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我从京东离职,没有找下家,也不准备上班,于是开启了自由职业之旅。
时间过得真快,今年就是我裸辞的第 5 年了。
当初有很多朋友对我表示担心,离开大平台真的好么?自由职业能一直干下去么?做产品是不是就离开一线了?
的确,不仅是别人,包括我自己在内都曾有过这种担心。
不过我可以很坦诚地告诉你们,我所做的每一个决定都是没有完全准备好的。
从大厂裸辞前,我对于未来是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更不用说准备好了。
离职自由之后,我对于接下来的路该如何走也是不确定的,更不用说准备好了。
从雇佣模式转变为个体户之后,我对于收入的稳定性同样是担心的,更不用说准备好了。
即便是到了今天,我也依然没有准备好。
在我的人生策略里,看长期、做短期、拥抱变化、抓住机会,这四点是我思考和做选择的原则。
长期看,我想要的是一种自由生活,不受制于公司的雇佣制,公司提供的项目和实践机会让我获得了能力,我要做的就是把这种能力变成一种产品。
于是,我开始总结和沉淀自己的方法,我开始把这种沉淀借助互联网分享出去获得更多来自外界的反馈和认可。
进一步,这种认可转变成了影响力,让我获得了对外创造价值和提供服务的机会。
所以,我可以不依赖公司这种模式去对外提供服务,进而获得收入。
简单说,我的商业模式就是咨询顾问、广告、培训和企业服务。
短期做,我的每一次行动都会以快速闭环为前提,即立刻行动,快速获得反馈,然后及时调整。
过程中我可以不断调整策略和方法,以此来获得更好的表现。
拥抱变化,互联网行业的变化速度超过所有其他行业,对新事物的理解、尝试、应用,是我每天的必修课。
抓住机会,包括人和事情,最近这几年我觉得成长最快的方式并不是从知识和技能中学习,而是跟人学。
我接触了很多非常厉害的人,他们的思考方式,他们的认知能力,他们失败和成功的经历,都对我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所以我之前才说,
决定一个产品经理上限的不是知识和技能,而是思维和认知。
同样一款产品,有的人只能看到功能和交互,有的人能看到业务和商业逻辑,这就是区别。
这 5 年时间里我接触了大量的产品经理,从他们的成长案例中也发现了一些规律。
真正发展好成长快的产品经理,无一不是在持续迭代和刷新自己的。
准确说,就是保持对实践密度和实践质量的升级,然后提升自己的思维和认知。
同样,他们也不是准备好才去做一些事情,而是立刻马上行动。
最近有越来越多的同学向我咨询线下产品训练营的情况,其中我也发现了一些共性问题。
比如,想等自己沉淀下再来参加、想等找到工作稳定后再来参加、想调整一下状态再来参加。
可是进一步询问要沉淀什么、稳定什么、调整什么的时候,九成以上的同学是无法准确回答的。
因此,那就是一种模糊的感觉,他们觉得应该再等等,再等等,要等到自己准备好。
可我想说的是,从来没有什么准备好的时候,等待,什么也不会自动发生。
之前有个同学跟我说,想等自己找到工作后再来产品训练营升级一下,我说你应该把顺序倒过来。
再三思考后,他采纳了我的建议。
结果是,之前投了三周的简历没有反馈,参加完后的第二周就接到了三家公司的面试邀约。
说实话,这短短两周时间内他是不会有太大经验和能力层面的变化的,因为这是以实践密度和实践质量为支撑的。
但是,经过训练营的学习,他对产品的理解认知以及思考方式发生了变化,从过去的项目经验中提取了很多有价值的点去优化简历。
同时,开始思考产品功能之上的业务逻辑,开始思考业务逻辑之上的商业模式,全局视野和深度分析的能力得到的提升。
再配合面试辅导和1v1职业咨询,对他的改变就比较明显。
包括之前参加训练营的同学通过我的内推成功入职大厂的,半年内晋升产品管理岗的,成功跳槽涨薪的,都有具体的案例。
真不是我吹,如果你跟我深度聊过一个小时,你会感受到什么叫刷新自
己的理解。
我之所以能给很多公司提供咨询服务,里面一定是有几把刷子的。
因此,如果你处于职业瓶颈期,或者产品进阶速度太慢,或许你可以考虑来一次我的线下产品训练营。
之所以采取线下面对面的学习模式,是因为这种现场互动式的学习交付效果更好。线上学习容易走神,而且很多人不自觉,最后学习效果不好。
线下的优势很明显,不仅沉浸感更强,而且我们还能相互认识,那种体验是线上无法比拟的。
看长期、做短期、拥抱变化、抓住机会
。
我做任何事情都不是以完全准备好为前提的,因为不存在所谓的准备好,继续等待下去浪费的就是时间。
每个人的职业保质期有限,工作三五年和五八年这两个阶段尤其重要。
确保实践环境的同时升级自己的思维和认知,我认为是最重要的,这也是我们线下训练营重点交付的。
很多时候,自己的改变就是一次偶然的起心动念和行动。
我一直没准备好,但我一直在行动。
希望,你也是!
PS:最新一期的线下产品训练营计划在本月14号那个周末在上海举办,之后还有北京、深圳、杭州、广州、长沙,要占座的PM联系我 tangren0517
·················
唐韧出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