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26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刘跃进(副部长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跃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刘跃进,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刘跃进利用担任天津市公安局塘沽分局副局长,公安部禁毒局局长、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反恐专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深耕公安系统多年
曾长期领导禁毒工作
从过往的履历来看,刘跃进系刑侦科班出身,深耕公安系统多年。
刘跃进,1959年1月生,湖南宁远人,197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11月参加工作,西南政法学院刑侦专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
大学毕业后,刘跃进被分配到天津市公安局,从基层侦查员做起,历任市公安局刑侦处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刑侦局局长等职。2001年,刘跃进调入公安部工作,先后任公安部办公厅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长、局长等职。
记者注意到,刘跃进曾长期领导禁毒工作,主办过包括“湄公河10·5案”在内的多起大案要案。
2011年10月,东南亚缅泰边境的“糯康集团”制造“湄公河10·5案”,杀害13名中国船员,震惊世界。刘跃进带领专案组成员,经过6个多月的努力,将策划实施“10·5案”的贩毒集团首犯糯康抓获。
此后,刘跃进转行反恐。2014年,刘跃进出任公安部党委委员,兼任部长助理,次年任国家禁毒委副主任兼国家禁毒委办公室主任、公安部部长助理,2015年年底,出任公安部反恐专员(副部长级)、党委委员。2020年6月,刘跃进离任。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3月18日消息,刘跃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9月11日消息,刘跃进被开除党籍。
经查,刘跃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宴请;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收受礼金;私自留存涉密文件;毫无纪法意识,执法犯法,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协调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跃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跃进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9月24日,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刘跃进(副部长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跃进作出逮捕决定。
来源:上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