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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能汇获悉,近日,
湖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修改增补条款(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开发布
(以下简称《意见稿》)
。
本次发布的修改增补条款是
湖南中长期交易规则第二次进行修订。
湖南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
的
结算方式
是
采取
“月清月结”的方式,发电侧偏差电量采取的是“预挂牌上下调”方式来进行调整
。
此次发布的交易规则修改增补条款(第二次)意见稿增补条款颇多,新增多种交易方式如增补交易,
同时放开了售电公司、用户之间的合同转让,
进一步完善了电量清算方式,同时对合同转让和月度市场机制的规定更加细化。
新增多种交易
方式
本次《意见稿》对年度交易量实行总量控制,同时交易方式和规模都可调整。《意见稿》规定了开展增补交易、增量交易、月内交易等新增交易方式的开展条件,规定成交电量不足预测电量的
85%
可以在
5
个工作日后开展增补交易。
市场用户月度用电量出现
10%
以上的异常增长时可启动月内交易。规定
月内交易有周期以周、多日为主,最长不超过
15
天,原则上不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