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很多学者呼吁国家创新政府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让科研人员在经费使用过程中做到责权利相统一;近日,这些呼吁迎来了实质性的改革。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和财政部联合发文,
《关于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通知》指出,将自2019年起批准资助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试点实行“包干制”。广大科研工作者翘首以盼的科研经费使用机制迎来了实质性的试点突破。
笔者搜索资料发现,我国在革命战争时期和解放初期也实行过“包干制”,对党的干部,每人每月除按一定标准供给伙食外,再发给若干实物或货币。至于怎么使用和消费这些粮食和财物,由个人说了算,政府不干预。由此推理,广义的“包干制”泛指对某一范围的工作负责到底﹐损益均由自己承担的办法。延伸到科研经费使用领域,“包干制”指的是项目负责人在核定资助的经费总额和允许报销的科目里,按项目实际需要自由支配经费使用,以便更好地完成科研任务。
早在今年全国“两会”,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到了科研经费“包干制”——开展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不设科目比例限制,由科研团队自主决定使用。
笔者认为,《通知》在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关注
:一是项目经费不再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项目资助强度为原直接费用强度和间接费用强度之和;二是项目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和获批项目负责人提交计划书时,均无需编制项目预算;三是绩效支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科研需要和相关薪酬标准自主确定,依托单位按照现行工资制度进行管理;四是其余用途经费无额度限制,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决定使用。
这四点正好是当下科研经费使用中存在的最大痛点!此份文件的出台,以国家“杰青”项目来试水,探索建立新型的科研经费管理机制,也是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科研领域的一个体现。
一是文件出台的时机比较成熟。
近年来,针对科研经费管理问题,中央和国家层面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文件政策,《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等,都是为了深化科研经费改革,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李克强总理在今年9月份主持召开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工作座谈会上,又再一次指出:年内推动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落地。地方也已经率先开始小范围探索了,比如,目前在基础领域“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已有20个项目开展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可以说,此次《通知》的出台,是水到渠成的。
二是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同步推进。
“杰青”项目的承担者需签署承诺书,承诺项目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的支出,不得截留、挪用、侵占,不得用于与科学研究无关的支出。2018年3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说明我国开始从学风、制度和技术上全面加强了科研诚信体系建设,为“包干制”的推出奠定了基础。当然,科研人员也要自律,珍惜自身学术声誉,切实把每一分经费用在项目上。
三是跟进试点效果做好评估。
小范围试点,做好“包干制”的跟踪评估工作,及时总结问题和经验。我们期待其他科研项目领域也可以早日推广和复制,让广大科研人员从繁琐而僵化的科研经费报销体系中解放出来,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科技创新中。
刘小玲,博士,副研究员,上海科学院规划研究处处长,民盟上海市委参政议政特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