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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二世怎样应对继承危机? | 陈侃理

文史哲杂志  · 公众号  ·  · 2024-10-26 18:30

正文

摘 要

皇帝权力越大、专制程度越高,继承就越潜藏危机。秦始皇作为历史上最为专制独裁的皇帝之一,他与秦二世之间的权力更迭尤为困难,其突然死亡又加重了这种困难。种种迹象表明,秦二世面临着严峻的合法性危机,促使他即位后采取了一系列残酷、反常的措施。为强调其合法性来源,秦二世一面极力尊崇、模仿始皇,延续其暴政,一面又作出优抚吏民的姿态,反映出在继承危机中的两难处境。然而,秦始皇在征服六国中形成的近乎神圣的卡里斯玛权威终究未能成功传递。秦二世为维持“神性”而退居深宫,反使大权旁落,朝政失控,加速了秦朝统治的崩溃。二世亡秦作为一个极端的例证,表明继承危机是内在于君主专制政体中的“遗传病”。

作 者 | 陈侃理,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教授

原 载 |《文史哲》2024年第5期,第44-50页

原 题 | 继承危机与二世亡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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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与史料

在中国古代的帝制之下,皇帝是一切政务活动的中心,掌握着最高决策权。然而,作为个人的皇帝能否驾驭这种制度,实现专制独裁,则要取决于他自身的能力、威望、意愿等等。新皇帝被推上宝座,继承了父兄的制度性地位,却未必同时拥有足够的统治经验和能力,未必保有同样强大的权力欲,未必准备好了投入专制统治的繁重工作。皇位更迭一定会改变权力结构,而权力结构的剧烈震荡又有可能促使旧的统治秩序走向崩溃。皇帝权力越大、专制程度越高,继承就越是潜藏着危机。
秦始皇是帝制的开创者,也是最为专制独裁的皇帝之一。他的权力无可比拟,他的死亡却很突然,以至于来不及对后事做出公开安排。这使秦二世的继承除了一般性问题,还要遭遇特殊的困难。翦伯赞在初版于1946年的《秦汉史》中说:“独裁统治,政治领袖对于政治全局的关系,是很重要的。所以当始皇呼吸一断,统治者内部便发生了残酷的内乱。”秦始皇死后不到一年,反秦战争便星火燎原,不出三年而亡秦。
前人多将秦之速亡归咎于二世,认为他不是合格的继承人。然而,换一位继承人是否就能改变秦朝的命运?能不能说秦朝二世而亡是始皇暴毙、胡亥昏庸导致的偶然事件?恐怕不能。秦二世的成败不仅是由于他的个性,还取决于他的处境——首先是秦始皇留下的政治、社会遗产,其次是皇权首度交接所面临的特殊困难。
在秦始皇身后,权力交接面临着怎样的困难?继承危机有何表现,如何影响了秦二世的行为?秦二世如何应对,又有何失误?继承危机与秦朝覆亡究竟是何关系?《史记》的作者曾以精心编排的叙事,配之以贾谊的《过秦论》,回答过这些问题。随着出土秦汉简牍不断涌现,如今已经可以用更丰富、直接的史料,来重建胡亥即位前后的历史情境,做出新的更完整的解答。
《史记》述秦二世事甚详,但其中多有宫廷阴谋、君臣密语,出自后人构拟,情实难辨。 吕思勉在初版于1947年的《秦汉史》中,曾依据政治情理和古书体例,断言“史所传李斯、赵高废立之事,必非其实”,而“《李斯列传》所载赵高之谋、二世之诏、李斯之书,皆非当时实录”。宫崎市定也在1977年发表的文章中指出,《李斯列传》中的沙丘之谋、狱中上书等皆出自构拟。近年,北大汉简《赵正书》、益阳兔子山秦二世元年诏书木牍相继发表,其所呈现的历史面貌与《史记》多有异同,由此引发学者对“沙丘之谋”等记载可信与否的争论。 主要意见可大致分为三种。其一,认为《史记》是出于“职业史官”之手的“信史”,而《赵正书》是虚构的“小说家言”,两者史料价值迥异;至于秦二世诏书中的“奉遗诏”云云,则是他自己对非法即位的粉饰,更不足信。因此,不能根据出土文献否定《史记》的记载,胡亥诈立之说符合史实。其二,接受前人的“构拟”说,认为《赵正书》的记载更为合理,可能反映了很多史实,不应轻易予以否定。其三,认为《史记》等传世文献与《赵正书》都不可偏信或者偏废。我在2016年发表的《〈史记〉与〈赵正书〉》一文中大致持第三种意见,而较同情第二种意见。
必须承认,由于史料的局限,上述第一、二两种意见实际上都不可能得到确证,学者采信何种记载,主要是出于自身的史料观念和历史感觉。 汉人言秦之恶政者多,如陆贾、贾谊、董仲舒、贾山等,宗旨都是针对汉朝发表政论,并非讲述史实。至于出土简牍,秦的律令文书、二世元年颁下的改元诏书以及《赵正书》等,虽性质各异,都不过是历史的残影,皆须审慎分析、解读。
史料偏离史实本是常态。尽管考辨史料困难重重,史学研究仍必须借助史料来推进。本文的办法是兼采各种来源的史料,力求透过不同的历史记忆,发现制作者附着在其上的主观意图,从而考察观念层面的历史真实。 在这样的研究中,“时人如何看待秦二世”正是秦二世现实处境的一部分,或许还是最关键的部分;至于胡亥究竟是“奉遗诏”即位还是矫诏诈立,反而不那么重要了。

二、秦二世的合法性危机及其应对

秦始皇暴病死于东巡返回的途中,临终未及赶回关中召集群臣,正式册封太子或公开指定继承人。结果,幼子胡亥自称在途中受遗诏而即位,为二世皇帝。秦二世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被公认为合法继位,进而复制始皇帝的权威。正是在这一点上,他遭遇了严峻的挑战。
按照《史记》之《秦始皇本纪》和《李斯列传》所载,秦始皇准备下书召回长子扶苏,“与丧会葬咸阳”,似乎有意令其继位。赵高与胡亥、李斯密谋,毁弃此书而矫诏诈立胡亥为二世皇帝。这一记载虽偶遭怀疑,但至今仍在历史记忆中占据统治地位。 新出的北大汉简《赵正书》则提供了此事的另一个“版本”:秦始皇临终曾令随行大臣李斯等推举继承人选,最终商定“立子胡亥为代后”。益阳兔子山遗址出土的秦二世元年诏书自然也宣称“奉遗诏”。秦没有确立严格的嫡长子继承制,始皇指定幼子继承并非不可能。然而,胡亥矫诏诈立的历史记忆却更加强大。这一方面是因为它更直接也更戏剧化地解释了秦的二世而亡,符合人们的历史趣味;另一方面也由于遗诏终究不同于亲自宣布,难免引发猜疑,而这种猜疑很可能在二世即位之初就已经出现。此点没有直接史料,但不难间接得知。
《史记·陈涉世家》记载,陈胜起兵之时曾与吴广商议说:

吾闻二世少子也,不当立,当立者乃公子扶苏……今诚以吾众诈自称公子扶苏、项燕,为天下唱,宜多应者。

这段话出自后人所记,不能排除构拟的可能,但至少包含了部分的真实。由于陈胜、吴广起兵是秦汉之际人所共知的大事,他们初起之时是否曾质疑秦二世即位的合法性,并假托扶苏、项燕之名作为号召,理应知者甚广,不易无中生有 。我曾推测,《史记》中的“沙丘密谋”的故事,正是基于反秦势力借以鼓动的胡亥诈立传言,增加情节而逐渐发展出来的。在此还可进一步指出,陈胜、吴广等人起兵之前就风闻胡亥不当立,表明此说已在民间广泛流传,影响了大众的观念。流言最有可能源自咸阳的宫廷,又因六国人更熟悉嫡长子继承制,而在东方新地被进一步放大。对胡亥来说,流言本身就冲击着他的继承地位。
众所周知,秦二世即位后采取了一系列残酷的反常措施。《史记》与《赵正书》对胡亥继承的过程叙述相悖,对这些措施的记载却很相似。《史记·秦始皇本纪》云:

更为书赐公子扶苏、蒙恬,数以罪,其赐死。……乃行诛大臣及诸公子,以罪过连逮少近官,三郎无得立者,而六公子戮死于杜。……宗室振恐。

《赵正书》云:

王死而胡亥立,即杀其兄夫(扶)胥(苏)、中尉恬。……因夷其宗族,坏其社稷,燔其律令及古(故)世之藏。

两书都称秦二世即位后诛杀长兄扶苏及群公子,并杀死扶苏亲信、地位崇高的名将蒙恬、蒙毅兄弟。如果我们肯定这些是史实,就不能不承认,如此残酷地屠戮手足、重臣在历史上并不多见,一般只出现在争夺最高权力的斗争中。胡亥的这些措施,也只有在继承危机的背景下才能得到较好的解释,其目的是要翦除潜在的继承权竞争者及其党羽,巩固合法性遭到质疑的皇位。《秦始皇本纪》称胡亥即位后“阴与赵高谋曰”:“大臣不服,官吏尚强,及诸公子必与我争,为之奈何?”赵高劝说他“除去上生平所不可者”,“贱者贵之,贫者富之,远者近之”。二世称“善”,于是“行诛大臣及诸公子”。这段对话恐怕也是后人所构拟,但很可能切中胡亥的心理。 大肆杀戮,成了他应对继承危机的第一种方式。
秦二世应对继承危机的第二种方式,是极力尊崇其合法性的来源——始皇帝。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胡亥初即位,便“令群臣议尊始皇庙”,最终确定的方案是将始皇庙升格为“帝者祖庙”,超越秦的历代先王先公,独享皇帝亲祭,永不迭毁。他还命令增刻秦始皇所立刻石和度量衡标准器的铭文,以免被误以为是后世皇帝所为,有损始皇帝的“成功盛德”。《史记》收录了诏书全文:

皇帝曰:“金石刻尽始皇帝所为也。今袭号而金石刻辞不称始皇帝,其于久远也,如后嗣为之者,不称成功盛德。”丞相臣斯、臣去疾、御史大夫臣德昧死言:“臣请具刻诏书刻石,因明白矣。臣昧死请。”制曰:“可。”

可见,明确始皇帝历史功绩的要求由胡亥亲自提出,大臣们只是补充了具体方案。这道诏书不仅补刻入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的各处秦始皇刻石,还被刻在颁行的度量衡标准器上,广为传播。秦二世元年十月颁布改元诏书,开头就说“今宗庙吏及著以明至治大功德者具矣”,即指立始皇帝庙和增金石刻二事。由此可知,二者都在改元之前,也就是胡亥即位当年的两三个月中,议定或付诸行动,确属优先事项。
秦二世应对合法性危机的第三种方式,是模仿、延续秦始皇的行为和政策,冀望复制父亲的权力结构和权威。 其一是巡行天下。秦二世元年十月的诏书中说“朕将自抚天下吏、黔首”,《赵正书》也说他“欲起属车万乘以抚天下”,都是指准备巡行天下。《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是年春,“二世东行郡县”,“到碣石,并海,南至会稽,而尽刻始皇所立刻石”,最后“至辽东而还”,四月才回到咸阳。秦二世重走始皇帝的巡行路,并在其父建立的刻石上一一留下自己的印迹。骊山始皇帝陵完工后,秦二世又不顾反对,恢复修筑阿房宫,并坚持对外扩张。《史记》称他“复作阿房宫,外抚四夷,如始皇计”,正确地指出其动机就是延续始皇帝的政策。《史记》还记载秦二世“遵用赵高,申法令”。所谓“申法令”,具体说来应即编定和重申秦始皇时期颁布的法令,就像秦始皇曾编定、重申先王的法令那样。从二世元年十月诏书已然号称“律令当除定者毕矣”可知,这项事业也完成得相当之早。
应对合法性危机还有第四种方式,即在改元时配合大赦,并作出优抚吏民的姿态。 秦二世元年十月诏书称:“以元年,与黔首更始,尽为解除故罪,令皆已下矣。”可见在此之前已经下令改元,对“黔首”过去所犯之罪免于追究,以此“与民更始”,开启属于自己的新时代。《史记·六国年表》和《赵正书》都记载胡亥即位后“大赦罪人”,亦指此事。新君即位,改元是惯例,配合改元而大赦天下则前所未见。秦始皇时期,法网严密,“赭衣半道”之说虽属夸张,但刑徒人数众多,或达总人口数的十分之一。“解除故罪”即便只是赦免轻罪而对重罪予以减刑,也将是影响整个社会的大动作。诏书还要求“毋以徭赋扰黔首,毋以细物苛劾县吏”,意即不以徭役、赋敛侵扰人民的生产生活,对县及以下的亲民官吏要施以宽大,不得因小事苛责,动辄纠劾问罪。如此宣扬恩德、自我作古,在秦二世看来应会有利于加强统治的合法性。但是,他的这些新做法不仅与秦始皇在位时“急法,久者不赦”的作风形成鲜明反差,而且与前述模仿、延续秦始皇的行为和政策的做法相矛盾。
这些反差、矛盾,正体现出秦二世在应对合法性危机时所处的两难境地。一方面是各种冲突已经发展到十分严重的地步。当时的主政大臣李斯、冯去疾等未必没有察觉到潜在的危机。二世即位之初政治一度趋于宽缓,可能是在大臣们引导下调整政策的尝试。贾谊甚至说,“天下之嗷嗷”正是“新主之资”,认为饱受苦难的民众对君主的要求已经降到最低,只要秦二世改行仁义,便足以安集天下。然而,秦二世的继承合法性面临质疑,这使他必须极力尊崇始皇帝,通过维护其政策来证明始皇帝的确选择了自己来继承其事业。倘若他真像贾谊说的那样“缟素而正先帝之过”,结果恐怕是陈胜未起而朝中先乱。随着赵高在与李斯等旧臣的斗争中占据上风,秦二世很快放弃即位之初的做法,如《史记》所言,“用法益刻深”。

三、卡理斯玛权威的继承难题

作为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亡国之君,秦二世历来被目为昏聩。 在《史记》的记述中,胡亥被老奸巨猾的赵高蒙蔽,玩弄于股掌之间; 陈胜起兵以后,天下诸侯蜂起,臣下如实报告者被治罪,而将反者说成是无需担忧的“群盗”,却能取悦于昏君。 《史记》又说胡亥讥讽尧、舜、禹俭朴劳苦,主张君主贵有天下,应该随心任意、穷奢极欲。 《赵正书》也将胡亥立为不肯纳谏的典型,认定他因此“不出三年而身死国亡”。 这些记述,旨在证明年仅二十一岁的胡亥不能胜任秦始皇留下的权位,基本倾向是可信的。 但如子贡所说: “君子恶居下流,天下之恶皆归焉。 ”它们也不同程度地包含有刻意丑化的成分,并且忽略了一个更重要的因素——秦始皇的卡理斯玛权威。
在关于秦二世昏庸行为的记载中,尤为可信并值得深究的是他深居宫禁,不朝见大臣一事。《史记·秦始皇本纪》载:

(赵)高说二世曰:“先帝临制天下久,故群臣不敢为非,进邪说。今陛下富于春秋,初即位,奈何与公卿廷决事?事即有误,示群臣短也。天子称朕,固闻声。”于是二世常居禁中,与高决诸事。

《李斯列传》亦记其事,曰:

赵高为郎中令,所杀及报私怨众多,恐大臣入朝奏事毁恶之,乃说二世曰:“天子所以贵者,但以闻声,群臣莫得见其面,故号曰‘朕’。且陛下富于春秋,未必尽通诸事,今坐朝廷,谴举有不当者,则见短于大臣,非所以示神明于天下也。且陛下深拱禁中,与臣及侍中习法者待事,事来有以揆之。如此则大臣不敢奏疑事,天下称圣主矣。”二世用其计,乃不坐朝廷见大臣,居禁中。赵高常侍中用事,事皆决于赵高。

两处记载大意近似而文句各异,史源或许不同。两者都旨在说明,赵高利用秦二世的不自信,哄骗其遁入深宫,阻断君臣内外之间的联系,从而借助亲信地位,窃取权柄。赵高的话固然出自构拟,不可拘泥词句,但构拟的基础,即胡亥常居禁中与赵高决事,应是当时人所共知的实情。
秦二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佚名的作者借由赵高之口,准确地描摹出了胡亥的心态。他即位时十分年轻,又事出突然,尚未有机会积累足够的资历、经验,远没有为执政做好准备。然而,此时朝中多是服事始皇二三十年的老臣,参与过兼并六国的战争,资望隆重,人脉深广,统治经验丰富,因而并不容易驾驭。胡亥虽居帝位,但作为一个二十刚出头的年轻人,对他们发号施令,仍难免情怯。只有赵高,在群臣中相当特殊。他原本仅是始皇侧近的佞幸,位卑望浅,却与胡亥相当亲近,因而被胡亥所信任、所倚仗。赵高先与李斯联手摧毁蒙氏家族,然后设法离间胡亥与李斯、冯去疾等大臣,加以构陷。胡亥既然缺乏自信,怯于直面朝臣,又想要避免出错,在天下人面前保持皇权的“神明”,那就只能任由赵高乘虚而入,随意摆布了。
相比起来,秦始皇即王位时年龄更小,仅有十三岁。但他童年屈辱于异邦,心智早熟,故能隐忍自持,直到二十二岁加冠才乍现峥嵘,一举翦灭强臣,亲掌大权。这一方面是因为秦始皇的素质和能力超乎常人,另一方面也有赖于长期的准备,经过近十年观察政局、积累经验、笼络人才方得实现。秦二世恰恰不具备这样的禀赋和时间。
始皇帝建立的巨大功业,反而使秦二世所继承的权位带有更强的不稳定性。 秦始皇的父祖平庸短寿,在位日浅。根据世袭法则,秦始皇只需凭借继承而得的传统型权威,即可统治秦国。但他本人随后并兼天下,最终所创建的帝国远远超过了所继承的;他还借助巡行、封禅、求仙、立庙、宫室象天等等措施,赋予自己“神性”。这使得秦始皇成为无可置疑的卡理斯玛型统治者。他从父祖那儿仅仅继承了秦国的统治权,而秦在东方六国故地的统治完全是基于他的征服和近乎神的人格。秦始皇统治后期,民间传出“今年祖龙死”,“始皇帝死而地分”等谶言。前者以“祖龙”影射秦始皇,在不自觉中透露出畏惧;而后者期待秦朝统治崩溃,同时也表明这要以始皇帝的死为前提,暗示出谶言的造作者对推翻始皇帝本人的统治并无信心。张良雇人在博浪沙中行刺秦始皇,就反映出类似的心态:只有始皇死,才可能推翻秦朝的统治;或者乐观一点说,只要始皇死,就有希望推翻秦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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