略去过程,我出面干预的结果:各方不再坚持履行原双方签字合同,开发商善意提前退款获得项目律师支持,并于刚刚签回退款协议发到我这里(图10),并同意于下星期开始执行付款,付到他们指定美元账户(开发商提前付人民币的方案已被否定)。
根据合约,开发商没有义务从别的项目或者自己的私人财产里提前还款。
9. 我认为该还款协议一旦签署,就可以绕开原合同限制,形成一个新的合同,对江某夫妇来说,可避开冗长法律程序和成本迅速拿钱。
再补充下,鉴于开发商在曼哈顿、皇后区都建有酒店和公寓项目,而这些都不是投资移民项目,用的是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他们在纽约也是经营了很久的老牌开发商,目前经营状况正常。
同时酒店开业后持续现金流也是还款保证,建成开业一切都好办,绿卡也好、还款也好,就靠一个成功项目的支撑,说其他的没用。
10. 最后,我认为江某夫妇有礼有节,开发商也不差这点钱没有拖延的必要,接近上亿美元的酒店项目投资移民人数不多,募集资金才1800万美元,不是啥天文数字,其中有快一半投资人还是开发商自己通过其他渠道募集的。
开发商律师也不要从职业习惯出发模拟过于复杂的法律结果,我知道很多乱七八糟的投资移民项目连项目方、律师的联系方式都没有。
然而在我这里这些并不存在,在我的协调监督下,各方联系管道畅通,我预判下周会有江某和大家满意的结果。
考验华人开发商诚信的机会终于来了,我把它视为一个机会。我会持续更新,公开评论,当事人拿到退款也会按时更新,这正是其他投资项目没有的长处,公开透明,欢迎把本帖传播到任何关心此话题的瓜友。
1. 纽约希尔顿欢朋酒店是一个地理位置优越漂亮的酒店,已进入最后开业前网络安装阶段,虽然百年不遇疫情让全球、纽约的很多酒店倒闭,但开发商扛住冲击完成了项目,见图一、图二、图三,并成功帮助很多申请人拿到了临时绿卡批准,批准信陆续收到并转交客户,图四,图五、图六截图为部分最近获批客户。
2. 客户江某(应要求匿去名字)提出,家人生病急用钱,要求提前退出EB5申请并提前退款,之前该客户以婚姻失败为由提出过一次退出,但后妻子反对要求继续申请。这次是第二次提出,是正式提出,家人身体情况不好外,还包含了一些个人困难等其他理由。
3. 之前江某主要通过代理律师沟通,偶尔会简单告知我沟通情况,说是出于不想打扰我的考量,我很感激为我考虑,但问题并没有解决。
4. 为什么没解决?因为根据江某当时签署的办理文件(图7),约定在绿卡申请途中移民局作出决定前,个人不能要求提前退出和退款,
5. 为什么合同要这样约定,合不合理?根据移民法,投资移民申请人最终能顺利拿到绿卡,需要完成一个成功项目以保证创造足够法定就业岗位,在移民局作出决定前,在项目正式完成前,合同约定投资人不能随意退出,是为了保证投资资金能稳定用到项目上。
毕竟开发商在拿到投资移民资金后,这笔计划内的投资款对开发商顺利完成项目至关重要。如果随意退款,影响到的不只是个案的问题,项目失败会影响到每个期待拿到绿卡的家庭,包括那些伸长脖子,经过漫长等待好不容易拿到移民局526批准的家庭。
并且根据旧移民法(50万美元投资额),要求投资资金持续处于投资状态,不能在永久绿卡批下前退款,否则投资人会拿不到绿卡。
当时旧法下,全部投资移民项目为合法合规拿绿卡,都有类似不能随意退出的约定条款,虽然不完全一致,但内容大体相同。
后来移民局对旧法做了一定修正,规定可在临时绿卡拿到两年以后退款。
根据希尔顿欢朋酒店项目最初的退款约定,也是和旧的移民法一致的,也就是拿到永久绿卡才退款(图11),移民局修正旧法后,开发商也同意按照更新后的规则办理退款。
6. 为什么会有一份由开发商发出的提前付款协议,约定2025年2月15日开始退款。我后来了解到,开发商本人同情江某的情况,简单爽快起草了提前退款协议发给江某,但最终签字时,项目方法律团队提出不同看法,认为老板不该同意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变更条款,这样会造成法律困扰,建议老板按合同履行,于是开发商处于暂缓签字状态中(图八)。
7. 江某家里的确存在难处,于2025年3月4日给我微信发送其家父生病凭证(图九),至此,通过律师与开发商商议提前退款的事宜正式升级,发到我的桌面。
8. 略去过程,我出面干预的结果:各方不再坚持履行原双方签字合同,开发商善意提前退款获得项目律师支持,并于刚刚签回退款协议发到我这里(图10),并同意于下星期开始执行付款,付到他们指定美元账户(开发商提前付人民币的方案已被否定)。
根据合约,开发商没有义务从别的项目或者自己的私人财产里提前还款。
9. 我认为该还款协议一旦签署,就可以绕开原合同限制,形成一个新的合同,对江某夫妇来说,可避开冗长法律程序和成本迅速拿钱。
再补充下,鉴于开发商在曼哈顿、皇后区都建有酒店和公寓项目,而这些都不是投资移民项目,用的是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他们在纽约也是经营了很久的老牌开发商,目前经营状况正常。
同时酒店开业后持续现金流也是还款保证,建成开业一切都好办,绿卡也好、还款也好,就靠一个成功项目的支撑,说其他的没用。
10. 最后,我认为江某夫妇有礼有节,开发商也不差这点钱没有拖延的必要,接近上亿美元的酒店项目投资移民人数不多,募集资金才1800万美元,不是啥天文数字,其中有快一半投资人还是开发商自己通过其他渠道募集的。
开发商律师也不要从职业习惯出发模拟过于复杂的法律结果,我知道很多乱七八糟的投资移民项目连项目方、律师的联系方式都没有。
然而在我这里这些并不存在,在我的协调监督下,各方联系管道畅通,我预判下周会有江某和大家满意的结果。
考验华人开发商诚信的机会终于来了,我把它视为一个机会。我会持续更新,公开评论,当事人拿到退款也会按时更新,这正是其他投资项目没有的长处,公开透明,欢迎把本帖传播到任何关心此话题的瓜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