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途经嘉兴南站的高铁上,发生了一起伤人事件。有几个孩子在车厢里闹,有位男士实在受不了,就提醒小孩的家长管一管。结果孩子的父母火气很大,一位年轻妈妈还动手打了这位男士一耳光,造成他左眼球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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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里,受伤的男子姓刘,55岁,是一位外籍人士。6月10号上午,刘先生坐高铁,从上海虹桥出发,去宁波开会。
刘先生坐在车厢的最后一排,在他前方有三个家庭,每家都有一个三四岁的孩子。那几家人聊得热火朝天,大人孩子都很兴奋,整个车厢几乎都是他们的声音。
他们在动车上说话声音比较大声,坐在我右边的男士(刘先生)就指责他们,说希望你们小声一点,你们从上车到现在,大人讲话就非常大声,小孩也比较吵闹,也不制止他们。
听刘先生这么一说,其中一位爸爸坐不住了,走过来要跟刘先生理论。
意思是你不要来说我们了,我们自己会管好自己的事情。
一边说,这个爸爸还一边用手指指点点,在刘先生的国家,这样的动作是是有进攻性的,他觉得自己受到了侵犯。
刘先生提醒他了,说你不要靠得这么近,再靠近我属于侵犯我的隐私。后来据我们了解,手指可能快碰到这位刘先生了,刘先生用手把小孩父亲的手挡开。
就是这么一个挡开的动作,被对方这个男人的老婆看见了,这个女人二话不说,冲过来就给刘先生一个耳光。
以为是刘先生打了小孩的父亲,过来也没有好好沟通,也没有问清事情情况的时候,就出手把刘先生的眼镜打掉,打的过程又比较用力,把刘先生的眼镜打折了,造成了刘先生左眼眼球出血。
这一切,目击者陈先生是这样看的。
我倾向于那位被打的先生。主要是制止了他们之后,他们也没有自我反省,他们觉得并没有做错什么,而且还去打人了,错上加错。
记者了解到,刘先生是海外引进人才,目前在上海的一家制药企业做总裁,眼睛受伤后,他停止了手里的一切工作,飞回自己的国家,作进一步治疗。
他现在还不是很稳定的状况,现在来讲,医生也不敢去做最后一个判定,因为他目前积血还没有除去的一个情况下,没有办法知道眼角的损伤情况。
目前初步判断是轻微伤,但是不排除眼球的伤在一段时间之后不能消除,有可能会构成轻伤。如果构成轻伤的话,我们会对査女士,也就是小孩的母亲,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她刑事责任。
根据警方调查,打刘先生耳光的查女士,30岁左右,上海人,是一家化妆品公司的员工。事情搞成这样,她有没有后悔,又是怎么想的?记者给她打电话。
关你们什么事啊,关你什么事啊,不想说好吗,不想说。
警方提醒,出门在外,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在公众场合保持安静是最起码的素质。如果带孩子出去,家长更要以身作则。
在公共场所一定不要大声喧哗,也不要吵闹,注意公共道德,有时候小孩不一定清楚,但是作为大人,你一定要从小教育小孩,让他(她)知道自己在公共场所应该注意什么。
@烟圈:不反省还说要你们管!这样人能教好孩子吗!
@猫先生:期待嘉兴铁路警方严格执法,以儆效尤!
@啊崽:真是太不像话了,有时候我们不注意控制声高但是旁人提醒之后总该有所收敛才是,孩子小不懂事你成人也是三岁小孩吗?这位最后还没反悔之心实在是与泼妇无异了。
@陈大法官:上海人的眼里是 上海人一等公民 其他地区贱民 我这么说会不会被人说地域攻击?
@仰望星空:这种人家就不该乘坐公共交通。也象航空公司一样对这种人建立黑名单。
@走吧YY:我为这种粗鲁霸道野蛮的国人而羞愧,父母是孩子的榜样,父母这样,以后孩子也这样,强烈鄙视,建议拘留,公开身份,社会谴责。
@同路人:讲真特别讨厌公共场合大声喧哗的人...
@rusyozo:其实我们的高铁比国外的火车条件好,很多新型公交车也比国外的好,只可惜乘客素质有限,旁若无人地打电话就不提了,还大吵大闹聊天,外放声音看视频,脱鞋子,吃泡面之类其味浓重的食物,或者边嗑瓜子边往地上吐瓜子壳,毫无身处公共场所的自觉,给他人带来极大困扰。我曾经在公交车上制止一位外放看视频的女子,结果对方非常鄙视地回答我:你这么讲究就不要坐公交车。我想她应该觉得坐公交车就别矫情,公共交通的定义被理解成解决穷人出行的交通工具。 哀哉!
来源 ▏嘉兴小新(ID:JXTVSS )转载已获授权
公众场合大声喧哗本就不好,
还动手打人,实在太不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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