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是人们工作生活必不可少的证件
大家都希望身份证到期、丢失以后能够迅速换补领
而且越快越好、越方便越好!
根据公安部部署,2016年7月1日起,江苏省13个省辖市公安机关全面启动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业务。异地受理工作按照“异地受理、原籍审核签发、异地制作发放”的流程开展。
2016年我市共受办理异地身份证证件5万余张
2016年,无锡市公安局各市(县)局、分局建成14个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点,受理对象范围逐步扩大至全国各省、市、自治区
制发无锡本地身份证证件39.1万余张、临时身份证5.8万余张
为5334名因乘飞机、参加考试、结婚登记、住院取款等原因急需用证的群众建立临时身份证制发“绿色通道”。
在江苏省内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市户籍人员,需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的,持居住地市级公安机关签发、签注的居住证、近期一寸相片一张,到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
申请人居住证丢失或未办理居住证的,凭居住地公安机关居住信息登记,以及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大中专院校在校证明)办理。
申请换领的,应交验原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人员,由其监护人陪同代为办理。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流程
全市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点名单
对于全国人口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与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信息不一致,或者全国人口信息系统中无申请人历史相片,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并且无法通过核验指纹信息确认身份,以及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将不予异地受理。通过审核的,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申请人交纳工本费每证20元,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完成申请手续。
受理信息将通过全国系统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由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审核签发。因申请人信息差错、身份无法核实等审核未通过不予签发的,异地受理点将告知申请人,并退回工本费,申请人需回原籍或向原公安机关咨询办理。
根据公安部规定,因丢失、被盗或忘记携带居民身份证急需登机、乘火车、住旅馆的人员,可向机场、火车站派出所和旅馆辖区派出所申请查询全国人口信息系统核准身份,开具临时身份证明,用于当次乘机、乘火车和入住旅馆。
受理信息经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后,由江苏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完成证件制作,逐级分发至异地受理点。申请人凭领取凭证到异地受理点核验并领取证件。换领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根据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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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清茶
来源:平安无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