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闻坊、澎湃新闻、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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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
妻子生育
丈夫依法享受配偶
陪产假十天
近日,有网友
通过人民网
“领导留言板”建议
增加陪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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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上海地区的陪产假天数为10天
其认为这一天数偏低
不足以满足现代家庭的需求
该网友称,随着社会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对于父母共同承担抚养责任的期待越来越高。而陪产假作为父亲参与孩子成长的重要机会,其长度对于亲子关系的建立和家庭和谐的维护至关重要。
“因此,我真诚地建议考虑将上海地区的陪产假天数适度延长,以更好地满足家庭的需求,促进父母之间的平衡和孩子的健康成长。增加陪产假天数将展现出政府对于家庭关怀的态度,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家庭幸福。”
最新进展↓
上海市卫健委已作出回复
“将在工作中予以参考”
上海市卫健委回复称,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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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
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六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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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
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放。
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措施,支持家庭生育、养育。
“目前,
本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男方除可以享受陪产假外,还可以享受育儿假。
您提出的延长配偶陪产假的建议,我们将在工作中予以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