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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湖南省中长期交易规则第二次规则修改意见稿

享能汇  · 公众号  ·  · 2019-04-09 18:35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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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能汇获悉,近日, 湖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修改增补条款(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开发布 (以下简称《意见稿》) 本次发布的修改增补条款是 湖南中长期交易规则第二次进行修订。

湖南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 结算方式 采取 “月清月结”的方式,发电侧偏差电量采取的是“预挂牌上下调”方式来进行调整

此次发布的交易规则修改增补条款(第二次)意见稿增补条款颇多,新增多种交易方式如增补交易, 同时放开了售电公司、用户之间的合同转让, 进一步完善了电量清算方式,同时对合同转让和月度市场机制的规定更加细化。

新增多种交易 方式

本次《意见稿》对年度交易量实行总量控制,同时交易方式和规模都可调整。《意见稿》规定了开展增补交易、增量交易、月内交易等新增交易方式的开展条件,规定成交电量不足预测电量的 85% 可以在 5 个工作日后开展增补交易。

市场用户月度用电量出现 10% 以上的异常增长时可启动月内交易。规定 月内交易有周期以周、多日为主,最长不超过 15 天,原则上不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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