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俗话“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但凡身边有人要离婚多少都会劝劝。见过亲戚朋友劝和的,还没见过法官上阵劝和的吧?
3月17日,四川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法院披露,针对一对“85后”夫妻闹离婚的诉讼,该院3月8日发出了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限定这对夫妻冷静3个月,期间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这也是四川省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这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从安岳县法院新设立的“家事少年审判庭”发出,通知书内容由该庭庭长经过一天推敲最终形成。
▼四川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全文
17日,安岳县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蒋新儒介绍,今年2月,一名年轻女子前往该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离婚。
经过法院调查发现,这对夫妇均为85后,结婚后因为带小孩等琐事时常发生纠纷,“后来打了一次架,女方离家出走了。”主审法官李洪婷介绍,女方外出务工两年后,回到安岳县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李洪婷说,经过了解,这对夫妻发生纠纷,主要原因在于双方年轻、脾气大,“都坚持自己的个性,离婚可能是出于一时冲动。”
今年3月,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女方有放弃诉讼的意愿,“只是男方比较冷淡。”李洪婷说,开庭结束后,法院决定对这对夫妻发出“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蒋新儒说,因为是全省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没有可以参照的文书,通知书的格式和措辞,他经过一天时间仔细推敲最终形成。“用了大段的文字来劝解这对夫妻,言辞十分恳切,特别是提到双方的小孩,希望这一点能挽回双方的婚姻。”
“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给了这对夫妻3个月“离婚冷静期”,并提出了基本要求:“冷静期限内,双方均应保持镇静和理智,三思而后行,原则上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冷静期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蒋新儒说,冷静期满前7日内,双方可根据有关情况向法院申请适当延长。冷静期限内,若双方已和好或形成一致意见,也可到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签署协议书或者申请撤回起诉。
安岳这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让蜀叔想起2013年的一则新闻报道。
武汉市武昌区婚姻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熊玲获得江城“最美红娘”金奖。熊玲今年39岁,从事婚姻登记工作9年多来,她见证了3万多对新人步入婚姻殿堂,还用“打印机坏了”、“网络故障 ”等善意的谎言,让500多对夫妇主动取消了离婚申请。
▼武昌区婚姻登记中心工作人员
当时,这则新闻就和“离婚冷静期”通知书一样引起了一定的争议。有人觉得好,冲动离婚的人太多了!也有网友质疑,这样做是不是违背了当事人的意愿?
@Sean :与其设置离婚冷静期,不如在婚前多增加些婚后处理培训项目。预防总是大于治疗的。
@海亮 :觉得离婚率增高,应从家庭,社会层面深层关注,而非仅仅法院不判离这么简单。总之,标本兼治,治本才是啊。
@于花花:很好,避免了一时冲动造成的遗憾,有多少夫妻因一时冲动负气就离了,冷静下来就会后悔,有了这个离婚冷静通知书,大家都有个缓冲,非常好。
@王景秋:别把离婚当儿戏,要三思而后行!
@辉 :不建议这么做,说实话夫妻两个走到一方能提出离婚要求的地步不知道要经过多少的权衡和鼓足多大的勇气,既然诉讼了,就不可能再过下去了,即使勉强不离,以后的日子也是鸡飞蛋打,不如彼此放手。
@清歡悵:那么结婚更需要冷静期。
关于离婚要不要“静静”?你怎么看?
综合:华西都市报等
本文编辑:文婷