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四部门出台的《若干意见》,是在丽水市人民政府实施方案基础上,根据“丽水山耕”品牌发展具体需求,立足各部门职能,从支持商标品牌战略实施、重点龙头企业培育、示范单位创建、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构建和组织领导等五方面配套制定了相关指导服务具体举措。明确从商标注册、发展、保护入手,通过开展服务平台建设、培育龙头企业、支持示范创建来鼓励农产品品牌转型升级,通过加强质量标准建设、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完善来构建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并且在《若干意见》中,明确建立品牌提升发展责任制,做好政策举措的跟进和落实。
《若干意见》明确,在支持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方面,支持商标品牌培育、注册和发展,奠定“丽水山耕”品牌提升发展的法律保护基础;以品牌为抓手助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茶叶、食用菌等特色优势主导产业,支持全产业链协调发展和现代化营销体系建设,推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加强商标品牌服务平台建设,对符合条件的“丽水山耕”相关产业集群,积极支持申报浙江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扩大商标知识产权宣传,加强商标品牌保护,加强对“丽水山耕”产品线上线下销售监管。
在扶持培育重点龙头企业方面,一方面,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做大做强,从“丽水山耕”旗下品牌企业中遴选5-10家现有注册资本500万元或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骨干企业予以重点培育、帮扶;另一方面,支持开展国内交流合作,支持丽水特色农产品参加省农博会、浙江(上海)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等展示展销活动;引导全省相关农业龙头企业加强与丽水特色农产品基地对接,积极引荐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到丽水投资农业生产;扶持引导丽水发展农产品电商,支持培育壮大农产品电子商务主体,推进区域电商平台建设,鼓励开设网上农产品直销店。
浙江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省工商局将在全面提升和拓展“丽水山耕”品牌的基础上,总结提炼有效经验,放大“丽水山耕”品牌影响,有效提升全省规模农产品品牌经济向效率和质量靠拢,引导全省商标品牌战略的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