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了由住建部和中国国土资源部共同签发的《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80号)。
这是自近期北京开启全国楼市调控升级后住建部第一次出台全国楼市调控的统领性文件。
《通知》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加强和改进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改善住房供求关系,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住建部表示,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五类”(显著增加、增加、持平、适当减少、减少直至暂停)调控目标,加强对本地区市县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的监督指导。
《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
对于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
要建立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尽快形成市场有效供应。
要对具备预售条件拖延上市、变相捂盘的项目,要严肃查处。同时这类城市还要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
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9月30日起各地开始出台地方性的文件走“因城施策”的路径进行楼市调控,但这些地方性的文件主要从需求侧入手,且主要以“限”为主,包括限购、限贷、限价、限量等。而此次两部委的文件则主要
从供给侧入手,业内人士称,通过对土地供应结构性的调整以及严防出现高价地等规定更有利于引导房地产商以及购房者对于市场的预期。
实际上,北京已经在加大土地供应。北京市规划国土委3月31日表示,一季度,北京已供应经营性用地约230公顷。其中,商品住宅供地161公顷,是去年同期的6.2倍,是去年全年商品住宅实际供地量的1.5倍。
《通知》同时要求,在保证住宅用地供应平稳有序上,各地要建立购地资金审查制度,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
经国土资源部门和有关金融部门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土地竞买资格,并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参加土地招拍挂。
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出让土地的具体情况,灵活确定竞价方式,包括“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超过溢价率一定比例后现房销售或竞自持面积等,
坚决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