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友@梁彡好汉 在西子圈(回复关键词“西子圈”即可安装此手机APP)发贴称小金口兴隆街某小区房东欠人八十多万,追债人从河南跑过来要钱救命,房东躲而不见 。
据闻,此债务是房东以前老公借的,借条也是以前老公的签名,但几年前两人分开了。
讨债人去法院告要钱,走法律程序又不懂,派出所民警教他们,他们又耍赖 ,天天买汽油回来洒,说要烧房子。
租客们只好天天报警,警察天天来,有时一天来几次也拿他没办法,只好将汽油收走。
难为那几十个租客,想搬又没那么快,房子也不好找,每天提心吊胆的。房东又失联,唉……苦不堪言啊!
@lisha001:我知道那个地方。我前两三年就在那隔壁住,后来搬的时候差点就在那栋租了,幸好没有!就是听说那栋房子的主人欠债一家老小跑路,不敢租来住,没想到三年多过去了,这个定时炸弹还是要爆炸了!楼主还是搬走吧!
@晚来之人:债主可以起诉他,拍卖房产抵债(此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扬言纵火可以按治安处罚他,你提桶汽油上公交(有人报警)试试。
@小柯:据我所知,兴隆街大把出租房可以租,而且价格都差不多,所以对租客影响应该不是太大。如果你是站在房东的角度来说,那离婚前的债务按现行法律应该是夫妻双方的,并不是说离婚后就完全不关你事,既然房产都归到你名下,那起码应该承担一半。这么说来,债务人才是最无辜的,千里迢迢赶过来还追不到钱,能有正常日子过谁愿意去做违法的事情啊?
租客做为第三方遇到这样的事情也是很无辜无奈,有心搬离也需要时间找合适的房子。希望债权人和债务人都能够理智点,纵然泼汽油威胁火烧屋解决不了问题,难道躲着不见又能把问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