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江苏交通融媒体 无锡公安局交警支队、江苏省交警总队;
从此,你不再默默无闻,
你已经是无锡市一名众人指责的“网红”
不知道全省的群众看到你,会怎么想呢?
此段视频应网友强烈要求不打马赛克~
(视频来自于网络)
视频看出1: 对执法民警又打又推,
2: 还踹了交警的警车;
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们从民警的执法记录仪视频来看看:
4月18日中午11时50分,崇安交警大队民警张警官在崇宁路执勤,发现电动车带人,并示意停车,但是两人并不以为然,继续行驶。在警车拦下后,后座女人一直在辱骂交警并且不配合调查;
接下来,就开始推搡交警,不让交警执法;
还推翻了警车,暴力威胁警官;
最后,张警官无奈只能使用催泪喷射剂制止了该女子的违法行为,并将两名女子带回派出所接受审查。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五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人员。违反者将被处以二十元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妨害公务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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