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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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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读分享
质权人与标的物公司共享审计师能降低股价崩盘风险吗?——基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视角
导读
本文以2007—2022年沪深A股发生过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探究质权人与标的物公司聘用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物公司股价崩盘风险产生的影响。研究发现,共享审计师会显著降低标的物公司的股价崩盘风险,并且共享审计师的声誉越高,对股价崩盘风险的抑制作用越强。此外,机制检验表明,共享审计师能有效降低标的物公司的股价泡沫程度和会计信息不透明程度,从而促进股价崩盘风险的降低。另外,从质权人、出质人、标的物公司的角度进行了多情境的异质性分析。上述结论为推动审计师充分发挥外部监督治理效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以及促进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提供了经验参考。
关键词: 共享审计师;股价崩盘风险;股权质押;股价泡沫;会计信息透明度;
引用格式: 余怒涛,杨张萌.质权人与标的物公司共享审计师能降低股价崩盘风险吗?——基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视角[J].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2025,45(02):71-90.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是指作为出质人的控股股东以其所控股的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向作为质权人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资金的行为。从融资的便利性来说,股权质押本身是一种很好的融资方式,控股股东进行股权质押既能借入大量资金来有效缓解控股股东当下所面临的资金困境,又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其最为珍视的控制权不被削弱。然而,出于控制权私利攫取动机以及避免控制权被转移的考虑,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不但时常伴随着信息披露操纵问题 [1-2] ,还会导致股价崩盘风险骤增 [3-5] ,甚至引发整个资本市场出现风险传染 [6] ,对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定带来诸多负面影响,尤其是自2024年年初以来,我国A股市场持续震荡下行,质押股权遭到平仓、爆仓的问题仍然屡见不鲜,使得投资者对资本市场风险防范与化解能力有了更高的要求,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可能引发的股价崩盘风险问题也成为资本市场关注的重要风险点。结合股价崩盘风险的影响因素来看,信息操纵问题是股价崩盘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 [7-8] ,在股权质押设立以前,控股股东出于控制权私利攫取动机而操纵信息来刻意抬高股价,等到股价居于较高位时再进行质押,进而滋生大量股价泡沫 [9] ,加剧未来泡沫破裂所带来的股价崩盘风险 [10] ;在股权质押设立以后,控股股东出于控制权保护动机而操纵信息来稳定股价 [11] ,使得会计信息透明度降低,引发负面消息不断累积而加剧股价崩盘风险 [3] 。
外部审计作为资本市场重要的外部监督治理机制,能对公司披露的信息进行监督鉴证,有效降低公司信息中的隐藏风险,发挥监督效应,尤其是当根据某一特殊关系缔结的群体成员聘请同一审计师时,共享审计师由此形成的执业网络会带来镜像效应,对不同来源的同一信息进行对比,便于充分发现公司信息披露的可疑点 [12-13] ,从信息操纵问题的根源上来缓解股价崩盘风险。此外,共享审计师作为一种非正式的信息传递渠道 [14] ,是群体间关系网络搭建的桥梁,其信息效应的发挥有利于促进特定群体内部的信息传递和资源共享 [15] ,缓解群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 [16] ,为股权质押的利益相关者提供准确判断质押标的物内在价值的增量信息,避免被股价泡沫所迷惑,降低未来泡沫破裂所带来的股价崩盘的可能性。值得注意的是,审计师独立性遭受破坏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从利益捆绑的角度来看,与非共享审计师相比,共享审计师面临的可能是共享审计群体业务关系的整体断裂。出于经济利益获取的考虑,共享审计师可能会放任审计客户的信息操纵,从而加剧股价崩盘风险。
股权质押所引发的股价崩盘风险是我国资本市场需要及时防范化解的重要风险点,那么在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情况下,当质权人与标的物公司聘请同一审计师时,是否能通过共享审计师的信息效应和监督效应的发挥在事前降低股价泡沫、在事中增强会计信息透明度来降低股价崩盘风险,还是共享审计师会参与质权人和出质人的信息操纵合谋而加剧股价崩盘风险,值得进一步探索。基于此,本文以2007—2022年沪深A股发生过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探究质权人与标的物公司聘用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物公司股价崩盘风险产生的影响,以及共享审计师声誉对二者关系的调节作用,并且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机制检验以及从质权人、出质人、标的物公司的角度进行了异质性分析。
本文的边际贡献在于:(1)拓宽了共享审计师的研究视角。已有研究关于共享审计师群体的划分主要集中在供应商和客户的供应链领域 [12,17] 、收购方和被收购方的并购领域 [14,18] ,鲜有文献涉及股权质押领域。然而,本文聚焦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利益相关群体,从股权质押设立以前及以后来探究当质权人与标的物公司聘请同一审计师时,共享审计师对标的物公司股价崩盘风险产生的影响以及其中的作用机制,有利于将股权质押行为纳入事前防范、事中监管、事后警示的动态风险化解框架中,对我国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2)对股价崩盘风险的相关文献进行了有益补充。以往关于外部审计对股价崩盘风险产生影响的文献,大多聚焦于审计师与审计客户的一对一关系,从审计监督治理职能的角度来研究审计师对股价崩盘风险的防范和监管作用 [19-20] 。然而,本文以质权人与标的物公司共享审计师为切入点,对审计师与审计客户的一对多关系进行研究,在共享审计师发挥信息效应和监督效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发现了股权质押领域的共享审计师能显著降低股价泡沫程度和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 [12,14,18] ,从而推动股价崩盘风险降低;(3)以往关于股权质押和股价崩盘风险的研究虽然将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与股价崩盘风险纳入同一研究框架,并且都以信息不对称理论为论述基点,但主要是研究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股价崩盘风险产生的影响,异质性分析的维度也较为单一 [3-5,21] 。然而,本文聚焦于审计师这个重要的公司外部治理机制在降低信息不对称方面的作用,从质权人、出质人、标的物公司的不同特征来探究不同情境下共享审计师影响股价崩盘风险的异质性效果,为有效化解防范股权质押所带来的风险提供了一定的经验参考。
在股权质押设立以前,质押股权的价值评定越高,质押率就越低,控股股东控制权转移的风险也就越小,并且还能以数量有限的质押股票获得较多的质押资金来套现。因此,出于控制权私利攫取动机,控股股东可能会对自身履约状况以及标的物公司经营状况进行美化,甚至虚假陈述来刻意抬高股价,进而产生大量股价泡沫,等到股价居于较高位时再进行质押 [9] 。同时,我国资本市场以个人投资者居多,由于个人投资者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分析能力,常常是非理性的,追涨杀跌屡见不鲜 [8] ,而控股股东在质押设立以前刻意抬高股价的行为会误导投资者争相购买,导致股价再次虚高,又滋生大量股价泡沫,而股价泡沫不断膨胀,推动股票价格不断远离其内在价值 [11] 。然而,价格总是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并且一般波动的距离不会离价值太远,即使某几次波动使得价格远高于价值,但价格最终也会回落到价值附近。因此,在股价泡沫越吹越大的过程中,越发偏离内在价值的股票价格会在股价泡沫破碎的瞬间回落到价值附近,股价崩盘风险随之攀升 [7] 。作为出质人的控股股东是标的物公司最为核心的内部利益相关者,对标的物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具有详细了解,属于信息优势方,而作为质权人的金融机构是标的物公司的外部利益相关者,属于信息劣势方,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而共享审计师作为一种非正式的信息传递渠道,具有信息效应 [14] 。当质权人与标的物公司共享审计师时,审计师在收集审计证据过程中,不但需要审查大量书面资料,能知悉包括公司当前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等在内的可靠信息 [22] ,还需要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进行频繁联系,有各种可能有意或无意地将从其他渠道难以获得的其他客户的隐匿信息传递给被审计单位 [23] ,进而降低质权人与出质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有利于质权人获悉标的物公司在公司价值方面的可靠信息,而质押股权价值的评定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公司价值的高低,共享审计师的信息传递效应为质权人对作为质押物的股权进行合理价值评估提供了有效的判断依据。同时,共享审计师不但对标的物公司的信息环境尤为熟悉,还知悉了大量标的物公司未公开披露的私有信息,能够对公司价值进行较为准确的评估 [14] ,为质权人评定质押股权内在价值提供可靠参考。另外,质权人大多是以证券公司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并且我国机构投资者存在明显的羊群效应和信息共享 [24] ,如果股票市场价格远高于评定的内在价值,说明未来价格回落至价值附近的可能性极大,包括质权人在内的机构投资者会根据这个负面信息形成未来股价下跌的一致性悲观预期,而为了及时规避损失,将采取一致性抛售行为 [6] ,继而又会加剧大量个人投资者非理性猜测和恐慌,最终“用脚投票” [4] ,从而倒逼控股股东减少在股权质押设立以前刻意抬高标的物公司股价的行为,股价泡沫也随之变小,使得股价崩盘风险降低。
在股权质押设立以后,股权质押合同中规定的预警线和平仓线就像时刻悬在作为出质人的控股股东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为了避免股价下降触及预警线和平仓线所带来的控制权转移风险,控股股东会通过操纵标的物公司的负面信息来稳定股价 [11] ,使得标的物公司的会计信息透明度降低。此外,股权质押带来的两权分离使得控股股东掏空标的物公司带来的私利远远高于掏空成本,加剧了其私利侵占行为 [25] ,而为了掩盖自身不良行为以实现逐步掏空,控股股东常常会利用自身话语权优势地位对标的物公司进行盈余操纵,进一步加大了标的物公司会计信息不透明程度 [26] 。然而,公司对负面消息的容纳程度是有限度的,会计信息不透明程度很难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一旦负面消息的积累量冲破公司可容纳的阈值,负面消息爆炸式集中释放到市场中,引发市场恐慌,投资者纷纷“用脚投票”,导致股价崩盘风险骤增 [3,8] 。根据审计需求理论,外部审计作为监督机制,具有改善会计信息质量、提升会计信息透明度的作用 [27] ,而审计监督效应的有效发挥不仅取决于审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及经验积累,还需要收集被审计单位的特定信息 [12] 。当质权人与标的物公司共享审计师时,该审计师通过审查质权人提供的业务资料能掌握更多股权质押的交易细节和资金往来情况,促使其获得更多额外的关于标的物公司的特定信息,从而提高审计师职业判断的精准度,对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8] ,有利于标的物公司会计信息透明度的增强。同时,共享审计师可以通过对分别来源于质权人和标的物公司的同一信息进行对比来提高私有信息的可验证性,使得控股股东操纵负面消息的行为被审计师发现的概率大大增加,有利于审计师监督效应的有效发挥,从而提升标的物公司会计信息透明度 [13] 。当标的物公司会计信息透明度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潜在风险的有效认知程度也会随之提高,极大降低了控股股东操纵负面消息来隐瞒公司真实经营状况而使大量负面消息积累到一定程度突然爆出而引发股价崩盘风险骤增的可能性 [3,8] 。
值得注意的是,质权人的利益与标的物公司的股价密切相关,一旦股价崩盘引发质押股权爆仓,质权人就是受平仓事件影响最为直接的利益相关主体。无论质权人是否选择强行平仓,一旦股价因崩盘而跌破平仓线,质权人面临的资产减值概率和严重程度骤增,甚至会增加其陷入财务困境的可能性,严重损害质权人的利益 [6] 。因此,出于自身利益的维护,质权人可能会与作为出质人的控股股东进行合谋,帮助标的物公司操纵负面消息来维持股价的稳定 [2] 。然而,鉴于共享审计师强有力的监督效应的发挥,为了降低合谋行为被发现的可能性,质权人和出质人有拉拢共享审计师一起进行合谋的强烈动机。同时,与不存在共享审计师的情况相比,共享审计师受到质权人和出质人两方客户关系的捆绑,出于经济利益获取的考虑,很可能会参与合谋。合谋之下的会计信息操纵行为加大了共享审计师得出非公允审计结论的可能性,导致标的物公司会计信息不透明程度增大,负面消息不断在标的物公司内部积累,越发接近可容纳的阈值,股价崩盘风险随之增大 [3,8] 。
综上所述,本文提出如下竞争性假设。
H1a 质权人与标的物公司共享审计师会显著降低标的物公司的股价崩盘风险。
H1b 质权人与标的物公司共享审计师会显著提高标的物公司的股价崩盘风险。
首先,审计师声誉越高,表明其执业能力越强,不但拥有卓越的专业胜任能力,而且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显著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 [29] 。在股权质押业务中,作为出质人的控股股东为了避免控制权转移风险对自身利益的损害,常常操纵负面消息来维持股价的稳定,不仅未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还对标的物公司会计信息透明度产生了消极影响,导致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骤增,从而推动股价崩盘风险攀升 [8] 。此外,质权人为了避免股价崩盘对自身债权利益造成的损失,可能会与出质人合谋,对标的物公司的负面信息进行隐匿和粉饰,加深公司与外界的信息屏障,放任负面信息的积累,使得股价崩盘风险愈演愈烈。然而,当共享审计师具有高声誉时,其卓越的专业胜任能力更容易发现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信息盲点 [14] ,尤其是会计信息披露操纵行为 [29] ,并且高声誉审计师的执业经验较为丰富,对被审计单位隐匿和粉饰负面信息的手段更为了解,从而更容易发现质权人和出质人的合谋行为,严格督促标的物公司进行审计整改,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避免负面消息日积月累而逼近阈值,股价崩盘风险得以降低。
其次,与低声誉审计师相比,高声誉审计师一旦出具低质量的审计报告,不但要面对投资者的损害索赔而支付巨额的经济赔偿,其声誉也会遭到严重损害,产生大量的声誉减损成本 [30] 。因此,高声誉审计师不愿与被审计单位合谋而丧失更多的准租金,在保持独立性方面更加坚定。同时,与高声誉审计师相比,低声誉审计师的客户资源比较稀缺,往往通过低价或妥协来维持客户关系。因此,低声誉审计师更容易与被审计单位合谋,配合其粉饰报表的行为 [31] 。当质权人与标的物公司共享审计师时,出于审计师同步隐匿或粉饰负面信息的便利以及难以被其揭露的考虑,质权人和出质人可能会拉拢审计师一起进行合谋,以降低股价崩盘带来的控制权转移风险和债权利益受损,而高声誉审计师对于自身独立性的重视使得其参与合谋的可能性大大降低,标的物公司会计信息透明度得以保障,有利于股价崩盘风险的降低。此外,与低声誉审计师相比,高声誉审计师往往能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管理情况做出更为准确的职业判断,出具的审计意见公允且客观,并且其审计意见也为投资者的决策提供了信息增量,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投资者突然“用脚投票”而引起市场恐慌的行为,从而提前预防股价崩盘的发生。
综上所述,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2 共享审计师的声誉越高,对标的物公司股价崩盘风险的抑制作用越明显。
本文选取了2007—2022年沪深A股发生过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上市公司为初始研究样本,并且所有数据均来自CSMAR数据库。在初始研究样本的基础上,参考已有文献的做法,对样本进行如下筛选:(1)剔除ST类样本;(2)剔除金融行业样本;(3)剔除关键数据缺失的样本,比如无法确定对质权人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经过以上的处理,最终得到了12 055个观测值。同时,为了消除异常值的影响,本文对所有相关连续变量都进行了上下1%的Winsorize处理。
1.共享审计师
本文借鉴杨清香等(2015) [12] 的研究,当作为质权人的金融机构与作为出质人的控股股东所控股的标的物公司在同一年度聘用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报审计时,视为共享审计师,记为 Shareaud ,取值为1,否则为0。
2.股价崩盘风险
本文借鉴夏常源和贾凡胜(2019) [4] 、苏治等(2023) [5] 的研究,采用股票负收益偏态系数来衡量股价崩盘风险,记为 Ncskew ,值越大,股价崩盘风险越大。
3.审计师声誉
本文借鉴蔡春和鲍瑞雪(2022) [14] 的研究,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百家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当会计师事务所在当年排名前八时,视为高声誉审计师,记为 Big 8,取值为1,否则为0。
4.控制变量
本文借鉴谢德仁等(2016) [21] 、夏常源和贾凡胜(2019) [4] 、苏治等(2023) [5] 的研究,选取资产负债率、股票换手率、股票收益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年龄、亏损、成长性、股权制衡度、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盈利性、独立董事、两职合一为控制变量。此外,还控制了行业固定效应和年度固定效应。具体变量符号和定义见表1。
表1 变量定义
为了检验共享审计师与股价崩盘风险之间的关系,本文构建了基准回归模型式(1)。
Ncskew i , t +1 = α 0 + α 1 Shareaud i , t +∑ Controls +Σ Year +Σ Industry + ε i , t
(1)
表2为本文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Ncskew 的最大值为5.08,最小值为-4.43,标准差为0.76,表明样本公司的股价崩盘风险存在较大差异,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背景下,研究其影响因素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Shareaud 的均值为0.05,表明样本中仅有5%的公司存在共享审计师的情况;其余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与已有文献基本一致,此处不再赘述。除此之外,各个变量的VIF最大值为3.38,远小于10,表明变量之间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
表2 描述性统计结果
表3列示了共享审计师、审计师声誉与股价崩盘风险的单变量检验结果,从平均值和中位数的对比中可以看出,在Part A中,虽然T检验和秩和检验均未显著,但 Shareaud =0时的平均值和中位数均高于 Shareaud =1时,初步验证了假设H1a;在PartB中, Shareaud × Big 8=0时的平均值和中位数均高于 Shareaud × Big 8=1时,并且T检验和秩和检验的结果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初步验证了假设H2。
表3 单变量检验结果
注:***、**、*表示在1%、5%、10%的水平上显著。
表4列示了共享审计师及其声誉与股价崩盘风险之间关系的检验结果。在列(1)中, Shareaud 的回归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表明质权人与控股股东所控股的标的物公司共享审计师能显著降低标的物公司的股价崩盘风险,证实了假设H1a;在列(2)(3)中,当共享审计师具有高声誉时, Shareaud 的回归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而当共享审计师不具有高声誉时, Shareaud 的回归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共享审计师的声誉越高,其执业能力越强,并且具有较高的独立性,对股价崩盘风险的抑制作用更大,但低声誉的共享审计师为了维护客户资源而倾向于与审计客户合谋,加剧了股价崩盘风险,证实了假设H2。
表4 基准回归结果
注:***、**、*分别表示在1%、5%、10%水平上显著;括号内为t值。下同。
1.改变变量衡量方式
第一,改变因变量衡量方式。本文借鉴苏治等(2023) [5] 的研究,采用股票收益率上下波动的比率来衡量股价崩盘风险,记为 Duvol , Duvol 的值越大,股价崩盘风险越高。第二,改变调节变量衡量方式。本文借鉴蔡春和鲍瑞雪(2022) [14] 、徐会超等(2019) [31] 的研究,当会计师事务所在当年排名前十时,视为高声誉审计师,记为 Big 10,取值为1,否则为0;当会计师事务所在当年排名前六时,视为高声誉审计师,记为 Big 6,取值为1,否则为0。将上述变量分别带入式(1)中进行回归,具体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在改变变量衡量方式之后,回归结果仍与前文一致。
表5 稳健性检验Ⅰ:改变变量衡量方式
2.采用交乘项回归
本文采用 Shareaud 和 Big 8的交乘项表示高声誉的共享审计师,并与 Big 8一起代入回归模型式(1)中进行回归,具体回归结果如表6的列(1)所示, Shareaud × Big 8的回归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表明共享审计师的声誉越高,对公司股价崩盘风险的抑制作用越明显,假设H2仍得到证实。
表6 稳健性检验Ⅱ:交乘项、改变样本区间、增加控制变量
3.改变样本区间
外部金融环境的恶化会导致股票市场信号失灵,加剧股价崩盘风险,尤其是2008年金融危机导致全球股价大幅度下跌,引发市场恐慌,投资者纷纷抛售股票,还有2015年中国股灾导致股票市场多次出现千股跌停、上证指数出现断崖式下跌,沪深两市市值大幅缩水。因此,本文删除2007年、2008年、2009年、2015年的样本数据,重新进行回归,以排除外部金融环境对股价崩盘风险产生的消极影响对本文研究结论的干扰。具体回归结果如表6的列(2)所示,在改变样本区间之后,回归结果仍与前文一致。
4.增加控制变量
相比于连续审计业务,首次承接的审计业务存在较大的信息不对称性,可能会影响审计师监督鉴证职能的发挥,并且变更审计师可能意味着新任审计师对审计客户信息操纵行为的默许,助长了隐瞒并推迟披露负面消息的行为,从而加剧股价崩盘风险 [20] 。此外,由于股价崩盘风险同行传染效应的存在,公司所在行业的发展状况、整体财务风险等行业特性因素也会对公司的股价崩盘风险产生影响 [6] 。因此,本文在原有控制变量的基础上增加审计师是否变更( Change )、行业可持续增长率( SGR _ ind )、行业资本保值增值率( CPR _ ind )、行业财务杠杆( FI _ ind )、行业营业总收入增长率( Growth _ ind ),并且带入式(1)中重新进行回归。具体回归结果如表6的列(3)所示,在增加控制变量之后,回归结果仍与前文一致。
5.样本自选择问题
由于某些质权方是未上市的金融机构,并未公开披露自身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只能作为样本缺失值删除,这可能导致共享审计师的出现并不是随机的,而是样本自选择的结果。因此,本文借鉴郑倩雯和朱磊(2021) [16] 、蔡春和鲍瑞雪(2022) [14] 的研究,运用Heckman两阶段模型进行回归,在第一阶段回归中,除式(1)的所有控制变量外,还增加了审计师是否来自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 Big 4)和共享审计师的双方是否在同一地区( Place )作为选择共享审计师的影响因素,进行Probit回归,计算出逆米尔斯比率( Imr );在第二阶段中,将第一阶段估计得出的逆米尔斯比率( Imr )作为控制变量带入式(1)中进行回归。具体回归结果如表7所示,在列(1)中, Big 4和 Place 的回归系数均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预测变量选取有效;在列(2)中,加入 Imr 后, Shareaud 的回归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负。除此之外,本文借鉴谢德仁等(2016) [21] 的研究,采用倾向性得分匹配法,按照控制变量进行一对一不放回的近邻匹配,将匹配后的样本用式(1)进行回归。具体回归结果如表7中的列(3)所示, Shareaud 的回归系数在10%的水平上显著为负。以上回归结果均说明在控制样本自选择问题之后,假设H1a仍得到证实。
表7 内生性问题
续表7
6.遗漏变量问题
我国资本市场的管理制度、地方经济的发展水平、投资者的投资偏好等因素都可能对股价崩盘风险产生影响,导致可能存在遗漏变量对本文研究结论产生干扰。因此,本文采用年度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总数(单位:万所)作为共享审计师的工具变量( Shareaud _ IV ),主要原因是全国会计师事务所越多,可能越会增加审计业务的供给数量,使得审计业务的承接更为分散,进而影响审计师发生共享的概率,但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数量的多寡并不直接影响企业下一年度的股价崩盘风险,并且该工具变量通过了不可识别检验(Kleibergen-Paap rk LM统计量)和弱工具变量检验(Cragg-Donald Wald F统计量)。运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2SLS)进行回归。具体回归结果如表7所示,在列(4)中, Shareaud _ IV 的回归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工具变量选取有效;在列(5)中, Shareaud 的回归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除此之外,本文采用安慰剂检验,对 Shareaud 随机赋值1 000次, Shareaud 回归系数的t值的频数分布直方图如图1所示,t值大多分布在[-1,1]的区间内,未达到最低的显著性水平。以上结果均排除了遗漏变量对本文研究结论的干扰,假设H1a仍得到证实。
图1 安慰剂检验
从股价泡沫的角度来说,在股权质押设立以前,出于控制权私利攫取动机,控股股东可能会刻意抬高股价,从而产生大量股价泡沫,等到股价居于较高位时再进行质押 [9] ,而当股票价格远高于其内在价值时,未来价格突然回落至价值附近的可能性极大,股价崩盘风险也随之攀升 [11] 。共享审计师作为一种非正式的信息传播渠道,不但能将执业过程中知悉的标的物公司未公开披露的私有信息传递给质权人,为质权人评定质押股权价值提供可靠的增量信息,而且熟悉标的物公司的信息环境,能对公司价值进行较为准确的评估 [14] ,有利于质权人依据标的物公司准确的公司价值合理评定质押股权的内在价值。同时,质权人大多是以证券公司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存在明显的羊群效应和信息共享 [6,24] ,一旦股票市场价格远高于质权人评定的内在价值,包括质权人在内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会根据这个负面信息形成未来股价下跌的一致性悲观预期,采取一致性抛售的“羊群行为”来及时止损 [6] ,继而又会加剧大量个人投资者非理性猜测和恐慌,最终“用脚投票” [4] ,从而倒逼控股股东减少在股权质押设立以前刻意抬高标的物公司股价的行为,降低股价泡沫滋生的可能性,股价崩盘风险也随之降低。
从会计信息透明度的角度来说,在股权质押设立以后,股权质押合同中规定的预警线和平仓线时刻提醒着控股股东控制权转移风险的存在,为了维持股价稳定来规避控制权转移风险,控股股东有强烈的负面消息操纵动机,导致标的物公司会计信息透明度降低,而股价崩盘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就在于会计信息不透明 [8] 。当质权人与标的物公司共享审计师时,该共享审计师通过审查质权人提供的业务资料能掌握更多股权质押的交易细节和资金往来情况,促使其获得更多额外的关于标的物公司的特定信息,有利于其做出更为准确的职业判断,会计信息质量在强有力的审计监督下得以提高,标的物公司会计信息透明度也随之增强 [28] 。同时,共享审计师在执业过程中,通过对比分别来源于质权人和标的物公司的同一信息能提高私有信息的可验证性,极大提高标的物公司的会计信息透明度 [13] 。因此,标的物公司的会计信息透明度越高,控股股东捂盘坏消息的行为空间被压缩的可能性也越大,使得股价崩盘风险降低 [8] 。
基于此,本文借鉴王艳艳和陈汉文(2006) [29] 、贾丽娜等(2015) [32] 的研究,采用剩余收益模型来计算股价泡沫程度,记为 Bubble ,该值越大,表明股票价格高于其内在价值,股价被高估,股价泡沫程度越高;采用修正的Jones模型来计算会计信息透明度,记为 Tran ,该值越大,表明会计信息透明度越低。同时,本文借鉴江艇(2022) [33] 的研究,构建中介效应模型,从股价泡沫程度、会计信息透明度的角度来检验共享审计师对股价崩盘风险的作用机制,其中,第一步模型同上文模型式(1)保持一致,第二步模型如式(2)。
MV i , t = Ψ 0 + Ψ 1 Shareaud i , t +∑ Controls +Σ Year +Σ Industry + λ i , t
(2)
其中, MV 为中介变量,代表股价泡沫程度( Bubble )和会计信息透明度( Tran )。
式(1)的回归结果已在表4的列(1)中列示,在此不再赘述。式(2)的回归结果如表8所示, Shareaud 的回归系数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说明共享审计师能显著降低股价泡沫程度和会计信息不透明程度,股价泡沫和会计信息透明度在共享审计师与股价崩盘风险的关系中起到中介作用。
表8 机制检验结果
1.质权人
(1)质权人性质。商业银行主要业务范围是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而股权质押本身就是一种借贷行为,是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之一,因而与非商业银行相比,商业银行在股权质押方面具有较强的贷款风险管理能力,不但会对出质人和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严密监督,还会对标的物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提出更高要求,从而有利于约束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下的信息披露操纵行为,提升标的物公司的会计信息透明度,使得股价崩盘风险降低 [5] 。因此,当非商业银行作为质权人时,其贷款管理经验没有商业银行丰富,对出质人、标的物公司以及贷款资金去向的监督能力较弱,更加需要共享审计师有效监督效应的发挥来从改善会计信息透明度的角度降低股价崩盘风险。
(2)明星分析师。明星分析师突出的行业专长赋予其较强的信息鉴别能力,能有效识别公司负面信息披露操纵行为,降低股价噪音 [34] ,从而遏制股价泡沫的滋生,降低股价崩盘风险。同时,明星分析师的市场影响力广泛,容易引起资本市场各方的关注,在光环作用下,具有突出的监督效应,甚至可能会强于审计师的监督能力 [35] ,因而一旦信息披露操纵行为被明星分析师所揭露,可能会引起大量投资者“用脚投票”,进而倒逼标的物公司主动提升会计信息透明度,股价崩盘风险也随之降低。此外,明星分析师注重对自身声誉的维护,与公司合谋来进行信息披露操纵的可能性较低 [36] ,有利于从信息披露操纵的源头来降低股价崩盘风险。因此,在降低股价崩盘风险方面,质权人所拥有的明星分析师与共享审计师之间可能具有替代效应。
为了验证上述猜想,本文借鉴苏治等(2023) [5] 、何德旭和夏范社(2024) [36] 的研究,将质权人划分为商业银行和非商业银行两组;将质权人所拥有的明星分析师数量根据年度-行业中位数分为高、低两组,分别带入式(1)中进行回归。具体回归结果如表9所示, Shareaud 的回归系数仅在非商业银行组和明星分析师数量少的组中显著为负,说明质权人性质和拥有的明星分析师数量会影响共享审计师与股价崩盘风险之间的关系。
表9 异质性分析Ⅰ:质权人
续表9
2.出质人
(1)质押比例。质押比例越高,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剩余未质押的股权用于进一步追加担保的数量就越少,使得控制权转移风险随着质押比例的提高而增大 [1] 。因此,在高质押比例的情况下,控股股东为了保护自身的控制权,可能会采取更多负面信息操纵手段来维持股价,导致标的物公司会计信息不透明程度更大,股价崩盘风险随之骤增。同时,为了降低质押比例来加厚控制权转移的保护屏障,控股股东可能在股权质押之前就刻意大幅度抬升股价来提高质押价格,导致股价泡沫大量滋生,股价崩盘风险骤增。因此,质押比例越高,共享审计师通过降低股价泡沫和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来抑制股价崩盘风险的效果越显著。
(2)质押资金投向。首先,私用型质押的资金使用方主要是控股股东的非上市产业,其运营情况以及出质人的偿债能力未向投资者充分公开披露,使得会计信息透明度较低,推动股价崩盘风险攀升,而公用型质押的资金使用方是上市公司,其信息披露制度比较健全,并且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必须及时向投资者披露财务报表、重大经营事项以及资金使用方的生产经营动态和出质人的流动性信息,会计信息透明度较高 [5,37] ,股价崩盘风险自然更小。其次,虽然还款资金的主要来源都是资金使用方的现金流,但与上市公司相比,非上市公司在资产质量和筹资能力方面较弱,因股价下跌而追加保证金或提前赎回质押物的压力更大,因而与公用型股权质押相比,私用型股权质押下的控股股东操纵负面信息来稳定股价的意愿更强烈,使得负面消息积累更多,更容易引发股价崩盘风险 [5] 。因此,与公用型股权质押相比,私用型股权质押带来的股价崩盘风险较大,共享审计师发挥作用的空间更大。
(3)质押股权性质。从流动性的角度来说,被质押的股票流动性越高,质权人在平仓时通过直接出售股份来保障自身债权的可能性越大,而限售股的处置存在时间限制,质权人可能无法在出质人违约的当下就直接在二级市场上出售,加大了处置难度,并且限售股解禁后会使流通股的数量变多,稀释股权价值,很可能导致质权人利益受损 [38] 。因此,为了保障债权不受损,质权人更愿意接受以流通股为标的物的股权质押业务,使得以限售股质押的可能性较小,由此引发的股价崩盘风险也更低。从负面信息操纵的角度来说,限售股受到相关政策的约束,不能在二级市场上自由流通,因而不以市场价值评定其价值,并且也不因股价下跌而存在平仓风险,极大缓解了控股股东控制权转移的压力,负面信息操纵的动机也随之降低 [4] ,股价崩盘风险自然较小。因此,与非限售股质押相比,限售股质押带来的股价崩盘风险较小,共享审计师发挥作用的空间有限。
为了验证上述猜想,本文借鉴夏常源和贾凡胜(2019) [4] 、张庆君等(2021) [39] 、苏治等(2023) [5] 的研究,采用控股股东质押股份数量占标的物公司总股份的比例来衡量质押比例,并且根据年度-行业中位数分为高、低两组;将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后的资金投向分为私用型质押和公用型质押两组;将被质押的股权分为限售股和非限售股两组,分别带入式(1)中进行回归。具体回归结果如表10所示, Shareaud 的回归系数仅在质押比例高的组、质押资金投向为私用型的组、质押股权性质为非限售股的组中显著为负,说明质押比例、质押资金投向、质押股权性质会影响共享审计师与股价崩盘风险之间的关系。
表10 异质性分析Ⅱ:出质人
3.标的物公司
(1)内部控制。内部控制作为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行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保障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公司的内部控制越好,越能有效抑制公司内部利益相关者的机会主义行为,不但能有效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还能将更多公司的特质性信息融入股价中,减少股价泡沫的滋生,降低股价崩盘风险 [40] 。同时,外部审计作为公司外部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监督效应方面与内部控制之间存在相互替代的关系 [41] 。因此,当标的物公司的内部控制越差时,共享审计师在抑制股价崩盘风险方面的作用就越明显。
(2)产权性质。在资金获取方面,由于政府“父爱效应”的存在,与非国有企业相比,国有企业容易以较低的成本获得资金支持,并且融资渠道多,股权质押并不是其获取资金的主要方式,因而国有企业的控股股东进行股权质押的可能性较小或质押比例较低。在制度安排方面,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与非国有企业相比,被质押的国有股权不能直接进行强制平仓,往往采用非市场化的手段解决,并且政府对国有股权质押的监管更加严格,限制条件较多,因而质押后追加担保和按时还款的资金压力较小,控制权转移的风险较低,通过负面信息操纵来稳定股价的动机和机会被削弱,股价崩盘风险自然更低 [21] 。因此,与非国有企业相比,国有企业控股股东进行股权质押带来的股价崩盘风险较小,共享审计师发挥作用的空间有限。
(3)审计委员会勤勉度。公司治理结构中,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的编制具有监督职能,其履职情况会直接影响到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审计委员会越勤勉,越会主动加强对公司会计信息的了解及甄别,尽可能地努力发挥监督治理作用,促进会计信息透明度的提高 [42] ,进而从改善会计信息透明度的角度来实现股价崩盘风险的降低。此外,对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提供意见和建议也是审计委员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审计委员会勤勉度体现其对本职工作的尽责程度,越勤勉,越会注重对影响外部审计独立性因素的检查 [43] ,使得质权人及出质人拉拢共享审计师合谋操纵信息披露的可能性被大大降低,有利于共享审计师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来降低股价崩盘风险。
为了验证上述猜想,本文借鉴Abbott和Parker(2000) [43] 、谢德仁等(2016) [21] 、郝东洋等(2020) [40] 的研究,采用迪博数据库中的内部控制指数来衡量标的物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并且根据年度-行业中位数分为高、低两组;将标的物公司按产权性质分为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两组;采用报告期内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的次数来衡量标的物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勤勉度,并且根据年度-行业中位数分为高、低两组,分别带入式(1)中进行回归。回归结果 (2) 篇幅所限,留存备索。 显示, Shareaud 的回归系数仅在内部控制差的组、非国有企业的组、审计委员会勤勉度高的组中显著为负,说明标的物公司内部控制、产权性质、审计委员会勤勉度会影响共享审计师与股价崩盘风险之间的关系。
本文以2007—2022年沪深A股发生过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探究质权人与标的物公司聘用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物公司股价崩盘风险产生的影响,以及共享审计师声誉对二者关系的调节作用,并且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机制检验以及从质权人、出质人、标的物公司的角度进行了异质性分析。研究结果表明:(1)共享审计师会显著降低标的物公司的股价崩盘风险,并且共享审计师的声誉越高,对标的物公司股价崩盘风险的抑制作用越明显;(2)标的物公司的股价泡沫程度的降低和会计信息透明程度的提高是其中的作用机制;(3)从质权人的角度来说,当质权人为非商业银行、拥有数量较少的明星分析师时,共享审计师对标的物公司股价崩盘风险的抑制作用较强;(4)从出质人的角度来说,当质押比例较高、质押资金投向为私用型、质押股权为非限售股时,共享审计师对标的物公司股价崩盘风险的抑制作用较强;(5)从标的物公司的角度来说,当标的物公司内部控制较差、为非国有企业、审计委员会勤勉度高时,共享审计师对标的物公司股价崩盘风险的抑制作用较强。
从理论意义上来说,本文拓宽了共享审计师在控股股东股权质押领域的研究维度,为更好化解股权质押所引发的股价崩盘风险问题提供了一定的经验参考。从实践意义上来说:(1)标的物公司应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尤其注意防范股权质押下的控股股东干预信息披露来谋取私利的机会主义行为,从信息操纵的源头来遏制股价崩盘风险。同时,对股权质押可能带来的股价崩盘风险保持事前警觉,可以通过限制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比例的上限、要求控股股东明确私用型股权质押资金的具体去向、合理设定限售股与非限售股的质押比例等手段来提前化解潜在风险;(2)质权人应该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股权质押风险控制工作。在承接股权质押业务之前,对出质人以及标的物公司进行详细的尽职调查,保障股权质押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股权质押期间,建立股权质押业务动态风险监测机制,持续追踪出质人的偿债能力、股权变动等情况,尤其当质权人为证券公司时,可以充分利用旗下的明星分析师跟踪来加强监管,并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选择与标的物公司聘请同一审计师,充分发挥共享审计师在股价崩盘风险方面的抑制作用;在股权质押之后,根据出质人的表现来建立股权质押业务的“黑白名单”,形成资金借贷的良性循环;(3)审计师应该做好资本市场的看门人,时刻谨记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并且会计师事务所不但要注重对审计师执业能力、行业专长的培养,还要注意审计师职业道德的宣教,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同时,针对像股权质押这样高审计风险业务,可以在相关利益群体之间建立起共享审计师制度,充分发挥共享审计师所具有的信息效应和监督效应,将股权质押行为纳入事前防范、事中监管、事后警示的动态风险化解框架中,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当然,本文的研究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由于共享审计师在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情景下所发挥的信息效应和监督效应很难直接量化为具体的变量指标,只能通过降低股价泡沫程度和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来间接体现。因此,未来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共享审计师信息效应和监督效应的直接衡量指标,以增强研究结果的说服力。除此之外,本文主要以标的物公司为落脚点,研究质权人与标的物公司共享审计师对标的物公司股价崩盘风险产生的影响,而共享审计师作为质权人与标的物公司之间的枢纽,不仅仅会对其中一方的标的物公司产生影响,因而未来可以研究共享审计师对质权人风险管控、业务运营等方面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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