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完善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协同联动,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一是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强化基础研究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布局,长期稳定支持一批创新基地、优势团队和重点方向,增强原始创新能力。
瞄准产业发展需要,部署实施一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集成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社会创新资源协同攻关,实施基础学科突破计划,加强颠覆性技术、前沿技术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完善国家实验室运行管理机制。
发挥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优化和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布局。
统筹布局创新类设施和平台,打造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的高地。
在优势地区布局清洁能源、储能、高原科学、农业等国家级科研平台。
推动国家高新区和自主创新示范区高质量发展。
加快建立完善产业需求引领的创新体系,构建产学研用高效协同、上下游紧密合作的创新联合体,探索加快推进创新产品中试的新机制,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
加强健康、养老、助残等民生科技研发应用。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引导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特别是基础研究经费投入。
深入推进科研院所改革。
推动国家科研机构、高校和各类创新平台强化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健全“揭榜挂帅”机制。
统筹规范政府投资基金,带动更多社会资源服务科技创新。
加强科技政策统筹,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积极推进人才国际交流。
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
推动科学普及和全民科学素养提升。
二是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发展和优化升级。
完善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布局。
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
制定实施重点制造业提质降本扩量行动方案。
实施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提升行动、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夯实底层技术,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工艺,推动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和智能化升级,提升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
开展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打造更多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制造”品牌。
建设重大中试项目和区域中试中心。
健全市场化法治化化解过剩产能长效机制,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
三是积极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启动实施产业创新工程。
深入实施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加强产业集群核心承载区和公共服务体等建设,强化东中西部产业集群协同联动。
推动新能源汽车企业做优做强,巩固扩大新能源汽车、信息通讯等产业优势。
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新材料、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加快重点产品创新和应用示范,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加快高端医疗器械研制及示范应用,推进北斗规模应用和卫星互联网建设应用,加快建设商业航天发射场,制定新材料创新发展行动方案,加快发展高纯稀土金属、高性能稀土永磁、高性能抛光等高端稀土功能材料,开展低空经济试点,完善发展制度,培育应用场景。
制定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和支持政策。
开辟量子技术、生命科学等新赛道。
开展“人工智能+”行动,有序赋能重点领域,加快重塑产业生态。
加快推动氢能等未来能源产业创新发展,持续推进核聚变等前沿技术研究开发。
优化产业投资基金功能,出台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具体政策。
四是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有序开发利用数据要素,加快完善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制度规则,
制定支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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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度超前布局建设数字基础设施。
统筹提升“东数西算”整体效能,优化数据中心建设布局和供给结构,加快形成全国一体化算力体系,培育算力产业生态,提升多元算力综合供给,提高西部地区算力利用水平。
实施“数据要素×”行动计划。
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组织实施数字化转型工程,持续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开展全国数据资源调查,加强数据要素应用场景指引,推进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和运营机制改革,加快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和应用示范,推动建立企业数据公平授权合理使用机制。
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持续推进数据跨境流动试点,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数字治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