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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高度评价人民政协的历史贡献,深刻阐述人民政协的鲜明中国特色和显著政治优势,对不断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协商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新时代新征程,要深刻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一、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协商民主就是“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这些论述深刻而又生动地揭示了协商民主的核心要义和重要特征。协商民主强调平等参与、充分讨论、达成共识。它通过民主政治的制度化渠道将人民意志凝聚起来,并将其转化为国家治理的政治安排,发挥出国家治理效能。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确保不同党派、群体和个人都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从而确保决策能够真正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这就使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有效汇聚起来,使其成为推动国家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强大动力。这既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原则,也彰显了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特色和优势。
协商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协商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协商民主深深嵌入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过程”。作为深嵌于我国政治全过程的协商民主,通过广泛的横向覆盖、多层的纵向层级,在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建立和拓宽协商民主渠道,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从而保障不同群体在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的广泛参与。在我们这个人口众多、幅员辽阔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广泛协商,体现了民主和集中的统一;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因此,协商民主不仅是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鲜明标志,更是党领导人民高效治理国家、确保人民主体地位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作为一种具有高度包容性和广泛参与度的民主形式,协商民主促进了不同社会群体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化解社会矛盾、融合多元利益、凝聚共同意志、推动形成决策,增强了社会凝聚力和向心力,是社会主义民主精神的重要体现。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广泛商量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
协商民主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协商民主“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我们能够实行和发展协商民主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协商民主将党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融入政治实践,以制度安排保障在决策过程中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确保政策制定符合人民利益。通过协商民主,党的群众路线与党的政治领导融为一体。通过将群众路线的精神实质融入协商民主的实践中,推动党的主张与人民意愿、社会共识深度融合,中国共产党能够更好地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发展。两者的有机结合,增强了协商民主的实践效果,丰富了党的群众路线的内涵和外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中国共产党统一领导下,通过多种形式的协商,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广泛接受批评和监督,可以广泛达成决策和工作的最大共识”。协商民主彰显了党对人民利益的深切关怀,确保政策的制定与执行真实反映民众的需求和期望。通过协商民主机制,人民的声音在各级决策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党的政策在丰富实践中得到修正和完善,进而更好地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这种群众路线的政治实践,使协商民主成为连接党和人民的桥梁,推动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与持续进步。同时,通过公开透明的协商民主实践,增强了民众对决策的信任与支持,提升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协商民主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引擎。通过协商民主,人民的意志和需求得到了充分的表达和集中,进而转化成为推动国家发展的强大动力。协商民主的参与性和包容性,激发了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了广泛参与国家事务和社会治理。同时,协商民主推动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确保人民权益的实现,为中国式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协商民主不仅提升了公民的社会责任感,人民的权益也通过协商民主的制度保障得到最大程度的尊重和保护,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社会正能量。协商民主确保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有效避免了决策过程中的片面性和盲目性。协商民主还注重在决策后听取各方面的反馈意见,及时调整和完善政策措施,确保决策能够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以浙江温岭的“民主恳谈会”为例,该活动定期邀请群众与政府官员面对面交流,就地方发展、公共服务等问题进行深入讨论,有效促进政策的科学制定与落实,展现协商民主在促进政府与民众沟通中的桥梁作用。又如,重庆市政协构建的“渝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平台,每年解决大量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充分体现了民意在基层治理中的直接作用。这些实例不仅彰显了协商民主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高效与灵活,也进一步验证了其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组成部分的不可替代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政协要发扬优良传统,牢记政治责任,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广泛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延展,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艰巨繁重前所未有,迫切需要进一步凝心聚力不断巩固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科技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利益格局深刻变革、国际形势复杂多变,以及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对协商民主的实践环境和操作方式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新兴群体的协商渠道和平台需要拓展。随着新业态从业者、自由职业者等新兴群体的不断涌现,他们寻求多样化利益表达途径的愿望也愈益强烈。这一现象对协商民主的广泛性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和社会流动性的日益增强,也使得协商民主的参与主体更加多样化。如何让来自不同区域、处于不同年龄、拥有不同文化背景和利益诉求的群体有效参与民主协商过程,已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需要强调的是,在各类社会群体中,日益增长的青年网络群体往往具有活跃的思维和高度的参与热情,而庞大的流动人口则以频繁的流动和众多的民生问题引人关注。如何因应社会的变化,通过协商民主的制度创新,通过新的协商渠道和平台的拓展,为这些群体提供制度化的畅通表达途径,并将他们的需求、观点和建议纳入政府决策,是当前协商民主理论与实践面临的一个挑战。
多层协商的深度和效率需要提升。协商层次从基层社区到国家立法逐步扩展,但部分领域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一方面,基层社区的协商活动往往能够贴近群众生活,直接反映民众需求,但在实际操作中,有时过于注重协商形式而忽视协商结果的落实和反馈机制的建设,导致协商成效难以持久。另一方面,在国家立法层面的协商中,虽然制度框架较为完善,但协商过程往往较为繁琐。如何在保障协商层次多样性的同时,打通层次间隔,提高各层次协商的深度和效率,确保协商成果能够真正转化为政策实践,是当前协商民主发展面临的重要课题。同时,协商民主的专业性和民主性的矛盾仍需要破解。例如,立法协商作为协商民主在立法领域的重要实践,其目的在于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纳入立法过程,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然而,在实践中,立法协商往往面临着专业性与民主性之间的平衡难题。一方面,立法工作具有高度的专业性,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以确保立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另一方面,立法协商又需要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以体现立法的民主性和代表性。如何在保障立法专业性的同时,充分发扬民主,让更多的人参与到立法协商中来,是当前立法协商面临的重要挑战。
协商民主制度的体系化和规范化需要加强。广泛而多层的协商民主实践需要制度保障,而协商民主制度的体系化和协商民主机制的建立则需要长期而艰巨的努力。当前,尽管已建立起许多协商议事规则,但有些仍停留在文件层面;有些协商规则和操作程序尚不明确,导致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的临时性和不确定性;如何将临时性协商成果固化为常态机制,仍需进一步探索;协商民主的监督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如何确保协商过程的公开透明和协商结果的有效执行,也是需要关注的问题。制度化不足不仅会导致协商过程缺乏统一的标准和程序,也会损害协商民主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削弱民众对协商民主制度的信任度。因此,加强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建设,不仅是保障其广泛性和多层次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维护其公正性和公信力的重要保障。
当前,人类社会日益成为一个命运共同体,世界各国交往交流更加频繁。我们应以更加开放包容的姿态推动协商民主向前发展。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其他国家的有益经验,分享我们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向世界讲好中国协商民主的故事、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故事,共同推动全球治理体系的完善和发展,为全球民主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