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下面播报一条重要提醒
江门买了社保的都要看看!
我市将从3月1日起开展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年审),截止时间为6月20日。
逾期未办理年审的,我市将从今年7月起暂停支付其职工基本养老金及职工医保(含个人账户)待遇,待其补办年审后再按规定恢复其职工养老、职工医保待遇,并补发停发的职工基本养老金及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一、年审时间:3月1日至6月20日。
二、年审对象
1.职工养老年审
截至2016年12月在我市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今年新办退休的,于明年起年审)。
2.职工医保年审
(1)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并逐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2)一次性缴纳职工医保费(含改制企业一次性预缴),现未逐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且未逐月缴纳职工医保费的人员;
(3)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含视同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累计已满20年,但未符合逐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的人员。
居住在我市的需认证人员,本人可持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障卡到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邑门式”服务中心或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等就近办理年审。
选择自助指纹年审。2014年起我市已逐步开通和完善社保卡自助服务终端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资格年审指纹认证功能,已通过个人指纹信息采集的离退休人员,可在社保卡自助服务终端机进行自助指纹年审。自助终端机分布在各区市社保局办事大厅、社保卡发卡行营业网点、各定点医疗机构、“邑门式”服务中心、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等。
我市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或其他因残疾、疾病等行动不便的离退休人员若本人不能前来办理资格年审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年审,提供本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以及街道、居委会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健在证明;若离退休人员住院期间的,还可提供医院住院证明。
已经不在江门居住的我市需认证人员如何年审呢?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分为两种情况。
居住在国内非江门市的我市需认证人员由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社区管理机构、公安部门以及社保经办机构协查认证,开具的健在证明或企业离退休人员可将已验证的《江门市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表》寄回基本养老金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其中省内异地居住的企业离退休人员还可按照《广东省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协助认证办法》就近前往居住地各社保经办机构或授权的邮政储蓄银行网点,通过广东省认证协作系统进行办理。
对国(境)外居住的需认证人员,提供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并公证的本人健在证明;居住在尚未与我国建交的国家的,须经驻该国并已与我国建交的使领馆认证或凭当地公证机构的证明;居住在香港、澳门地区的,必须提供由当地工会联合会或民政总署及各区民政署提供的生存证明书;居住在台湾地区的,凭当地公证机构出具的健在证明办理年审,可通过委托他人或邮寄方式送达其社保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
来源:江门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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