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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及东城学区划分出炉!

黄三角早报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06-01 22:12

正文

东营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属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根据《2017年东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有关精神,对2017年东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招生报名时间及程序
2017年继续使用东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东城范围内适龄儿童(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少年入学均需登陆东营教育信息网链接“平台”进行报名登记。具体登记入学时间和程序为:

(一)模拟报名(7月25日-30日)。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法定监护人”)模拟网上报名,熟悉填报程序与内容,准备相应资料,所填报数据信息不保留。


(二)网上报名(8月1日-12日)。
网上填报,8月1日-6日。 法定监护人登陆“平台”进行报名登记。 网上信息登记截止时间为8月6日20:00。 登记内容要真实、准确、规范,不能缺项。
材料审核,8月7日-11日。 由主管教育部门统筹协调,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实施。按照义务教育招生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的要求,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核查“平台”登记入学信息的真实性。

信息反馈,8月12日。通过“平台”反馈审核结果。登记入学资格审核通过者,法定监护人通过“平台”自行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未通过审核者,可携带相关入学材料到招生区域内学校现场报名。


三)现场报名(8月13日-15日)。

未登录“平台”登记信息或未通过“平台”审核的,可携带入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服务区内学校现场报名,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四)现场报名材料审核(8月16日-19日)。

由主管教育部门组织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核查现场报名入学信息的真实性。各学校汇总“平台”信息审核和现场报名信息审核结果,向主管教育部门报送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


(五)入学资格统筹审核(8月20日)。

主管教育部门对所属各学校报送的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统筹审核,确定各学校登记入学学生名单。


(六)公示(8月21日)。

主管教育部门向所属学校反馈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名单,各学校予以公示。


(七)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2日开始,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

通过“平台”登记入学审核者须持该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和所规定的入学材料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登记报名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参加学生素质测查。现场报名者根据学校公示的入学名单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参加学生素质测查。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在该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八)阳光分班(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 各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阳光分班”。


二、入学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常住居民子女

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②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及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其中胜利油田职工住宅区居民提供胜利油田二级单位住房证明信。
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


(二)非常住居民子女
1.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

①原籍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①原籍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两类人员子女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


(三)材料审核要求

1.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关规定,随迁子女特别集中、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登记入学办法或指定具体的补充材料,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后实施。

2.入学材料坚持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凡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地址入学。出具房屋租赁许可证登记入学,经核查持有人在东城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不能以租赁许可证报名入学,按登记房产地址入学。

3 . 在东城购房而户籍不在东城的居民,适龄儿童、少年可回户籍所在地入学,也可按照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学条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入学。已购房并实际居住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交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在东城经商或务工、户籍不在东城而又不能办理居住证的民营经济从业人员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提交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籍户口簿、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经商或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

4.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以下统称“军人子女”)入学,按照《东营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祖孙三代在同一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的,可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

5.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有关规定,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领“居住证”的派出所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三、东城学校招生服务区划分

根据东营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和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对所属学校招生服务区的意见,结合东城人口分布、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对2017年东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区划分如下:


(一)小学

市海河小学: 东二路以东、黄河路以南、开发区西界水系以西、府前街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市春晖小学: 东二路以东、大渡河路以南、东三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市实验小学: 东二路以东、府前街以南、胜利大街以西、南一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市育才学校小学部: 东二路以东、南一路以南、胜利大街以西、南二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市晨阳学校小学部: 东三路以东、大渡河路以南、登州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东营区科达小学: 胶州路以东、北一路以南、登州路以西、大渡河路以北和沂州路以东、汾河路以南、康洋路以西、北一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东营区丽景小学: 东二路以东、北一路以南、胶州路以西、大渡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东营区英才小学: 荣乌高速公路以东、黄河路以南、东二路以西、南二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胜利八分场小学: 荣乌高速公路以东、潍坊路以南、沂州路以西、北二路以北和北二路以北瑞康物业辖区及东风村、丰收村范围内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胜利锦华小学: 东一路以东、北一路以南、东二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海通骏景居民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居民适龄子女。
胜利锦苑小学: 荣乌高速公路以东、北一路以南、东一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胜利胜东小学: 荣乌高速公路以东、北二路以南、东二路以西、北一路以北(不含海通骏景居民区)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胜利运输小学: 东二路以东、北二路以南、沂州路以西、北一路以北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凯小学: 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黄河路以南、东四路以西、南一路以北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凯第二小学: 东四路以东、黄河路以南、南一路以北开发区辖区和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府前街以南、南二路以北、东四路以西区域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凯实验学校小学部: 康洋路以东、黄河路以北开发区辖区和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黄河路以南、东四路以西、府前街以北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二)初中
市实验中学: 荣乌高速公路以东、黄河路以南、开发区西界水系以西、南一路以北和东二路以东、北一路以南、胶州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市育才学校初中部: 荣乌高速公路以东、南一路以南、胜利大街以西、南二路以北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市晨阳学校初中部: 胶州路以东、北一路以南、登州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和沂州路以东、汾河路以南、康洋路以西、北一路以北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胜利四中: 荣乌高速公路以东、潍坊路以南、沂州路以西、北一路以北和荣乌高速公路以东、北一路以南、东二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及东风村、丰收村区域内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凯实验学校初中部: 康洋路以东、黄河路以北开发区辖区和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黄河路以南、府前街以北开发区辖区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凯中学: 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黄河路以南、南二路以北开发区辖区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三)东城其他片区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划片暂行规定
天信纺织、华泰化工、高速公路管理处等居民区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小学阶段暂划归东营区英才小学,初中阶段暂划归市育才学校。

汾河路以北、北二路以南、胜利大街以东、康洋路以西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小学阶段暂划归东营区科达小学,初中阶段暂划归市晨阳学校。

东一路以东、汾河路以南、东二路以西、北一路以北(不含海通骏景居民区)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就读小学的,可到胜利胜东小学或者胜利锦华小学就读。

东二路以东、大渡河路以南、郑州路以西、淮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就读小学的,可到市春晖小学或者东营区丽景小学就读。

东二路以西、黄河路以北、荣乌高速公路以东、沙河路以南的红盾小区、金盾小区、鲁班公寓、东营市公路局东营分局居民区、瑞康如意苑和金山小区等居民区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就读初中的,可到市实验中学或者胜利四中就读。

东二路以东、北一路以南、大渡河路以北、郑州路以西的胜源小区、天鹅小区等居民区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就读小学的,可到胜利运输小学或者东营区丽景小学就读;就读初中的,可到胜利四中或者市实验中学就读。

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黄河路以南、东四路以西、府前街以北区域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就读小学的,可到东凯小学或者东凯实验学校就读。

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府前街以南、南一路以北、东四路以西区域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就读小学的,可到东凯小学或者东凯第二小学就读。

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黄河路以南、府前街以北开发区辖区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就读中学的,可到东凯实验学校或者东凯中学就读。

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原审批机关确定的招生范围招生。




2017年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解读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有关规定和通知精神,2017年,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或居住)所在地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坚持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与其实际居住地相统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实施“阳光招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透明、公平、公正。

二、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报名时间是怎样确定的?

答:我市中心城区(包括市直、东营区、胜利教育管理中心、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现场统一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3日-15日 (东城继续使用东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平台,网上报名时间8月1日-6日)。其他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间由主管教育部门确定。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按照审批的招生范围,招生工作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全市适龄盲聋(哑)儿童、少年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就读, 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5日-17日 。2017年,市特殊教育学校继续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招收走读的适龄自闭症、智障学生,具体招生办法由市特殊教育学校制定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向社会发布。

三、入学报名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一)东城常住居民子女入小学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②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及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其中胜利油田职工住宅区居民提供胜利油田二级单位住房证明信。


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

(二)东城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小学需提供如下材料:
1.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

①原籍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①原籍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及原就读学校学籍档案。

(三)其它材料。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在上述材料框架基础上,确定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同时,随迁子女特别集中、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登记入学办法或指定具体的补充材料,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后实施。因此,学生家长要按学校的招生简章有关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入学材料。



四、今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有什么变化?

答:今年,我市继续保持了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连续性,继续严格按照省定标准控制起始年级班额、继续实施区域内生源平衡调剂、继续执行小学新生不足龄学生建籍冻结程序、继续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全面实施“阳光分班”等规范性要求。但根据国家政策调整、学情分析和学校实际,对今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际情况作了微调。

(一)全市层面,主要有四个变化。
一是经与市卫计委沟通,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新政策,自今年起,取消了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入学材料中 “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

二是根据国家出台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两证合一为不动产权证的要求,明确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具有同等使用效力。

三是授权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自主确定招生入学证明材料的种类。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要求,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随迁子女特别集中的区域,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的规定,允许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在市指导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本区域生源情况和学校容量,细化登记入学办法或指定具体的补充材料,妥善解决随迁子女特别集中、择校现象严重、入学矛盾突出等问题。

四是要求将《致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到幼儿园大班和小学五年级全体学生家长。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根据招生政策制定《致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家长的一封信》,将所属学校招生政策通过一封信的方式进行解读,对登记入学需要的材料、报名程序、时间安排、纪律要求等予以告知,提高招生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家长在一封信回执上签名,幼儿园和小学以班级为单位留存备查。

(二)中心城区层面,主要有两个变化。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及所属中小学管理的通知》(东办发〔2016〕55号)精神和有关要求,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教育融合发展。为贯彻落实这个文件精神,今年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主要有:


一是进一步深化西城义务教育学校融合招生试点。 在去年东城以市教育局为主统筹招生,西城以东营区为主统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基础上,深化西城融合招生试点,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具体试点学校、操作办法由东营区教育局与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共同商定,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二是胜利教管中心所属学校招生政策中不再表述“胜利油田职工子女”字样,通称常住居民子女和非常住居民子女。

(三)东城层面,主要有五个变化。

1.微调了部分学校招生服务区。经主管教育部门研究,对以下学校招生范围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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