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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新闻办召开贵州省全面实行林长制及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

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 公众号  ·  · 2020-12-23 20:40

正文

新闻发布会现场。


贵州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森林覆盖率和林业状况是建设试验区重要指标之一。12月23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贵州省全面实行林长制及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美钧,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富杰,省林业局总工程师张乃春,以及省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处处长孙吉慧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主要内容如下:


《关于全面实行林长制的意见》政策解读


张美钧介绍,“林长制”是指将森林等资源保护与发展的职责落实到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实行党政同责、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分片包保、分级负责的责任制体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创新,更是一项改革探索。

张美钧解读《关于全面实行林长制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构建林业发展新格局和森林管护新机制,为保护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提供制度保障,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今年9月17日,我省印发了《关于全面实行林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出台的背景和重点内容如下:


一、《意见》出台背景及意义


贵州是长江、珠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生态区位极其重要。贵州更是首批3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明确要“健全山林保护制度”。2018年,国家林草局和省人民政府签订的《关于贵州省建设长江经济带林业草原改革试验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提出要加快推进贵州省“林长制”“巡山制”。《中共贵州省委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把“关于实施林长制的意见”列为拟出台的重要文件,《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实行林长制”。今年11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全面实行林长制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继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之后,进一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重大实践探索,也是有效解决我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问题的重要手段。


二、《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目标、组织体系、工作职责、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七部分。具体为:


(一)总体要求。 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森林扩面、林分提质、林业增效、林农增收”为总目标,以“护林、造林、用林、活林”为重点任务,构建林业发展新格局和森林管护新机制,为保护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注重科学利用;创建责任体系,推动全民参与;突出创新领先,深化系统治理;注重民生为先,实现绿色惠民四项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通过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不断增加森林蓄积量和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实现“一筑牢两优化三提升”(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优化林分林种结构、林业空间布局,提升森林火灾等林业灾害防治水平、林业综合效益、林业助推绿色发展能力)的目标,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四)组织体系。 一是总林长、副总林长。设立“双总林长”,由同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立副总林长,由分管林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工作的同级政府负责同志共同担任。二是林长。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行省、市(州)、县(市、区)、乡(镇)、村(社区)五级林长制。三是林长联席会议制度。由本级总林长担任召集人,副总林长担任副召集人,本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作为成员。四是林长制办公室。省、市(州)、县(市、区)设立林长制办公室。省林长制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局,由省林业局局长兼任主任,由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各一名副局(厅)长兼任副主任。


(五)工作职责。 一是林长职责。明确了各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和林长的职责。下级林长对上级林长负责,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二是林长联席会议职责。议定本级行政区域内林长制工作的重大事项,着重推进全省森林资源保护、修复、监管、发展等工作。三是林长制办公室职责。负责本级行政区域内林长制的组织实施,落实同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决定的事项。


(六)重点任务。 重点从抓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推进森林扩面提质增效、建立森林资源监管体系、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四个方面开展工作落实。一是以责任区域为依托,抓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强林业生态红线管控,严格林地用途管制。二是以优化结构为抓手,推进森林扩面提质增效。优化国土空间规划,拓展造林用地空间,加大造林实施力度,不断增加森林资源总量。三是以科学管理为支撑,建设森林资源监管体系。加快建立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确保每块林地都有五级林长和护林员负责管理。四是以林业产业为载体,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进一步开展森林复合经营,以林草、林茶、林药、林菌、林蜂、林禽、林畜、森林产品采集等为主,发展周期短、见效快的绿色富民产业。


(七)保障措施。 从六个方面保障林长制顺利实行。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履行林长制主体责任,抓深入抓具体,确保林长制全面顺利实行。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建立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提升林业治理水平。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制定林业投资优惠政策,创新绿色金融机制,吸纳金融和社会资金,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同级林长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相关职责。五是突出绩效考核。建立林长制绩效考核问责制度,将各级责任主体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严格奖惩。六是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公众的知晓率、认同感和参与度。

参会记者在认真听会。


三、全面实行林长制要做好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总林长、副总林长和林长要切实履行职责,牢牢扛起工作责任,构建起省、市、县、乡和村五级林长体系。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快制定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细化部门职责,明确林长制会议制度成员单位,明晰各个部门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 加强部门之间协调和配合,要落实各级林长制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各项具体目标任务落实。 四是完善工作制度。 制定林长制会议、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有序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 五是加强督查指导。 加大督促考核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贵州省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情况


张富杰介绍我省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情况。


张富杰介绍,今年以来,省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国家储备林项目作为重点任务落实,推动大批项目融资落地,为全省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和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一、国家储备林项目背景


国家储备林是指为了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对优质木材的需要,在自然条件适宜地区,通过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及补植补造等措施,营造和培育的工业原料林、乡土树种、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等多功能森林。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是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理念的生动诠释,是缓解木材供需矛盾、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的重要工程,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我国的木材消耗量近5亿立方米,对外依赖度高达50%以上。按照测算,今年我国的木材需求量将会达到8亿立方米,对外依赖度将超过60%。我国现有人工林地面积9亿多亩,为世界上最大,占世界人工林地面积70%以上,但采伐量并不大,每年都要从俄罗斯、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国家进口大量木材。国际社会对我国大量进口木材提出诸多反对意见,木材安全问题已逐步演变为重大的战略安全问题和国际政治问题。


在此背景下,2014年,唐守正、尹伟伦、沈国舫等8位中科院院士向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的建议,引起中央领导高度重视。2015年,国务院出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2015年、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加强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将国家储备林项目上升到国家战略决策。2018年,国家林草局编制了《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8-2035年)》,提出到2035年,建设国家储备林3亿亩,预计总投资超过4000亿元,涉及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5个森工(林业)集团,分7大区域,20个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省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迎来了难得了历史机遇。


二、贵州国家储备林整体规划情况


贵州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也是国家储备林建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西南适宜地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并在今年的省委经济工作会和全省“两会”上进行安排部署,出台《关于加快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的意见》。


为了抓住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的历史机遇,省林业局于2018年9月组织编制《贵州省国家储备林建设方案》,于2019年4月29日获国家林草局批复。按照《方案》我省一期建设国家储备林1098万亩,预计总投资604.42亿元,其中资本金140.92亿元,金融机构贷款463.5亿元,涉及76个县(市、区、特区)(包含原66个贫困县),3个省属国有林场。


三、贵州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主要做法


在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过程中,我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在实践中摸索出了很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概括起来就是“五高五动”。


一是高站位推进,“双小组”领导带动。 省级成立联合领导小组和项目工作专班,对全省项目建设进行统筹协调。各地成立项目领导小组,部分地方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将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成效纳入当地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极大地提高了项目建设推进力度。


二是高要求推进,“全动态”管理调动。 建立任务计划指标动态管理机制,明确在全省总任务不变的前提下,各地结合资源实际建设国家储备林项目,不限定各建设单位任务计划。同时,省林业局会同贷款银行对上报项目进行筛查,对符合评审准入条件、落实风险控制措施的,直贷项目可研通过评审后3个月内授信,PPP项目可研通过评审后6个月内授信,未授信项目一律从项目库剔除,其任务指标在全省再行调配,有效地调动起各地加快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三是高标准推进,“宽渠道”资金撬动。 在与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贷款合作同时,省林业局积极与邮政储蓄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接洽,为项目建设争取融资贷款。另外,主动对接省财政厅和省金控集团,为项目建设提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绿产基金支持,解决项目资本金不足问题,实现投贷联动。


四是高起点推进,“建平台”示范带动。 充分利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打造省级示范项目。通过对森旅公司增资扩股,建设省级林业平台公司,开展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目前,该公司负责的项目(一期)可研报告已通过评审,建设面积6.2万亩,已获银行授信3.2亿元。项目配套林下中药材、林下蔬菜、林下食用菌等林下经济,探索“储备林+”的建设模式,为我省国储林项目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是高水平推进,“助脱贫”创新推动。 把助推贫困地区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项目建设的重要立足点,创新建设模式,助推脱贫收官战。比如:毕节市采取“1+8”(1市+8县、区)、遵义市采取“1+11”(1市+11县、区)的建设模式,创新PPP融资模式,实现多方受益。截至12月16日,毕节市已获授信84.22亿元,放款32.33亿元;遵义市已获授信107.34亿元,放款39.25亿元。盘州市利用“东西部扶贫协作”模式,78天完成国储林PPP项目申报,获银行授信29亿元,放款22.8亿元。江口县采取“三个三”的模式建设项目,聚焦群众利益,盘活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承包地、山林地和宅基地“三块地”,有效助推了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新闻发布会现场。


四、贵州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取得成效


通过一年多的努力,我省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快速推进、效果显著,具有“多、大、广”的特点。


一是带动投资融资“多”。 截至目前,全省国家储备林项目可研通过审查196个,获银行授信项目88个,授信面积638.51万亩,累计融资409.64亿元,其中获银行授信371.73亿元(放款112.14亿元),绿产基金投放19.6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资金发放18.24亿元,已完成建设面积201.18万亩。项目建设投融资在全国排名第一,已实施面积位居全国第二。


二是带动群众增收“大”。 截至目前,项目已流转林地面积225.78万亩,收储林木119.66万亩,实施面积201.18万亩,带动20.46万户、71.53万贫困人口实现增收,户均增收1.8万元左右。


三是带动群众就业“广”。 截至目前,我省79个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单位,已新增开发就业岗位1.56万个,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1.5万个就业岗位的目标任务。


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

我省林长制作为重大改革事项,主要创新点是什么?

新华社记者提问。


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美钧:

张美钧答记者问。


今年9月17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实行林长制的意见》,标志着我省林长制工作初步完成了省级顶层设计,正式进入组织实施阶段。通过对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了解到,截至今年12月16日,全国全面实行林长制的省份有7个,贵州是第六个率先全面实行林长制的省份。 我省林长制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创新:


一是创新了林业发展新格局。 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行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建立健全了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各级党委、政府是全面实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各级林长是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下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打破了长期以来林业部门一家负责森林保护发展、单打独斗的局面,形成了党政领导挂帅,部门参与共管、共建、共治的林业改革发展新格局。


二是创新了林业发展新机制。 建立了省、市、县、乡四级林长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解决森林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林业改革发展重大决策,搭建起了部门联动平台,明确定期开展五级林长植树活动、各级林长“巡山护林”活动、设立林长制公示牌等新机制。


三是创新了森林资源管理方式。 明确要建设智慧林长系统,构建贵州林业遥感数据应用平台,实现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要建立以森林、草原监管系统为主体的林草数据监管平台,结合卫星遥感影像、无人机技术,创新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方式,实现全省森林资源动态监测管理,提升我省林业数字化管理创新水平。


贵州广播电视台记者:

请问 政府及金融机构对国家储备林建设有哪些政策支持?

贵州广播电视台记者提问。


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富杰:

张富杰答记者问。


国家储备林建设是一种全新的林业投资建设模式,项目得到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林草局以及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部门的大力支持,联合出台了一系列含金量高、针对性强、保障力足的专项政策和支持举措。


一是金融资金支持金额大、周期长、成本低。 2017年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通知》(发改农经〔2017〕140号),明确提出各级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立足开发性和政策性银行定位,为国家储备林贷款项目提供长周期、低成本的资金支持,贷款期限可达30年(含不超过8年宽限期),贷款利率体现优惠原则,拓宽了林业生态建设投融资渠道。


二是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大、方式活、覆盖广。 2020年6月,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0〕36号),明确各地应当积极创新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可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方式,采用贷款贴息方式的,应当将银行征信查询纳入审核环节。省政府2019年7月出台《关于加快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的意见》(黔府办函〔2019〕97号),明确指出:省级财政在省林业局部门预算内加大对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的支持。各县(市)根据自身财力安排一定扶持资金,形成长期稳定投资渠道。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叠加商业性森林保险模式,提高国家储备林自然灾害风险保障水平。深化与开发性政策性银行的合作,对其支持项目的贷款贴息、其他各类补贴资金优先保障。鼓励政策性担保体系与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合作支持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在担保费率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商业性银行根据国家储备林特点,对贴息年度之内存续并正常付息的贷款项目,可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贴息。


三是政金企全方位、多层次、一体化协作。 省林业局联合省国开行、省农发行及省金控集团积极探索,形成了国储林项目“投、贷、保”一体化融资模式。“投”,是指省绿色产业扶贫投资基金以股权投资的形式支持国储林项目,发挥绿产基金的撬动作用。“贷”,是指省国开行、省农发行等金融机构以中长期贷款的形式支持国储林项目,发挥政策性银行融资主体作用。“保”,是指省融资担保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增信的方式,发挥政策性担保保障作用。


正如我刚才在发布时讲的,我省国储林已获银行授信项目88个,累计融资409.64亿元,其中银行授信371.73亿元(放款112.14亿元),绿产基金投放19.6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资金发放18.24亿元。我们通过以金融资金为主力、财政资金为主导、社会资金为主流,形成了国储林项目政府引导、金融支持、企业实施、群众参与、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中新社记者:

请问 国家储备林项目与传统林业项目相比有何不同之处或者有何创新之处?国家储备林项目助推脱贫攻坚有哪些途径?

中新社记者提问。


省林业局总工程师张乃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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