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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县禹王城 | “寻找中国的法律印迹”暑期实践活动【DAY4】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公众号  · 大学校园  · 2017-07-20 08:46

正文

文 陈敏  

摄影 王晨焕




 山西小分队·DAY4 

 



夏县禹王城


在探访了尧舜故迹及相传大禹治水的起点壶口瀑布之后,我们来到了旅程的下一个目的地——位于夏县的禹王城。禹王城位于山西运城夏县的禹王乡,据说大禹受舜的禅让之后建都于此,当然目前夏朝的历史尚未得到考古界的确认。之前旅程的目的地不乏神秘幽深者,但大都路途平坦,这次不一样,车开进禹王乡,进入了一条尘土飞扬、崎岖不平的乡间土路,土路两边是一眼望不到尽头的农田。在这条土路上颠簸了一会儿,一座高高的黄土台赫然出现在眼前,土台上正对着大路的方向有一座简陋的庙宇。


土台上修有简陋的水泥阶梯,通向土台顶端。这个庙宇只是三间可以称得上是简陋的平房,庙宇正中的殿上写着“禹王大帝”四字,供奉着禹王,旁边还有两个殿。庙宇旁有一棵秋椿树,土台上庙宇旁的其他地方则长满了杂草。我们从土台上下来,见土台旁边的一棵树下有两位坐着聊天的村民,我们向他们询问是否知道土台下窑洞的由来,村民告诉我们这些是以前军队驻扎时做饭挖的洞。在村民的热心帮助下,我们见到了几十年来义务为维护夏县禹王庙做出了很多贡献的史师傅。史师傅告诉我们,这个人工堆建的土台是尧顺时代用来祭天的天坛,大禹即位后就曾在这里祭天。这里也一直由禹王庙,直到解放战争时期毁于战火。《孟子·万章上》载“禹避舜之子于阳城”,《古本竹书纪年》载“禹居阳城”,《世本·居篇》载“夏禹都阳城,避商均也,又都平阳,或在安邑,或在晋阳”,《史记·夏本记》则说“禹辞避舜之子商均于阳城”。禹王城是春秋战国时的魏国国都安邑城,也是秦、汉及晋时的河东郡治所,位于山西夏县禹王乡的禹王村、庙后辛庄、郭里村一带,南面中条山,青龙河、天盐河、白沙河、姚暹渠流经东南,鸣条岗枕其西北,地势北高南低。


史师傅向我们介绍了禹王城的布局,禹王城包括大城、中城、小城和禹王庙四部分。小城在大城的中央,禹王庙在小城的东南角,中城在大城的西南部。随后,带领我们参观了北、西、南城墙等地。北墙、西墙和南墙的西段保存较好,一般高出地面1—4米,西墙最高达8米。东墙大部分仅存断续残基。在西墙北段之外有宽约30米的护城壕痕迹。出土春秋战国遗物有鬲、盆、罐、浅盘豆、盖豆、甑、筒瓦和板瓦等,还有汉代的卷云纹瓦当、绳纹板瓦等。据初步研究,大城可能为战国时期魏都安邑,中城为秦汉时期的河东郡治,小城使用年代最长,可能为原安邑的宫城,建于东周,至北魏仍沿用。城墙由黄土建造,我们在路边看到的城墙还有非常明显的分层,城墙的黄土土质及其细腻,据说当时是工匠把黄土一层层铺上去,然后用重物敲击使其夯实,然后再往上铺一层黄土,夯实,如此一层层建造起来的,因而几千年过去这些城墙虽然因为战争、文革以及农民种庄稼和修路等种种原因遭到一定破坏,但仍有相当一部分被保存下来。只是这些仍然被保存下来的城墙也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北城墙上被农民种满了桃树;西城墙上则在从前修路时直接在城墙上挖开作为地基,沿着城墙修了一条水泥路;南城墙则只剩部分了。


与夏朝历史的关系不可确知,但此地与商鞅变法倒是有一些关系。历史上商鞅曾在魏国做过小官,“少好刑名之学”,熟悉李悝、吴起等变法理论及实践。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为了富国强兵,下令求贤。据说商鞅当年就是从此地挟着一部《法经》入秦的。商鞅入秦后,取得秦孝公信任,被任为左庶长,主持秦国变法长达21年,进行了较为彻底的改革。在第一次变法时,他改“法”为“律”,以《法经》为蓝本制定了秦律;提出“不法古,不修今”的口号。认为效法古代则落后于时代,保守现状就跟不上形势的发展。从历史观上为法家变法革新和实行“法治”提供了有利的依据;推行法治必须具备三要素,即法、信、权。“法者,国之权衡也”;“信赏必罚”,“厚赏重罚”;“权者,君之所独制也”;提出“定法”、“立禁”的法律起源论。商鞅首次将法律起源问题与确认土地问题、货财的所有权联系起来;提出"以刑去刑"的重刑理论。他公开主张“禁奸止过,莫若重刑”。一方面要求“刑多而赏少”和“先刑而后赏”,另一方面要求加重轻罪的刑罚。


商鞅被秦国重用后,又以探访老朋友的名义诱杀了安邑的守将,为秦孝公夺得此城,迫得魏国迁都大梁(即今日开封),从而开辟了秦灭六国之路。漫步在这里的土地上,路边、田埂上、田地里常常可以看见堆满了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破瓦片,随手捡起一块,那表面为细绳纹,背面为布纹的可能是汉代的文物,再细细看来,也能够发现一些可能是商周时期的瓦片。史师傅告诉我们,由于此地已经被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区,因此按照规定,这里只能种庄稼,地表五十公分以外不得挖掘,但仍然还是有很多人偷偷进行挖掘。


断颓的古城墙和随处可见的古代瓦罐碎片仍然在默默地讲述着这个地方作为曾经的都城的光辉与厚重,而眼前的田地里结满了两毛钱一斤都卖不出去的桃子的果园和飞扬的尘土路则无一不在诉说着贫穷。史师傅告诉我们这里早已经被划为文物保护单位,但当地县政府没有充足的财力来对这里进行保护和开发。我们从来时的大道离开,汽车在夏日午后卷起飞扬的尘土,路两旁的田地里油葵静静地低着头,一切都是如此静谧,似乎在等待后来人来这里聆听它的辉煌和创伤。


活动期间,我们会对实践团成员返回的照片及游记陆续进行报道,对本活动想了解更多的读者可添加小编“大元儿”的微信,加入“寻找法律的印迹实践队剧透群”,提前获取更多活动信息,也欢迎您为我们的活动多多提出宝贵建议,为此次实践活动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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