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实施国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促进城乡教育公平是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由于城乡基础教育水平存在差距等多种因素,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考取重点高校受到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对此十分重视,在《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提出明确改革任务,连续多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进行部署。
为落实中央要求,2012年以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陆续实施了重点高校定向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不断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渠道。
其中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实施区域覆盖所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招生计划由2012年的1万人增至2017年的6.3万人。地方专项计划由各省(区、市)安排部分所属重点高校招生名额,定向招收本省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实施区域对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高校专项计划由以部属高校为主的重点高校安排部分招生名额,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五年来,上述专项计划累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27.4万人,初步形成保障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有效促进了城乡入学机会公平。
2015年,中国科学院对专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第三方评估,评估表明这项政策适应我国国情,得到社会广泛认可,高校满意度达80%,学生满意度达90%,地方满意度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