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并不复杂的执行案件,朱某身负200万元欠款及利息,以名下房屋作为债务担保,被债权人某公司申请执行。经过查控,我得知朱某除了做担保的不动产之外,已经没有银行存款等其他财产可以履行债务。
为此,我多次拨打朱某名下的手机号码,不是关机,就是停机,始终没能联系上她。与此同时,我多次到她名下的这处房屋敲门问询,也都无人回应。几次跑空后,我们在房门上张贴了执行公告与裁定,告知法院拟强制腾空并拍卖该房屋。
公告贴出后,我也始终没有收到任何来自朱某的消息。正打算按照计划于几日后强制腾空这处房屋,这天下午,我接到了一通与朱某有关联的电话。
来电的女生自称是朱某女儿,名叫小邵,
电话中她的声音焦急无助
,她告诉我她目前在南通读大学,那个房子是她自己在住。她的母亲因为有多笔欠款纠纷被陆续起诉,自2022年9月份起就外出躲债,一直失联至今。前段时间她外出学习实践,今天回家后才看到了贴在门上的公告材料,便赶紧给我打电话,希望法院暂时不要强制腾空这个房子。
小邵在电话中言辞恳切,充满了无奈,一旦强制腾空,她就连住的地方也没有了。
想到这,我认为有必要把情况向申请执行人当面说清楚,便将小邵和申请执行人都约到了法院。
到院后,我首先向小邵释明了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然后请小邵如实陈述相关事实和目前情况。原来小邵自幼未见过父亲,一直与母亲生活在这个房子里,母亲外出躲债后,她再也没能联系上母亲,平时只能靠课余和假期兼职来赚取生活费、学费,最后她再次希望法院能给她一些时间来租房和搬家。
听完她的这番话,震惊、同情、担忧等几种情绪同时涌上我的心头。
看着颇为文静、真诚并且在如实陈述承诺书上签字的小邵,我觉得眼前的这个女孩已经承受了这个年纪不该有的人生之重。到场的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是一位年轻的女律师,她对小邵的境遇也充满了同情,同意了小邵提出的方案:给予其几个月的宽限期联系母亲朱某,如再无果,小邵将主动搬出房屋由法院进行拍卖。
几个月的时间转瞬即逝,转眼到了2024年。3月的一天傍晚,外出执行回到办公室后,我拿出手机发现一条微信好友验证信息,备注写着:“小邵,朱某的女儿”。通过好友验证后,小邵给我发了一条信息:
王法官,之前我们约定的交房时间是3月10日,眼看快到了,
但我身上实在没有钱出去租房子,寒假那会儿赚的钱差不多都交了学费,
能不能稍微晚一段时间
,
等我晚上出去再做个兼职,攒点钱好租房子。
新学期刚开学,小邵一时之间难以攒到足够的钱出去租房,我决定联系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再进行沟通。
代理人一方面为小邵的处境感到难过,另一方面也十分纠结,再次延长执行期限同委托人也难交代。我转达了小邵的承诺,请代理人考虑她生活的不易,再宽限一段时间。最终取得了代理人及委托人的理解,达成了一致方案:法院先行拍卖不动产,如房屋成交,申请执行人会主动协助小邵搬家,并按照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先行为小邵支付不少于10万元的房屋租金。
面对这样的方案,小邵深受感动并承诺:一是配合网拍服务机构采样、看房,不无故阻挠;二是不损坏、毁损房屋内主体结构、装修装饰;三是房屋成交后无条件主动腾空房产交付法院。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接受法院依法作出的处罚。
现在,这处房产已提交网拍服务机构按照流程进行拍卖。同时,朱某作为被执行人的其他执行案件也已在法院立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