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7月10日)下午,广东省公安厅召开“飓风23号”打击网络传销专案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广州省涉网络传销犯罪重点案件情况。
(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飓风23号"打击网络传销专案行动新闻发布会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大家好!今年以来,广东省公安厅部署“飓风2017”打击整治金融领域突出犯罪专项行动,全省公安经侦部门坚持主动作为、创新战法、联动打击,成功侦破了一大批特大新型案件,彻底摧毁了多个犯罪团伙。今年上半年,
全省共破传销案件160余起,刑拘犯罪嫌疑人950余名,逮捕犯罪嫌疑人740余名,同比分别上升36.7%、128 %、218.8%。
近年来,传统传销犯罪不断演变扩张,新型网络传销高发,以互联网为依托,编织各种高大上的名义,进行各种网络传销犯罪活动,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危害社会公众利益,为严厉打击此类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国家经济秩序。
6月中旬,省公安厅组织、指挥全省16个地市公安机关,出动精干警力,同步在广东、广西和福建等地开展“飓风23号”打击传销系列案件统一破案行动,
成功侦破“1040阳光工程”“黄金国际EGC”“赛比安”等传销案件50余宗,捣毁犯罪窝点70余个,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80余名,涉案金额10余亿元
,取得重大战果。
从本次收网行动破获的案件来看,
当前我省的传销案件主要有以下四个新特点。
特点一,新噱头多,迷惑性强,编织高大上的幌子,以高回报为诱惑实施组织、领导传销犯罪的情况突出。
例如“1040”传销团伙就是以“1040阳光工程”为名,打着“纯资本运作”“西部大开发”的幌子,宣称中央操盘,在北部湾布局,暗中实施“国家秘密政策”,为北部湾吸聚资金,带动北部湾的经济发展,实现中国经济增长的第四极。“黄金国际”团伙把“黄金国际EGC”项目包装成与国际金融市场挂钩的上市大企业。
(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赛比安”团伙号称是成立于美国的国际公司,美国直销协会DSA会员,与银行合作,4个月的时间成为世界直销500强,是一项合法的全球事业。实际上都是以高额回报为诱惑采取“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发展下线提成”等方式实施传销犯罪。
特点二,传播方式多样化,发展快,跨区域蔓延,规模增长迅猛。
犯罪团伙或通过线下高利诱惑快速发展人员,并跨区域蔓延,规模增长迅猛,如“1040”传销案经邻省向全广东地区蔓延,快速增长到10余万人。
或通过设置网络平台,多以线上加线下的多样化模式,线上通过网络、微信,线下通过各地代理作宣传进行路演,层层发展会员。此类新型网络传销犯罪团伙,利用网络传播迅速的特性,短期内得以快速扩张规模,会员动则几千上万人,甚至10余万人。如“赛比安”平台仅上线几个月就发展全国会员约1万人,目标是12个月达到10万会员,3年内达到100万活跃会员。
特点三,实物虚拟消费交织,隐蔽性强,取证打击难。
传销组织者通过互联网发布所谓的“致富信息”或推销“虚拟产品”,如“赛比安”以人们日常消费相关的汽车加油、吃饭喝酒、买菜购衣等日常生活为幌子,
鼓吹“会员消费返现模式是一场消费革命”,实为以高额20%返现为诱饵,诱骗加入。
传销组织者和领导者往往利用互联网便捷性、非接触性,不公开露面,通过银行转账收钱,隐蔽性增强。
传销犯罪团伙通过不断更换网站平台,甚至把服务器设在国外,逃避监管打击,同时
参与人员互不认识,只通过网络联系,取证、打击难度大。
特点四,社会危害性极大。
网络传销通过互联网拥有一个理论上无穷大的“参与群体资源”,具有极强渗透力。
网络传销犯罪团伙打着各种高大上的旗号,通过互联网进行传播,具有更强的欺骗性和危害性。浏览此类网站的上网用户都可能是潜在的参与群体,
犯罪团伙仅通过聘请专门人员管理网站,对会员的提成、计酬进行系统计算,较易组织管理,参与人员遍布各地,社会影响巨大。
同时,
参与传销活动群体涉嫌违法犯罪,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依据《刑法》,最高刑罚可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参与传销活动的,
极易引发对本人财产安全、人身自由、前途及家庭的巨大影响。
特别是在
网络传销通过洗脑,迅速扩大规模后,将对大量涉及人员、家庭及社会稳定、国家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
借此机会,广东省公安厅就传销犯罪相关风险进行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
参与传销活动,极易引发对本人财产安全、人身自由、前途及家庭的巨大影响。特别是在网络传销通过洗脑,迅速扩大规模后,将对大量涉及人员、家庭及社会稳定、国家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
同时牢记
参与传销活动涉嫌违法犯罪,请珍爱家庭、远离传销。
公安机关正告
犯罪分子要及早悬崖勒马,尽快投案自首
,否则等待他们的必将是
法律的严惩
。广东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传销犯罪活动,坚决维护我省市场秩序和经济安全。
下一步,省公安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加强预警监测,联合工商、银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整治。
持续强力打击,全力遏制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发展蔓延势头,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深入以案说法,全方位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知识、识别招数,披露突出案例和犯罪手法,提醒群众远离传销,提升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1040阳光工程”组织、领导传销案
今年3月,肇庆、湛江、茂名、梅州等市公安经侦部门在工作中发现,一个以“1040阳光工程”为名,进行传销活动线索。该传销组织被公安机关多次打击,但因返还高、提成高,屡禁不止。
宣称中央操盘
该传销组织以“1040资本运作项目”为名(又称“1040阳光工程”、“1040资本工程”)打着“纯资本运作”的幌子,宣称:中央操盘,在北部湾布局,暗中实施“国家秘密政策”,为北部湾吸聚资金,带动北部湾的经济发展,实现中国经济增长的第四极。
何谓“1040”
参加该传销组织者须交纳69800元的投资款后成为组织会员。一个月后,传销组织返还其本人19800元,再按照上线、经理、老总的顺序层层瓜分利润,如有余额交给最上层作为管理费。
直接发展一个下线返利6000元,该下线再发展一个下线对于“投资人”来说属于间接发展,只能获得返利1800余元;对于“投资人”来说,只要下线有3人,“投资人”的级别就能升到“经理”,“投资人”就无法再获得下线发展的返利,等“投资人”直接发展的下线升为“经理”了,“投资人”也不能再获得其下线发展的返利,但当“投资人”的下线总人数达到28人后,“投资人”的级别就达到“老总”,“投资人”的下线中只要多发展一个人,就可以获得返利9800元。
下线要想获得成本和利润,就只能通过发展下线获取提成,发展人数越多拿的提成越多,层级达到最高的级别(A4),最终折去各项所谓的费用后会得到1040万,就是所谓的“1040阳光工程”。
设置参与门槛,制造假象
该传销组织源于广西北海,主要发展亲戚朋友,宣称做生意考察,开展北海一日游、两日游,后开始进行洗脑,让他们交钱,如没有钱,还会教他们怎么开口向亲戚朋友借钱。
该组织创始初期,设置了参与人员的职业限制,政府工作人员、公务员、部队人员、广西本地人不能参与,造成一个惠及普通百姓的假象。要求成员在四大银行开设账号,把密码统一设置成为121314,上交给“大家长室”,由管理人员进行搜集,下个月返还。
“1040”传销组织层级
该传销组织分为五级三阶制,按投资份额分为初级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老总5个级别。按照投资的份额和下线的人数、级别,分为3个晋升阶段:晋升主任、晋升经理、晋升老总。
吸纳进入体系后成为“投资人”,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达到3人升为“经理”,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达到28人升为“老总”(“老总”也分四个级别:A1高级经理、A2高级经理、A3高级经理、A4高级经理,刚晋升的“老总”称“新A”)。只有达到“老总”级别才可以接触到“1040阳光工程”的实体工程,并获得工程分红。
A1经理便可学成出师 自立山头
肇庆办案民警介绍,该传销组织蔓延到广东后,在肇庆、湛江、茂名、梅州均有窝点,现在该组织已经形成了以各地为体系的庞大系统(在他们内部,各体系以地市命名,即肇庆体系、湛江体系等)。在成员发展成为A1经理后,便可学成出师,自立山头。
“烧鹅佬”发展万余名下线
在本次统一行动之中,肇庆抓获了犯罪嫌疑人严某,52岁,肇庆怀集人,以前在家乡是从事烧鹅生意,经朋友介绍,于09年便去到广西北海,为广东最早一批参与该组织的人。后将老婆、孩子等亲戚朋友发展成下线,至今已有一、两万名下线,达到A4级经理,走上“人生巅峰”,开豪车,住豪宅,人称“烧鹅佬”。
用炫富发展下线
严某回到肇庆后,利用自己“发家致富”的影响,经常带领成员参加各种酒席,出动十几辆甚至上百辆豪车炫富,给乡亲们留下只要参加“1040”,便可赚到大钱的印象,以此发展下线。
省公安厅成功收网 切断蔓延路径
该组织的成员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犯罪。省厅经侦局组织肇庆、湛江、茂名、梅州等地经侦部门,
对涉案人员的层级关系、真实身份、联系方式、资金账号坚持不间断分析、侦查,成功查明该犯罪集团及主要骨干人员在全省的情况。
收网时机成熟,6月中旬,省公安厅组织茂名、肇庆、梅州、河源等14地市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出动精干警力,同步在广西及省内广州、深圳、佛山、梅州、河源、茂名、肇庆等地开展统一收网行动,
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400余名,刑事拘留200余名,涉案资金8亿余元,彻底切断“1040阳光工程”传销犯罪自邻省循粤西交界城市蔓延进我省发展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