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帮助企业建立客户的欠款清收档案,分类管理。这项工作,不可忽视。律师帮助客户建立针对性欠款清收档案。一定要注意信息收集的全面性。并作出有价值的分析和判断,不过不能武断的作出结论,同时要注意保密客户资料。不得泄漏企业秘密。必要时可以与客户签订保密协议。
2、合同签订及审查。包括时效的审查、合同陷阱、经济诈骗的防范等。要求律师对合同法要有充分的理解和掌握,要熟记常用的标准化合同。律师要有拟定合同的充分训练。合同审查中要注意诸如:主体资格、格式合同、违约条款、仲裁条款、诉讼时效、担保方式等方面的问题。
3、征信调查。律师征信调查的内容和方式诸如:调取工商档案、网络搜索、电话核实、拜访核实、询问社会评价、银行态度、政府机关态度、往来人群的调查评价、产权登记机构的调查等等。多种手段综合使用。目前银行已经有征信系统,但一般不向公众开放。律师也应根据法律法规能够充分运用。
4、证据的留存及法律分析。在客户的商业活动往来中律师要帮助客户留存相关证据。对此,律师一要有心,二要有技巧,三要够专业。要提醒客户证据留存的重要性。一定要留存下比如:合同、债权凭证、催要记录、发货单据等重要证据资料。尤其要注意对于应该签字盖章确认的文件,不能因为怕麻烦而省去相关步骤。
5、担保的运用。律师要使企业充分重视担保的运用。以各种担保方式的灵活运用来保证债权的实现。律师要精通《担保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在使用担保方式时要充分注意诸如:担保合同依赖于主合同;抵押必须登记;税收优于抵押;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浮动抵押的使用;不得抵押的财产;质押无效的情形;应收账款出质的使用;留置权优先受偿;一般保证,连带保证的区别;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公司职能部门等不得作为保证人的规定等等。
6、带有执行效力的公证书的运用。对此很多银行等金融机构运用的很好,大大降低了诉讼成本,减少了诉讼环节,直接进入执行程序。律师要帮助企业使用好这一方式。
7、培训。律师要采取培训的方式作为欠款清收的一种预防手段。律师可以对企业管理层进行法律风险的培训,也可以对企业员工进行法律风险及催收欠款的培训。律师的培训内容可以是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的专题培训;也可以是催款的技巧、语言、服装、心态的专题培训。
1、电话催收。电话催收成本低廉,并且非常灵活。利用电话催收已经是现在最常用的方法。但由于电话催收受到很多条件限制,诸如:不能看到欠款人的真实情况,不能形成面对面对欠款人产生的压力等。所以电话催收必须经过专业训练,建立电话催收的流程才能有好的效果。心态、语言、语气、充分的准备等都是律师使用电话催收手段时应注意的问题。
2、当面催收。当面催收由于可以看到欠款人的真实情况,观察欠款人的反映,并对欠款人形成面对面的压力,所以是非常重要的欠款催收的方式。但是当面催收也最容易遭致欠款人的抵触情绪,因此同样要进行训练和提前设计流程。一般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催要的时机、催要人员的选择、催要人员心态的训练、人员服饰、催要态度及礼仪、催要人员语言的设计、催要的频率等。
3、谈判催收。谈判催收是较为正式的当面催收。一般为双方约定在一定时间、一定地点进行谈判。主要特点是欠款人已准备了很多不予还款的理由,债权人也准备了充分的文件。一旦谈判破裂就可能直接进入诉讼程序。在谈判催收中律师应发挥积极的作用。只有掌握了商事活动的规则,熟悉谈判技巧的律师才能在谈判催收中充分的发挥作用。
4、信函催收(包括律师函催收)。企业用信函催收,一般不能直接起到收款的效果。但是使用信函进行催收是证据留存的一种重要手段,在很多时候被用来成为证明诉讼时效未过期的证据。律师使用律师函催收会有一定的效果。但要注意应活用律师函,但不可滥用律师函,以免适得其反。并且律师函的内容也要规范并经过律师的认真斟酌。
1、财产保全的运用。财产保全有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对于财产保全律师都很熟悉,但用好财产保全手段却不是每一个律师都能做好的。尤其是,使用财产保全措施会增加律师工作量,一般情况律师很少主动提出使用财产保全措施,而有些案件也不需要使用财产保全措施。作为欠款清收的一项手段,财产保全有两个作用:一是对欠款人形成法律压力,进而主动还款。二是防止欠款人转移财产,以利于欠款的清收。
2、支付令的运用。有时律师会忽视支付令的使用。其实使用支付令费用较低,尤其对于大额欠款,即便欠款人提出书面异议,使支付令失效,先使用支付令也不会增加多少成本。一旦欠款人未提书面异议,立即进入执行程序,减少了诉讼环节。并且,支付令送达给欠款人,本身就给欠款人形成了法律压力,但是要注意使用支付令有一定条件。也要有针对性的使用。
3、诉讼。其它催收手段不奏效就要考虑诉讼。在进行诉讼时,也要拓展思维,并不是只有针对欠款人一种诉讼方式,要考虑多种情况比如:A对欠款人的诉讼。这是最先考虑的诉讼方式。B对保证人的诉讼。如之前已做了预防措施,不但有欠款人还有保证人,就要考虑也对保证人提起诉讼。C代位诉讼。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出现类似情况时,可以考虑用此种方式。D撤销权诉讼。如欠款人意图钻法律空子,放弃自己的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给关联人。以逃避欠款,律师要帮助客户及时识破,并提起撤销权诉讼。E欠款人破产情形的应对。欠款人如果破产,律师要根据法律规定调整诉讼策略,以及时提出债权人申请等方式保证欠款的清收。F对有限公司法人进行诉讼时,要查清股东和公司的关系。对于妄图利用有限公司的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的股东,要依据法律揭开公司的法人面纱,对股东提起诉讼。G诉讼中的和解。对诉讼中的和解要避免掉入和解的陷阱。H诉讼中的调解。调解结案有利于案件迅速执行,但也要分析欠款人是否是借调解拖延还款。等等。
4、先予执行。先予执行的范围较小,法院审查较为严格。但如确实符合《民诉法》97条的规定,对企业而言符合情况紧急需先予执行的条件的,可以考虑申请先予执行。
5、执行。对律师而言决不可忽视执行。一切的诉讼也是为了最终能够执行。因此,律师要熟悉执行程序。精通执行程序所需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要求律师有一定的调查能力。迅速配合客户查清欠款人的财产状况。以及变通能力,当执行受挫时要懂得变通,如依据法律变更执行主体、增加被执行人、与欠款人达成还款协议等。
6、申请仲裁。如合同中有仲裁条款。要考虑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