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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约谈天津东丽区、河北邯郸市等4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2017年8月7日,环境保护部对天津市东丽区,河北省邯郸市、保定清苑区,河南省新乡牧野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督促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
约谈指出,从今年4月7日至6月8日,环境保护部针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发现的问题,共发出6期督办通知,督办问题企业4877家,截至7月21日第五次巡查结束,各地已整改销号3902个,总体销号率达到约80%。但是,天津市东丽区整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邯郸市整改销号率仅为64%,且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企业数量最多;保定市清苑区和新乡市牧野区整改工作滞后,对环境违法问题处罚不到位。
天津东丽区督查整改工作缓慢。环境保护部4月份督办4家问题企业,但此后两次巡查发现均未达到整改销号要求。天津市财岗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长期违法生产,且两次拒绝环境执法检查,问题至今未完成整改,性质恶劣。
邯郸市整改工作不力。环境保护部共督办449个问题,截至第五次巡查结束时,仍有161个问题未完成整改销号,数量在“2+26”城市中最多。强化督查以来,全市先后有9家企业拒绝环境执法检查,性质恶劣。部分区县对督查发现的环境问题就事论事,导致一些企业环境问题频发。肥乡区凤婷节能建材有限公司曾因“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被督办,后又发现“煤矸石破碎工序无任何治理设施,烟气脱硫设施碱液循环池无脱硫碱液,脱硫循环泵未运行”等问题,至今仍未整改到位。
保定清苑区整改工作不到位。督办的16家问题企业,仅3家完成整改,销号率仅为18.8%。4月上旬移交的2家企业问题,经过三次巡查督办仍未完成整改销号。保定飓风蓄电池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存在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等突出环境问题,但清苑区仅责令限期整改,未依法立案处罚;佳豪铝业有限公司治污设施无法正常运行,铸造废气未经处理直排,且弄虚作假应对检查,但地方未经核实即上报整改销号,工作不严不实。
新乡牧野区整改工作严重滞后。截至第五次巡查时,督办的8家问题企业均未完成整改销号。新乡市福瑞天塑胶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存在未经环评擅自扩建、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等突出环境问题,但牧野区仅责令限期整改,未依法立案处罚,放松执法要求。
约谈要求,天津东丽区,河北邯郸市、保定清苑区,新乡牧野区应切实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深化治理,加大整改工作力度,不断压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送环境保护部,抄报相关省级人民政府。
约谈会上,4市(区)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均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诚恳接受约谈、正视问题、全面整改、举一反三、强化问责,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环境保护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负责同志,天津、河北、河南等省(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同志,东丽区、邯郸市,清苑区、牧野区等地党委或政府及环保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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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近日,第四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将全面启动,已组建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由焦焕成、吴新雄、马中平、贾治邦、朱之鑫、蒋巨峰、杨松、李家祥等同志担任,分别负责对吉林、浙江、山东、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兵团)开展督察进驻工作,实现对全国各省(区、市)督察全覆盖。
8月3日至4日,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在京举办第四批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培训班。国务院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要求,全体督察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要弘扬前三批环境保护督察好的经验和做法,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信息公开,严肃追责问责,不断提高督察效能,不辜负党中央、国务院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要做到严谨规范,标准化、模块化开展督察工作,确保督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强化纪律规矩红线,严格执行请示报告、请销假和保密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廉政规定,将“三严三实”要求贯穿督察工作始终。全体督察人员还集体学习了《党的十八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生态文明建设纪实》,并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了具体要求。
根据安排,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将于8月7日至15日陆续实施督察进驻。拟重点督察省级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情况;省级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地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情况。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的身边环境问题的立行立改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情况;重点推动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问责等工作情况。
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约1个月左右。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将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省份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8月7下午,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率先进驻四川省开展督察工作。
转自公众号:环保部发布
环保部新部长:环保执法要“硬”起来
法制网北京8月6日讯 记者郄建荣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环境立法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新任环保部部长李干杰近日在做出这一表示的同时提出,要运用新的法律武器,一方面加大对违法企事业单位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还要加强对地方党委政府等的检查督促,让环保执法“硬”起来。
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7月国务院公布新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此,近日,李干杰主持环保部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集体学习这部法律以及《条例》。
李干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环境立法工作取得明显进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税法》等新修(制)订的法律陆续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等法律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他说,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在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水生态保护、地下水污染防治、饮用水保护等重点领域规定了一系列新的制度措施,并进一步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新修改的《条例》在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设计了很多操作性强的制度措施。
李干杰认为,这两部新修改的法律法规,对于全面推进水环境治理、提高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水平意义重大。
《水污染防治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李干杰说,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他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执法监管,要积极运用新的法律武器,结合日常执法检查、专项督查等工作,加大对企事业单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地方党委、政府和各级环保部门,以及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督促,让环保执法“硬”起来,确保两部新修改法律法规得到有效遵守和严格执行。
同时,要通过专题宣讲、媒体专访、发行解读出版物等多种形式,以及微博、微信、网络等新媒体平台,对两部新修改法律法规的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和准确解读。让社会各界了解两部新修改的法律法规,提高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李干杰表示,环保部将抓紧配套法规文件制定。其中包括出台有毒有害污染物名录等文件,抓紧起草排污许可证条例。加快制定环保设施验收标准和程序,确保与新修改的《条例》同步实施。建立和完善环评文件质量保证制度和责任追究体系等。
来源:法制网 法制日报 郄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