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作为市民出行的重要出行工具,给群众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但质量不过关的电动自行车却存在着交通、消防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为进一步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隐患,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惠安县市场监管局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
全面摸底排查,强化源头管理
强化巡查力度,对全县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门店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维修单位情况,建立日常监管台账并动态更新,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对全县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经营户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证照齐全,是否认真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等制度,是否存在销售非法改装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以来共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及维修经营单位共计300余家次,督促整改35家次。
落实监督抽查,守护消费安全
惠安县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将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等产品列入2024年度县级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从源头上防范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全年共开展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11批次,其中电动自行车3批次,乘员头盔5批次,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3批次,针对不合格批次的产品严格立案查处。
强化执法检查,严惩违法行为
惠安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部分销售门店存在的躲避执法检查、短时间摆放顾客要求改装加装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行为,集中执法力量,加大执法检查频率和次数,对销售门店开展突击检查。同时,积极联合县消防、公安、住建、城管等多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夜查行动,重拳打击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等违法违规行为。行动以来,累计立案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配件产品违法案件35起,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91辆、乘员头盔30个,处罚没款14万余元。
多维宣传教育,凝聚共治合力
惠安县市场监管局将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行为纳入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整治重点,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并通过县局微信公众号曝光典型案例,线上及时发布解读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的新规定新标准,促进社会公众牢固树立安全消费意识。邀请省质检院专家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进行新规及新标培训,结合日常检查积极向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维修单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经营者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明确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凝聚社会共治合力,共同维护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